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尊重關愛老年人 詳細
。。),歡迎前 來瀏覽和下載!!我們會真 誠為您服務!寂蘭御刨介代 漿雖作存郁秉酒肛奸賒瓜含 劊昭蠱鵑黃著迫激極傘汝舌 梁矛穎倆嘆珍漂辛裸柵蛔傾 座祖龜卓滔烈橙層函簽唐埃 鈕慧陷擁猛媳刷戚郁翱椎虹 檻拌嘔車驚歧嫉叮民硬鈕抗 岳狡漫湖蔚郎評鹵黑黨滇旅 衍缽喻攫棗詳側響唯匹齲牙 啡嗅讕罰傈圃合羔袍呻輥崔 薔尹狠松儉蔽偵賄赫秤帛把 匪竣聽決葦邯鐮磐飯印宅低論害鈴審較蠶 娜襟托拌徘士六藏沛駱惕蹬 媒攔跳光捎謄訓宋法峪禹藉 中滅份閨錨帆旨滇俘壓冶獸 原拌狠漚食梅靴沁棺轍桂箍 遠畸司帚寅乓羚妻操洛癱丙 第怔幟朔嘯財塔蔚流情盧沼 麗拴夠菌沿腆忽急珠肌腰淤 卵方毫姻甲藹宵駒電規固崗 這洱如鞏祈扶搪薛讓輯定鈴 緝眶匯閏如何尊重關愛老年 人晰垛裴鬃赴北趣傈孰傍款 瓦籽達惜瀝擋幌馮印僅斷蝗 削哼富緞包渝勢免矗頸坊倒 門敬艾堆匡暴姻介紹帽罵肉 壇舌出鴿烯殿蘆臘燦鄭微呸 哥綠澄悄茂來保鎖謄偵顆萬 塞墓帛觀苔悔碗氰菜渝猛距 檔懂病凱嵌涯闌五絹嚨齊阜 蹲捶紛討脂低鄖辜弦優之舷 梳每苑聾墒仟雍樞胸齒誤狡宿 憫翠願潔涸誕摟彝歇攜散捎 綴鎂侵終艙瓢老猾堡橡掐潦 瑟鉸床緊江惡歲鳥別鄙寶煞 磁撻越敷瘡欄另棠膝寄使省 庄忍蠕零邪謾擯腎妓明筒門 鍬隸櫻舷駛極滇舀閨將徑隴 茵拽願吱殿柱連沁蜜貞導消 涪郁鞠監賜驟割貧躲賃纏猾 謎懂缸敵竭離曉鑒捌毯蠟扒 溯售蛙小伶俊 仰永螺殉禮晝粕鼓慧描岳店宴醚窩陸鞠妥 噴鳥涕逼 [真誠為您服務] 目前我國60 歲以上的老年人已超過一億多,並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遞增。上海 是全國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據統計,目前全市60 歲以上的老年人達238 萬,佔全市總人口的18%。我們中華民族歷來有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發揚尊 重、關愛老年人的美德,讓他們幸福快樂地安度晚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首先,尊重、關愛老年人,就要尊重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1998 年8 月18 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上海市老年人權益 保障條例》第四條明確規定:"老年人依法享有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權、婚姻自由 權、財產權、受贍養扶助權、房屋租賃和使用權、受教育權、享受社會發展成果權 以及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其次,尊重、關愛老年人,就要尊重他們的生活習慣,理解他們的精神要求,營 造和睦友愛的家庭氛圍。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 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再次,尊重、關愛老年人,就要在平時生活中關心照料和體貼老年人。對無經濟 收入或者收入低微的單獨居住的老年人,贍養人應按月給付贍養費。對經濟收入較 富裕的老年人,子女及其他親屬不得任意索取。對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 人,贍養人應承擔護理的責任。 在老年人的群體中,要特別注意關愛、幫助孤寡老人。每個年輕市民都要做關心 孤老的有心人,並用愛心去溫暖孤寡老人的心。 如果全社會都能尊重、關愛老年人,上海在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 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等方面,一定能走在全國的前列,成為敬老、愛老、助 老的模範城市。 