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點單位每日防火巡查包括哪些內容
《機關、團體、企抄業、事業單襲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第二十五條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華文細黑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㈡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多長時間進行一次
公共聚集場所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
(2)養老院每日防火記錄擴展閱讀:
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㈢ 養老院每天的防火安全巡查記錄怎樣做
每日防火巡查記錄來本;源單位:;時間:;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監制;填表說明;1、檢查次數:①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巡查應當每日;2、檢查人員:由單位消防保安或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3、檢查內容:應當按照記錄本檢查內容逐項檢查並應;5、隱患處理:對檢查出的當場整改不了的情況,要報;6、本記錄應當妥善保管,以備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主;每日防火巡查記錄;主管人員(簽名);每日防每日防火巡查記錄本。
㈣ 敬老院護理每日查房記錄應該怎麼寫
日期
查房人員
房間號
情況簡介、發生和發現時間、處理方式
備注
將老人的飲食情況、健康情況,運動情況、睡眠情況都記錄下來,如果老人的家人有特別關注的點也應該列上。最好以表格形式編排,可以一目瞭然。
㈤ 敬老院護理每日查房記錄怎麼寫
日期
查房人來員
房間號
情況簡介源、發生和發現時間、處理方式
備注
將老人的飲食情況、健康情況,運動情況、睡眠情況都記錄下來,如果老人的家人有特別關注的點也應該列上。最好以表格形式編排,可以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