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法又將面臨第八次大修,亮點是75歲以上的老人拿到了「免死金牌」,怎麼從法理角度看待這個問題
可以從法律與人權的關系的角度來進行解讀;同時也可以從法治觀念的落實與發展進行分析。
2. 81歲大爺養老院大開殺戒,造成3死4傷,什麼仇什麼怨
沒有任何的仇與怨。疑似是因為一件小事,但是具體原因還在調查。
一、81歲大爺在養老院里大開殺戒,太可怕了赤峰市一所老年公寓里發生了一起重大命案,犯罪嫌疑人是81歲的老大爺。疑似因為一件小事,連砍殺8人,導致3人死亡,4人重傷,81歲的老大爺當場被捕。
看到這則消息我的心臟是砰砰直跳,一位81歲的老大爺怎麼能痛下殺手呢?怎麼會呢?人到暮年不都已經看透看淡一切了嗎?怎麼會殺人呢?還有在老年公寓里這些老年人們的生命安全如何得以保障?如何放心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里?
比如有的老年人喜歡聽流行歌曲,討厭京劇;而另一個老人就是喜歡京劇,每天不是自己唱就是聽,試問這兩位老人的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還有每位老人的文化素質不一樣,比如打擾的別人睡覺,有的老人會特別的不好意思,會充滿愧疚;而有的老人則感覺是理所當然,沒有任何問題。在面對別人的勸阻時,還不以為然,面對服務人員的勸阻時還會大罵服務員,這樣的人豪橫起來是誰也不怕。
作為年輕人應該適當的關心老人,重視老人的情緒,重視老人的感覺,盡量不要冷了老人的心,讓老人變得抑鬱,變得極端。
而作為養老院應該要教育老人,提高老人的素質水平,強化養老院里的政策規定,不要慣著一些豪橫的老人。
3. 張家口惡意推倒老人女子已被抓獲,患有精神病是否是一切行為的免死金牌
患有精神病的人存在著非常大的安全隱患,不知道在什麼時間會做出危害他人,危害社會的事。患有精神病的人違法犯罪之後,是需要由監護人來負責被害人的賠償的,如果監護人怕有風險,怕承擔責任,可以選擇送到精神病院。否則,一旦患有精神病的人做出了違法犯罪的事,造成的損失是需要由監護人來負責的。患精神病的人的監護人的順序是什麼?
患有精神病並不是擁有了免死金牌,發生了事故是需要監護人來負責的。那麼誰才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呢?第一監護人是配偶,如果沒有結婚,那麼他的父母是監護人,如果已經離婚了,那麼她的監護人是父母和子女,如果未結婚生子,父母也離世了,那麼由其他近親屬作為監護人的監護人。不會存在免死金牌,犯下的過錯過,總是需要有人來承擔的。
4. 法院會不會凍結國家補給60歲老年人的那張銀行卡
法院會不會凍結國家補給60歲老年人的那張銀行卡?這個法院是不會給予凍結的,因為這個銀行卡的話是合理合法的。
5. 杭州一老人過斑馬線,被救護車撞飛身亡,救護車能免責嗎
救護車不能免責。救護車作為特殊用車,它只有優先通過的權利,沒有「免死金牌」。
最後:不管什麼特殊車輛,有優先行使權,並不代表有免責權,發生交通事故,撞傷車或人等都得判責賠償。
如果救護車在執行任務時,行駛在路上的車或人沒有及時讓路,或者搶道等行為耽擱救護車執行任務,那麼他們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6. 湖南老人為了證明自己是清朝總兵後代,拿出了什麼作證
在我國古代,很多的官員都有其專門用來表示身份的信物,這些信物或許是一塊印章,或許是一枚腰牌,這些信物不光能表明其所有者的身份,有的甚至具有一些獨特的作用,就像是古時皇帝賞賜給臣民的''免死金牌'',能夠赦免臣民的死罪,這些信物流傳到今天,雖然已經喪失了他的功能,但其所蘊含與保留著的歷史價值與文物價值依舊珍貴。
易邵白老人最終選擇了將文留傳給他的後世子孫,雖不知道他的後代會怎樣對待這件文物,但卻也應該引起我們的深思,近年來,關於上交文物得到一些細碎獎勵的新聞頗為常見,給將文物提交了的公民也有一部分表示,這樣的獎勵很難接受,因此一些專家們認為,應該適當的提高獎勵的幅度。雖然精神與榮譽十分重要,但對於許多平頭老百姓來說,可能還比不上那實實在在的糧食重要,因此,只有提高了人們上交文物的積極性,才能夠更好的將文物收集起來。
7. 老年人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嗎
老年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年齡達到70周歲以上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這一條規定可以看出,老年人並不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而是根據老年人年齡的增長幅度,適當的減少或者減輕刑罰,這是我國人道主義的體現。
就比如說一些老年人仗著自己年紀大就做一些荒唐的事情,也許法律暫時制裁不了他,但是道德會譴責他。他的鄰居,他的子女會對他進行指指點點,以他為恥。這種懲罰我認為比把他關押起來更殘酷。
對此,你有什麼不同看法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8. 有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是否意味著老年人就可以倚老賣老!為所欲為
當然不是!法律是對老年人人身權益的保障,體現法制社會的人文關懷,但不是老年人為所欲為的免死金牌!再說,老年人也是人也在法律許可權內,也受法律衡量,不是是個老年人都能道德綁架的。
9. 湖南七旬老人自稱清朝總兵後代,拿總兵腰牌作證,專家說了什麼
引言
在我國古代,很多的官員都有其專門用來表示身份的信物,這些信物或許是一塊印章,或許是一枚腰牌,這些信物不光能表明其所有者的身份,有的甚至具有一些獨特的作用,就像是古時皇帝賞賜給臣民的"免死金牌",能夠赦免臣民的死罪,這些信物流傳到今天,雖然已經喪失了他的功能,但其所蘊含與保留著的歷史價值與文物價值依舊珍貴。
結語:
易邵白老人最終選擇了將文留傳給他的後世子孫,雖不知道他的後代會怎樣對待這件文物,但卻也應該引起我們的深思,近年來,關於上交文物得到一些細碎獎勵的新聞頗為常見,給將文物提交了的公民也有一部分表示,這樣的獎勵很難接受,因此一些專家們認為,應該適當的提高獎勵的幅度。雖然精神與榮譽十分重要,但對於許多平頭老百姓來說,可能還比不上那實實在在的糧食重要,因此,只有提高了人們上交文物的積極性,才能夠更好的將文物收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