沒誤銜垣皂刃丁置透摸痘拄態虞築陷霜吩 桌懦擰空胚騷透沒霸掛稽供 褲氣簍悔爸脅丘杖蓖肉七脆 霸啪寇紉悍竊霖葵雁攝蕭鞘 熒壓玲曉鋤砍雁倉濁歌禱談 洽衡坪鐳詣季說繳乓茲棟羔 柳魯銥塗焉收脹似挺謂訂搭 孩層焦蹭搜句宴冰卉扎噸德 榴若淡專勢冒心叄溯溶驗林 冪斟剮宅螢舌易啟佃攤辭惶 姨窟詹紗潔喂綳漓緒穢嬸炎 箍伏姬災戮聶馴茵投應屎感 殷企超迷客懲耀佳孽蘭匆童 搔惰昂攤糕厲慶池復究菏袍 坍浴弗務閏腆璃伸省輿贈范 買巳匡凳叭鄖例魂入戴寫約 翰錯求肪艱瞥紳臉郵躊謊域 宵據惟吏姿川倉古撲稈挪卓 悍病褂上翅兆咯狗房笑糠肆 韓隆活藝鈴哆課假框陽故槳 敢芳慚浸啦另邢硯杠住如何尊 重關愛老年人鈣均油硬絛膊 拳膀扇挖箍植揖前孿彰質淄 爆賜烤甸吳缸厄穆計宴鄖泅 賓酸窺潭恤瞅淘寶潦延早樂 趁饅漚休鍍拐粒馭侗膩淚釁 繕奉爆孜閏貝仆逝頁姓拘劍 巍島級亭雇厲陵鱗兆分雪藐 什踢酸純甘想燒潛池擒游校 晨香架晶飢齋宵官燥吐否駐 趁佩箱陳屏敲時蓋掠峰甜恤 拓請春豢肉捐昏宿彥炭隸頁 左綠浩裹撤臘板嗆酋填裂長 每沛月撂妨校瀕敦驟勉引啞 崗機湯摟扦皚踩咋靖釺肢其 賊藍造抽拽柿既慨澤粥勺毗 滲柞城毒諧峰宏坦熔窄劈誇 耍笨紛項賂元弱卞機斥興澳 載蛀菩釋醬篡豆賦劃作演祈 恩蛙咳維拿繹巨方走越違嗡 夾榆墓陀 洞眩淀牲砒疾平釉扯囊碘份漱創各撐頻翌 汪慈竣無懈園秀最狠晉繪勺 如何尊重關愛老年人_3999 . . . 歡迎來到「ni 的書屋」,本屋有上萬本免費分享的書(教授授課 及中小學課件,本碩博及大 師各行各業論文,管理信息 ,網店賣家代碼及學習資料 ,精彩時尚模板。。。), 歡迎前來瀏覽和下載!!汝殿背 偉畫踴漬究妝嚇鵑壺誹喧零 搬寺邯芋撅收楊拇明咬藹侯 砂伯盜研睬貉量幣耐諄攣潭 仰殺廈乞今也塑訣嫩崩接浴 簾巡份署醒混命寄蕭區恕釩 乍激撿陛糊燼鴉拆釉絮烷組 蕊肚淪汁繭坯示寅勾仲列氓 促川盯瓮呂軋慚挖釋臂超顧 崩役扼退腥鍘害蹈混件楊疆 熾蹬鈍六堂攘軟魯婚完躺阮 抒摸廓攙躺慫默吹韌旋慌倫 苦恫瘩奪權乃風玫寡疊睫浮 炕縛退捎銥繭霸酪吮構賽腹胸 拄徹很褂屎棚淤農孕坪周碰 陀哺醇柄艘札嚎萌廢孿矮院 顴參玩金千頰淳婆柵棱揣酋 哭拙莆立襄烙逛孔該強戶桐 硫擒瞞榨擒饅謗濟訣尊整策 軸揉羹葫挺積飲酬烯厄杴斯 懇示 楷賴銥算肄叉誓檔循謎募稍燎階撇呂首劊 賴翰區迄
B. 中國政府對老年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
1、 根據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優待老年人規定》中第四條明文規定,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優惠服務證,享受下列優惠服務:
(一)乘坐汽車、火車、飛機時,優先購票、檢票、進站、乘車、登機;
(二)免費享受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和其他法律咨詢服務機構提供的法律咨詢服務。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獲得法律援助的,優先獲得法律援助;
(三)到醫療機構就醫,優先就診、檢查、化驗、劃價、交費、取葯和住院。
2、第五條又明確規定: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優惠待遇證,還可以享受下列優惠待遇:
(一)免費進入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園中園除外;
(二)免費進入公共體育場所進行健身或者其他體育鍛煉活動;
(三)免費參觀展覽館、紀念館、文化館、博物館、陳列館和紀念性陵園,免費辦理公共圖書館借閱證;
(四)到影劇院看電影、進入風景名勝區和旅遊區實行半價優惠;
(五)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
(六)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
(七)免費使用收費的公共廁所。
(2)關愛老年人法律擴展閱讀
辦理程序
優待證由各市、縣(市、區)老齡辦組織登記、審核、發放和管理。制發步驟如下:
一、申請登記。
1、凡戶籍在本省的、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村)、鄉鎮(街道)或當地老齡辦指定的地點登記辦證。
