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市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一般高溫費就是3個月…
七月、八月和九月…
當然,公司福利好的話從5月開始發都沒有關系…
甚至天冷還有低溫費…
至於發的方式也是看各個公司的…
不過一般都是一次性發掉的比較多…
分開發么也可以,做薪酬的人比較辛苦點而已……
工作順利…生活愉快…
『貳』 上海市高溫費標准
各有關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用人單位:
根據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要求,現就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准為每月200元。
二、企業在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關於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勞保綜發(2007)30號)同時廢止。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叄』 上海給離退休老人發高溫補貼真實嗎
假的,已經辟謠了,沒有的事。
只有在高溫下工作的人,才有高溫補貼。
在家休息、吹空調的就算了吧……
不要盲目相信不切實際的假消息!
『肆』 請問上海高溫費
屬於規定強制性規定,與企業性質無關,如果公司不發,可到勞動部門投訴。
『伍』 上海高溫費發放標准
據了解,7月初,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調整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10元。分別比原標准提高了40元、30元和15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期間的4個月。
『陸』 上海退休人員今年有高溫費是否!
2017上海高溫補貼規定:
上海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9月;
發放標准:標准為每月200元。
退休返聘人員享有高溫津貼
勞務派遣員工享有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不能約定包含在最低工資中
高溫津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考慮到高溫津貼的性質,一般說,全月提供勞動的,高溫津貼按月發放;未全月提供勞動的,高溫津貼按21.75天折算後發放。因此,對於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的勞動者,即使沒有「全勤」,仍可以拿到相應折算後的高溫津貼。
這里要強調一下,產檢之類視為勞動時間的,計算的時候不應該扣除掉。
『柒』 上海高溫費
高溫費並不是國家強制要求企業發放的勞動報酬內容,實踐中我們要看企業的規章制度有無類似規定,如果有這樣的待遇規定,則企業應該發放。
在勞動法理論上,勞動報酬包括工資、保險福利、勞動保護三大塊。對於工資,國家規定無論是全日制工還是小時工,都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保險福利中,國家對於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費用的繳納作了強制性規定,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在試用期,都應該為員工繳納上述費用,我們俗稱四金。現在企業中試用期不交四金的情況比較普遍,關於這點,可以參看勞動法苑網專題文章:《HR誤區一:試用期後再補交社保》,在此不再重復解釋了。此外法律還有一些對於女職工及未成年工的福利待遇規定。
勞動保護一塊是比較靈活的一塊內容,通常來說,勞動保護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四條作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也就是說企業應該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衛生,所以才會有勞動保護這一塊。但是勞動保護通常是企業以物的形式體現的,比如,企業發放勞動手套、安全頭盔、工作服等,還有一些企業則會定期發放清潔用品。當然這些都以必要為前提,舉例來說,如果是辦公室文職工作,就不必發安全頭盔。
再看高溫費,一般高溫費是貨幣的形式。它的發放並不提供員工安全和衛生,其作用主要是給予在高溫天氣上班的員工一點鼓勵,尤其是一些在空調環境中工作的員工,更是如此,畢竟上班總是要上的,這原本就是員工的義務。如果企業覺得有必要鼓勵的,則會發放,反之則不會。
『捌』 上海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有條例規定嗎
貌似在哪裡看到過,室外工作的員工和室內溫度超過33度的,每天最低標准10元,這不是公司規定的,應該是勞動局規定的吧
『玖』 上海基本高溫費是多少
室外工作的員工和室內溫度超過33度的,每天最低標准10元,這不是公司規定的,應該是勞動局規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