① 給老人私子用葯導治死亡養老院負什麼責任
要看是什麼樣的情況,理論上養老院是沒有權利因為老人睡不著覺,給老人私自用葯,但是有一些小病很多家屬會授權養老院有資質的醫生給予治療,如果是這種情況,我認為是不需要負責的,因為養老院也是出於對老人的關心,如果這樣,是家屬授權的,事後家屬又要追究責任,於情於理都是不應該的。而且這樣做只能使養老院不敢給老人治療,而家屬又沒有時間,最後受苦的我想還是老人
② 我家老人重度癱瘓在床,現在請一個護理就要2000多,哪裡有便宜一點的養老院啊,而且他還需要用葯,現在真不
重慶 紅十字康盾 他們專門收這樣的,而且還有治療條件
③ 醫護型養老機構
主要看你所在的地區還有老人的情況,想癱瘓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目前不管你在哪裡需要護工住家裡的最少百也要三千以上,在北京這里最少4千起步,好的護工一萬以上也是常見有的。
④ 鄉村醫生能在養老院給老人開葯嗎
不可以。建議老人去當地醫院進行就診,或依賴養老機構外包的醫療團隊。
⑤ 養老院老人上眼葯是護工還是護土
一般的用葯都是護士操作的
⑥ 養老機構大計量的醫保用葯,全然不顧老人的安危,老人一月不到離世,養老機構有責任嗎
你所煩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要有證據證明他不是簡簡單單的嘴上說一說
⑦ 行動不方便的老人如果要吃葯什麼的,養老院是一個好的選擇嗎
什麼原因導致行動不便?老人家多大年齡?平時有無高血壓、糖尿病等基礎疾病版啊?如果是中風權後導致行動不便,屬於中風後遺症,建議做些康復治療,幫老人恢復肢體功能。一來,老人家晚年生活會更有質量些;另外,給家庭減輕很多負擔。
吃葯要對症,不是所有的不便,都可以用葯物解決;可以帶老人去醫院找醫生面診後,讓醫生給出治療意見。
養老院我個人不建議送老人去,看過《飛越老人院》吧,如果沒有建議你看看。總有一天,我們也會老去。老年人並不是我們的負擔,他們也不想成為別人和家人的負擔,感情空窗會讓老人很沒安全感。純屬個人看法,諒解、諒解。
⑧ 離休幹部住養老院中醫療費如何報銷
商務部離退休幹部醫葯費報銷規定
2006-02-13 13:45 文章來源:商務部離退休幹部局
根據《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辦法》以及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部的實際,特製訂以下規定:
1、離退休幹部只能在指定的合同醫院和自選一家就近醫院就醫(必須是北京市醫療保險定點的醫院)。
2、因病情需要轉診的,必須有合同醫院或就近醫院開出的轉診介紹信,否則相關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3、因急症需搶救的病人,可以到就近的任何一家正規的醫院進行搶救治療,病情穩定後,轉入合同醫院或就近醫院繼續治療。報銷時需要附急診診斷證明、收費明細單、收費收據需蓋急診章。急診時,湯葯、中成葯不列為報銷范圍。
4、普通門診發生的醫葯費,報銷時需要附:北京市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底方、收費收據、檢查和治療費明細單、葯品明細單;急診發生的醫葯費,報銷時需要附:急診處方或蓋有急診章的北京市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底方、收費收據、檢查和治療費明細單、葯品明細單;住院發生的費用,報銷時需要附:住院費用結算單、北京市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出院診斷證明、住院醫葯費明細單。
5、葯品報銷范圍參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葯品支付范圍的有關規定執行;診療項目、服務設施及一次性醫用耗材報銷范圍參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有關規定執行。
6、離退休幹部外購葯品(不含超限級使用的葯品),必須持加蓋合同醫院或就近醫院外購章的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到北京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購葯,報銷時需附外購處方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發票。
7、凡享受醫療照顧的藍卡離退休幹部,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費葯品時,需經合同醫院或就近醫院開出用葯證明,並經該院公費醫療辦同意、蓋章後,將用葯證明送到局醫務室,由醫務室向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申請,批准後給予報銷。每次申請批准後,使用有效期為三個月,如需要繼續使用的,須在到期前,再次申請。
8、門診開葯量慢性病不超過七日用葯量,凡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結核病、精神病、癌症、腦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等疾病,可放寬到不超過一個月用葯量;醫務室只能開七日用葯量。
9、短期去外地探親時,需報醫務室備案,如需在外就醫,只報急診醫葯費,報銷要求按照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執行;長期異地居住,需經局黨辦備案,局醫務室同意,可在當地固定一家正規的公立醫院就醫,報銷要求按照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出國旅遊探親發生的醫葯費一律不予報銷。
10、處級及處以下退休幹部使用「部分自費」葯品時(以醫院電腦列印的葯品明細單為准)需個人負擔的,按照西葯自費10%,中成葯自費5%的標准執行。
11、在檢查、治療項目中,單項費用超過500元(含500元)的醫用材料屬貴重醫用材料,使用貴重醫用材料(含一次性醫療器械,一次性進口醫用材料等),個人要負擔全部費用的15%。離休幹部使用心臟支架不需要個人負擔。
12、住院時,病房床位費報銷標准:享受副部級醫療照顧人員幹部病房床位費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享受司局級醫療照顧人員幹部病房床位費每人每天不超過80元;享受處級及處以下人員幹部病房床位費每人每天不超過40元。超過以上標準的按照此標准報銷,未達到此標準的,按照實際床位費報銷。
13、報銷醫葯費時間要求:當月發生的費用,盡量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下月28號。每年的12月、1月的報銷時間按照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通知的時間按時報銷,具體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