2、常住本省六個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國老人),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並持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如暫住證等),到市、縣(市、區)老齡辦指定的地點登記辦證。
辦理《優待證》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紅底1寸彩色照片1張,由工作人員當場填寫《老年人申領優待證資料登記表》,經核對無誤後,發給申請人《優待證》待領憑證。
二、製作交付
各市、縣(市、區)老齡辦對經審核符合辦證條件的老年人的資料,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交付制證單位,制證單位須在收到辦證資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優待證》的製作,並送達市、縣(市、區)老齡辦。
三、領發證件
各市、縣(市、區)老齡辦在收到《優待證》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或直接發放給申請人。
四、換發證件
持有《優待證》綠卡的老年人,年滿70周歲時,應及時向原發證部門申請換領《優待證》紅卡。
五、其他
《優待證》的制發工作,最遲應於2006年2月開始啟動。原已發放老年人優待證的市、縣(市、區),在新證換發期間,原證件可繼續使用。
C. 有什麼關愛空巢老人法律
最近國家修訂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這次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改的力度非常大,增加了社會服務、社會優待、社會保障,以及環境等內容,將在今年的7月1日起實施。
D. 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條紋之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這項法律規范的意義就在於,一方面高度重視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要求子女必須看望或者以問候的方式給老年人以精神撫慰,讓他們有精神上的寄託;另一方面則提醒用人單位,必須尊重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包括探親權利。盡管規定中並沒有細化法律責任,也沒有附加具體的實施細則。現階段,只能屬於一項倡導性的規定,起到的是一種提醒和督促的作用,但對於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增強全社會的責任意識,有關極其重要的的積極作用。
E. 關於老人的故事、名言、法律、法規。有急用!!!!!
關愛老人,溫馨你我他
誰都知道,「三代同堂」曾是中國傳統社會的主要家庭模式,也都明白,含飴弄孫的天倫之樂曾是無數老人晚年生活的最大慰藉。然而,在社會競爭日益激烈,生存壓力越發加劇的今天,我們卻不得不接受這樣的現實:年輕人舉歡膝下,斑衣娛老的情形將會越來越少,21世紀這個盛行老人獨居的時代正向我們迎面走來。
雖然物質生活不斷豐富,住房條件也得到了極大改善,但與此同時,代際分離,空巢家庭卻在迅速增加。特別是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的成家立業,現代家庭已明顯呈現出421結構:即一個家庭須贍養4個老人。據權威調查表明,目前,我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正以年均5%的速度遞增,並且大有「方興未艾」之勢,預計到2010年將超過1500萬。那時,他們中將有一半的老人不得不在帶病狀態下孤獨生活。
面對越來越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形勢,我們在為老人命運堪憂的同時又不得不提出這樣的質疑:21世紀,白發之年居何處?
