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以開私人養老院嗎要辦一些什麼手續
開私人養老院,業內叫法是民辦養老機構。養老機構的開辦要先去民政部門審批,才能去辦工商等手續。所以開辦第一步,先去當時直屬管轄的民政部門咨詢,具體的開辦條件和床位補貼政策等。經營一家養老院還是很不容易的,需要投入愛心,細心和吃苦耐勞。當然,經營好了,還是能有一些穩定的回報。
㈡ 個人如何開辦養老院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即可。
依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2)私人建養老院擴展閱讀:
養老院的相關要求規定:
1、社會福利機構分立、合並或者解散,應當提前3個月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報送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相關材料,並由民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對其資產進行評估和處置後,辦理有關手續。
2、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其收益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分配使用,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㈢ 私人能開養老院嗎對於民營養老院國家有何補助優惠政策如何辦
私人能開養老院,流程如下:
一、依法登記。
1、設立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由舉辦人按《養老機構許可辦法》的設立條件,向開辦地區、縣(市)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各區、縣(市)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2、非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機構具備民辦非企業申請條件的,依法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手續;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機構具備企業登記條件的,依法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3、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居家養老服務中介組織等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新建或運營,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民辦非企業或社區服務業登記。
二、場所設置。
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應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建築無障礙設計規范》、《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老年人養護院建設標准》、《老年人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等要求和消防技術標准規范。
優惠政策:
1、加強規劃布局與用地保障。
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常住人口)用地面積不少於0.2平方米的標准,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2、明確供地政策。
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嚴格執行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標准,確保有限的土地資源為更多的老年人服務。
3、落實社區養老服務用房。
新建小區要按照不低於每百戶2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准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並與每百戶30平方米的社區配套用房統一規劃、統一設計。
4、加強公建配套。
優先發展為養老機構服務的公用設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場)、環衛設施、各類公用管線,以及醫院、學校、銀行等相應的配套設施。

(3)私人建養老院擴展閱讀:
具體的土地政策: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興辦養老機構的,可依法辦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手續。
2、鼓勵社會力量對閑置的醫院、學校、企業廠房、商業設施、農村集體房屋及各類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
3、利用原建築物開展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土地使用權人向規劃部門提出申請,規劃部門在徵求消防、環保等部門以及利害相關人意見後,經審查符合有關規定的,出具同意臨時改變功能的規劃意見,並明確臨時改變功能的用途和期限。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杭州-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試行)
㈣ 關於私人開養老院的條件
私人開....假如你是做公益事情,我很贊同你.1,必須要有2,必須有護士或者醫生管理者.(有耐心照顧老人的人,現在社會上這樣的人真少。)3,還得有成立個基金會.利用社會的幫助讓敬老院更好的發展.假如你是謀取利益我建議你最好不要看,敬老院很難管理. 出了事情你自己也不好擔待.
㈤ 現在私人可以辦養老院嗎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凡具備相應條件(包括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版的申辦人,可權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二是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批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④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三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依法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滿意答案嘎嘎嘎嘎3級2010-11-12私人開....假如你是做公益事情,我很贊同你.1,必須要有2,必須有護士或者醫生管理者.(有耐心照顧老人的人,現在社會上這樣的人真少。)3,還得有成立個基金會.利用社會的幫助讓敬老院更好的發展.
㈥ 私人開辦養老院有哪些手續什麼流程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6)私人建養老院擴展閱讀: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社會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取締或者撤銷登記,並按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國家關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侵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擅自執業的;
(三)年檢不合格、限期整改後仍不合格的;
(四)進行非法集資的;
(五)未辦理變更手續,其活動超出許可范圍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
㈦ 個人建養老院怎樣辦手續 。
一、辦理養老院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
二、辦理機構
申辦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
三、申辦材料
(一)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開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2.籌辦申請書。內容包括:設置機構理由、規范的機構名稱;
3.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建設地址、建設規模、床位數量、內部設置、機構性質、資金來源及證明、房屋場地使用證明以及規劃設計的總體設計方案圖紙;租用房屋場地、設施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賃證明;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6.個人以合資、合作形式申請籌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還應當提交雙方簽約的協議書或合同書;
7.符合籌辦條件的,由民政局發給籌辦批准書。
(二)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8.有方便快捷的醫療服務條件(可與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社區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書或者內設醫療機構的批准證書)。
(三)社會福利機構變更章程、名稱、服務項目和住所時,應當報民政部門審批。更換主要負責人,應當報民政部門備案。
社會福利機構分立、合並或者解散時,應當提前3個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報送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相關材料,並由民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對其資產進行評估和處置後,辦理有關手續。
四、辦理程序
申請人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如被批准)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有關文件→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辦理登記手續。
五、辦理時限
民政部門自受理籌辦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做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
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六、收費標准
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取得了《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以後,要向民政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後才可以正式營業。
八、政府支持公民個人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公民獨資或與政府聯辦養老服務機構,目前更詳細的政策尚在制定中建議最好去你們當地的有關部門詳細咨詢一下,各地的政策應該會有所不同!

(7)私人建養老院擴展閱讀:
民營養老院
民營養老院,相對於公辦養老院。民營養老院,是由民間團體或這個人主辦,再就是民辦公助式的養老組織、機構。 …上世紀60年代初,軍烈屬殘廢軍人才能入住,那是公辦的,相繼五保戶也可以入住了(改革後)。
1988年,全國農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個縣(縣級市)在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辦起了敬老院。
開辦養老院的不利條件
甲、高訴訟率行業
引起訴訟的原因雖然很多,但較多的還是:
1、標准與執行不一致問題
所謂的標准,就是老人入院時院方承諾的標准;所執行的標准打了折扣,有了水分。
2、摔倒、安全問題
老人摔倒,不論什麼原因都是難免的;換言之,「老人在他自己兒女家裡挨摔也是難免的」。在自己家裡他們自己當然不去打官司;若是在養老院…那可就不是悄無聲息的事兒啦。
——開辦養老院,先掌握有關的法律法規是非常必要的。(見本詞條第四節,第1條「執照」)
3、其他的問題
觀念問題(略)
乙、經費問題
甲、問題症結
經費問題,說到底它是個經營問題、收費問題。
1、收費高了沒有人入住;收費低了入不敷出,難以為繼。從高收費找出路是沒有可能的。
2、房價、職工工資、設備,水電等等費用都是一定的不能變的,即固定開支或不變開支。用在老人上的開支費用絕對不能刻薄,在這里所謂的「節約」,那絕對的是浪費,必將付出成倍的代價。
㈧ 私人養老院開設條件有哪些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並應當向民政部門備案,真實、准確、完整地提供備案信息,填寫備案書和承諾書,民政部門應當提供備案回執,書面告知養老機構運營基本條件,以及本區域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
對於由民政部門承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的養老機構,可以相應簡化備案手續。養老機構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及時辦理備案變更手續。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養老機構管理方式,推動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

養老院開辦注意事項
1、執照,執照批准前,首先要衛生、安全檢查批准、通過時必須得,開辦養老院,核心的是,養老的技術、團隊。法律也是繞不開的彎,必須掌握並嚴格不走樣的執行其法律法規。
2、房舍院落,使用權必須落實,有嚴格標准書面合同協議。
3、聘用人員除了品德能力,還應健康,沒有傳染病。
4、養老院,應當設有醫療室,和附近大醫院應該保持聯系,有快速反應通道。
5、養老院的糧食、蔬菜、水果養老院的蔬菜基地應當有專人在專門門店采購,直至送上餐桌。
6、聘請常年法律顧問。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開辦養老院不用審批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民營養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