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敬老院院長剋扣老人零花錢是否犯罪
有證據,就舉報他
Ⅱ 我是敬老院的院長,有個老人在我敬老院去世要不要賠償
老人在養老院去世後,養老院方面會准備壽衣,床單。家人打電話到濱議館,叫來車後把老人送至濱議館存放,交錢簽字拿存放號碼牌。選定追思日期(三天內或更長)到時親人或親友團可在濱議館追思。
Ⅲ 我是敬老院的院長,有個老人在我敬老院得病去世要不要賠償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很正常,人老了體弱多病,如果說敬老院沒有及時治療,耽誤病情,作為家屬你得拿出足夠的證據,否則養老院不會承擔責任。
Ⅳ 敬老院的院長貪污老人們生話款能不能起訴
一般涉嫌違法行為,向檢察院等相關部門投訴反映解決即可。
Ⅳ 我在鎮敬老院當院長42年,沒有任何福利,養老保險等都沒有
你母親是在民政局下屬敬老院做臨時工42年,你母親的工作 實施臨時性的,那麼你母親發版工資也是按臨時工權待遇對待吧?按照國家文件規定:不論是正式工,臨時工,用人單位都要按照勞動法規定給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就算是沒有證據你母親和敬老院簽訂定過勞動合同,你可以把你母親當時是發工資的工資冊找到,這是證據,最近國家勞動部門有一個專門 解決臨時施工不能退休的文件,你到勞動部分查一下,弄好了,你母親能退休,這要看你是怎麼來跑事情的啦!像這樣的事情,你母親的占理面太多了,那個領導不知道她這些年的實際工作啊~
Ⅵ 我是敬老院院長老人我們敬老院得病,從晚上8點通知他兒子在外地一直到早上六點才趕到,但是老人去世了
我是敬老院院長老人我們敬老院得病,從晚上8點通知他兒子在外地一直到早上六點才趕到,但是老人去世了?老人去世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Ⅶ 敬老院領導管理疏忽,導致老人死亡能獲賠多少
敬老院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後由加害人給其近親屬所造成的物質性收入損失的一種補償。
死亡賠償范圍和計算公式
(一)收入損失。提指根據死者生前的綜合收入水平計算的收入損失。收入損失=(年收入-年個人生活費)×死亡時起至退休的年數+退休收入×10死者年個人生活費占年收入的25%-30%。
(二)醫療、護理費<具體內容參見前條第(二)項>。
(三)安撫費。是指對死者遺屬的精神損失所給予的補償。
(四)喪葬費。包括運屍、火化、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費等合理支出。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
(五)其他必要的費用。包括尋找屍體、遺屬的交通、食宿及誤工等合理費用。因此,按照此計算方法,全國各地、個人情況,其計算結果是不一樣的。
通常,在處理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死亡賠償金問題上,都是採用當地情況計算出來後,由雙方進行協商調解。因此,如果有保險公司介入,其中一些計算和法律問題,可以從中協調。
生命無價,「死亡賠償金」或撫慰金不是對死者生命本身的賠償,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錢進行計算,而是撫慰死者的近親屬。因此侵權一方為了得到受害人的諒解,應該做力所能及最大程度的善意來解決此事,往往才是有利於解決問題。
Ⅷ 82歲敬老院院長工作時間死亡應該怎麼賠償
為什麼82歲還當敬老院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