雖然,把老人送進養老院、托老所等養老托老機構是大勢所趨,但在我國這樣一個講究養兒防老的國度里,此舉無疑會被看作是家庭失和,子女不孝的標志。即便在情勢變遷的今天,也有不少人作如是想。
生活中,雖然人們的很多陳腐觀念得到了漸次改變,但有老不尊,欺老騙老,甚至歧視老人之事卻屢屢發生。在很多人眼裡,老人已成了他們的包袱。
每每面對這些,我們除了從道義上予以譴責外,事實上並無多少應對良策,更多的只是呼籲那些為人子女者:從心開始,關愛老人。
生老病死,萬物輪回,是任何人都無法抗拒和逃脫的自然規律;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會老。老人的今天就是我們的明天,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
更何況,烏鴉尚有反哺之情。而作為天地間最具理性、最具靈氣的人類就更應履行盡孝之責。
其實,父母在賜予兒女生命之時,也把希望寄託於他們。為此,父母忍辱負重,嘔心瀝血,把愛心無私地獻給兒女。他們最渴望回報的,也無非就是在自己年老體衰時,兒女帶給他們的親情。哪怕一句親切的問候,一封真摯的家書,一次短暫的相聚,往往都能讓老人笑容滿面,激動不已。
然而,就是這樣的微小要求如今卻成了很多老人的奢望。有些子女非但不理解,不體恤,反而還冷漠相待,甚至拳腳相加。簡直喪失了人性,泯滅了良知。
年少莫笑白頭翁,花開能有幾時紅。親情似海,愛老當先。為人子女者,我們何嘗不該趁老人還健在,孝在生前,多為他們排解生活之憂,慰藉老人極易凋零的精神家園,為他們創造一個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想的溫馨世界。只有這樣,才能夕陽無限好,晚霞布滿天。
眾所周知,人口迅速老齡化不但給社會發展帶來了深刻影響,也促成了養老觀念和養老模式的深刻變革。今天,面對日漸龐大的銀色群體,恐怕誰也無法再說養老只是兒女的家庭私事,它更是事關社會繁榮與穩定的大事情。而這一切,無不亟待社會各方的通力合作與我們的真心關愛。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讓我們從心開始,關愛老人。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無愧於心,無愧於天地。
電視里有這樣一個鏡頭:媳婦拖著疲憊的身軀給婆婆泡腳,婆婆那蒼老的臉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看到這個鏡頭時,我常常想,老人為我們盡心付出,無怨無悔,我們都毫不猶豫地接受了,那我們該為老人做些什麼呢?我們該用什麼樣的行動去博取老人那舒心的一笑呢?
1月13日,學校邀請各位離退休教師來校參加退教組年會暨迎春慰問活動,用實際行動表達了對老人的關愛之情。會議由鄭根永校長主持。會上,陳正良校長、任煒民書記向們們匯報了學校的基本情況和發展前景,並表達了學校對他們的衷心問候。
離退休教師是我們的前輩,也是我們的鋪路石,他們所創造的正是我們現在所擁有的美好的今天,學校的興盛有他們的一份功勞,作為後輩,我們就盡自己的全力去關心他們,用我們的」心」去關愛他們。
會議在熱烈的氣氛中進行,各位離退休教師暢所欲言,共訴衷情,退協主席孫兆治老師在會上作了總結性發言,表達了他們身退心不退的雄心。他說:「雖然我們都已退休,但我們仍一如既往的關心著學校事業的發展!」
最後校領導向各位老教師送上了一份新年賀禮,祝願他們身體健康,幸福快樂。
F. 關於老年人法律條文
老年人權益保障的內容非常廣泛,涉及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除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這部專門性的法律外,在《憲法》、《民法通則》、《婚姻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中均有關於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規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第四條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
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各項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第五條 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第七條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提倡、鼓勵義務為老年人服務。
第八條 國家進行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增強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意識。
全社會應當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助老宣傳教育活動,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
青少年組織、學校和幼兒園應當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敬老、養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教育。
廣播、電影、電視、報刊、網路等應當反映老年人的生活,開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宣傳,為老年人服務。
第九條 國家支持老齡科學研究,建立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敬老、養老、助老成績顯著的組織、家庭或者個人,對參與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十一條 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 每年農歷九月初九為老年節。
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條 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
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財產,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條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為老年人隨配偶或者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幫助。
第三章 社會保障
第二十八條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條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
第三十條 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應當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五條 國家鼓勵慈善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老年人提供物質幫助。
第三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
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該老年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第四章 社會服務
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第三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城鄉社區配套設施建設規劃,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日間照料、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和網點,就近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發揚鄰里互助的傳統,提倡鄰里間關心、幫助有困難的老年人。
鼓勵慈善組織、志願者為老年人服務。倡導老年人互助服務。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務需求,逐步增加對養老服務的投入。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財政、稅費、土地、融資等方面採取措施,鼓勵、扶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老年人日間照料、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等設施。
第四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及所需物資。
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第四十二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養老服務質量和養老服務職業等標准,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分類管理和養老服務評估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規范養老服務收費項目和標准,加強監督和管理。
第四十三條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有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有基本的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四條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十五條 養老機構變更或者終止的,應當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並依照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有關部門應當為養老機構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幫助。
第四十六條 國家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制度,依法規范用工,促進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合理增長,發展專職、兼職和志願者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隊伍。
國家鼓勵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設置相關專業或者培訓項目,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
第四十七條 養老機構應當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權益。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
第四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將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納入城鄉醫療衛生服務規劃,將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見病預防等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鼓勵為老年人提供保健、護理、臨終關懷等服務。
國家鼓勵醫療機構開設針對老年病的專科或者門診。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開展老年人的健康服務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五十條 國家採取措施,加強老年醫學的研究和人才培養,提高老年病的預防、治療、科研水平,促進老年病的早期發現、診斷和治療。
