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年人結婚證遺失如何辦理補辦手續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⑵ 老年人補結婚證怎麼補
根據民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規定: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的,應當辦理《夫妻關系證明》。申請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應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及有關證件之日起7日內審查核實並出具《夫妻關系證明》。《夫妻關系證明》與結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另外,對於結婚證丟失,有補辦需求的人,雙方可以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當事人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
⑶ 老年人結婚證丟失怎麼補辦結婚證
可以通過村委或者是所在的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到民政局 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