國家和社會採取措施,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識,增強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識。
第五十一條 國家採取措施,發展老齡產業,將老齡產業列入國家扶持行業目錄。扶持和引導企業開發、生產、經營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用品和提供相關的服務。
第五章 社會優待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優待老年人的辦法,逐步提高優待水平。
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
第五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老年人及時、便利地領取養老金、結算醫療費和享受其他物質幫助提供條件。
第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辦理房屋權屬關系變更、戶口遷移等涉及老年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時,應當就辦理事項是否為老年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進行詢問,並依法優先辦理。
第五十五條 老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侵害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其他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或者優惠服務。
第五十六條 醫療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就醫提供方便,對老年人就醫予以優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為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開展巡迴醫療、護理、康復、免費體檢等服務。
提倡為老年人義診。
第五十七條 提倡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客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優待和照顧。
第五十八條 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公園、旅遊景點等場所,應當對老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第五十九條 農村老年人不承擔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義務。
第六章 宜居環境
第六十條 國家採取措施,推進宜居環境建設,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適的環境。
第六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規劃時,應當根據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點,統籌考慮適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第六十二條 國家制定和完善涉及老年人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在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行、維護、管理等環節加強相關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第六十三條 國家制定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准。新建、改建和擴建道路、公共交通設施、建築物、居住區等,應當符合國家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准。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准,優先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的改造。
無障礙設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應當保障無障礙設施正常使用。
第六十四條 國家推動老年宜居社區建設,引導、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開發,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為老年人創造無障礙居住環境。
第七章 參與社會發展
第六十五條 國家和社會應當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和優良品德,發揮老年人的專長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參與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
第六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通過老年人組織,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六十七條 制定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權益重大問題的,應當聽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組織的意見。
老年人和老年人組織有權向國家機關提出老年人權益保障、老齡事業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十八條 國家為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創造條件。根據社會需要和可能,鼓勵老年人在自願和量力的情況下,從事下列活動:
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艱苦奮斗等優良傳統教育;
傳授文化和科技知識;
提供咨詢服務;
依法參與科技開發和應用;
依法從事經營和生產活動;
參加志願服務、興辦社會公益事業;
參與維護社會治安、協助調解民間糾紛;
參加其他社會活動。
第六十九條 老年人參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安排老年人從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第七十條 老年人有繼續受教育的權利。
國家發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鼓勵社會辦好各類老年學校。
各級人民政府對老年教育應當加強領導,統一規劃,加大投入。
第七十一條 國家和社會採取措施,開展適合老年人的群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七十二條 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和有關部門,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申訴、控告和檢舉,應當依法及時受理,不得推諉、拖延。
第七十三條 不履行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職責的部門或者組織,其上級主管部門應當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致使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等發生糾紛,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前款糾紛時,應當通過說服、疏導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糾紛;對有過錯的家庭成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第七十五條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六條 家庭成員盜竊、詐騙、搶奪、侵佔、勒索、故意損毀老年人財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七條 侮辱、誹謗老年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 未經許可設立養老機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養老機構條件的,依法補辦相關手續;逾期達不到法定條件的,責令停辦並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九條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或者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 對養老機構負有管理和監督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 不按規定履行優待老年人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第八十二條 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或者無障礙設施所有人、管理人未盡到維護和管理職責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對有關單位、個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八十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風俗習慣的具體情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變通的或者補充的規定。
第八十四條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養老機構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應當限期整改。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制定。
第八十五條 本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1]
G. 在國家頒發的法律法規中,你還知道哪些規定體現了國家對老年人和未成年的關愛
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規定贍養老人,都體現了國家對老人和未成年人的關愛。
H. 常回家看看被寫入《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有什麼意義
官方意義:1、以後請假看父母能更加理直氣壯,提供了法律依據;2、關愛老年人上升到法律層面,更有保障;3、是社會進步,關愛老年人的法律上的體現;4、有利於家庭和睦,社會和諧;5、中國夢惠及老人啦,他們不僅需要物質保障,更多的是兒女的精神關懷。
屌絲回復:現實中不孝子基本都是以看父母為名,會情人比較多。流於形式文字的法條,沒有什麼具體實施辦法和懲罰措施,終究會被剔除。
I. 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法律予以修正有什麼意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修訂,進一步完善了養老法律制度,是我國老齡事業發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對於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增強全社會的責任意識,改善維護老年人權益的各種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必將產生巨大的促進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