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入住敬老院的條件和程序
不同的敬老院入住條件不完全相同,以下僅供參考。
入院須知與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乙肝化驗單,說明並無精神病、傳染病。由老人監護人員與院方簽申請表一份、協議書一式兩份。
三、有精神病、傳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單、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帶棉被、枕心、臉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換洗衣服。其他多餘物品,請不要帶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將電器帶入敬老院。若確實需要,經院方同意方可帶入使用,全部費用(包括電費)由家屬擔負。
六、敬老院對老人提供流動服務與呼叫服務相結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項服務,應該與院方協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習慣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費用按天數退還。
(1)敬老院老人出入院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敬老院經常組織一些老人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入住流程
1、咨詢參觀:有家屬陪同,考察敬老院硬體軟體建設,設施、服務、伙食、收費等詳細情況。
2、受理入住申請:院方同意即可。
3、調查訪問:了解入住老人的反映、老人家屬的口碑。
4、入住評估:即老人試住感受。
5、入住申請:向院方申請入住,同時提交身體檢查報告單。
6、預定床位:向院方提前預定養老床位。
7、簽訂入住協議:甲乙雙方協議,由家屬簽字。
8、繳納入住費用:生活物品自帶,交付少許押金,以後養老服務費用按月繳納。
9、開始入住。
10、正式入住。
② 敬老院對老人應有什麼樣的責任和義務
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西方國家的養老院通常回由地方政府或慈答善機構主辦,接收靠福利救濟或低收入的老人。中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實行「五保」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中國農村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興辦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許多地區還為優撫對象的孤老興辦光榮院,吸收符合條件的對象入院。敬老院貫徹集體事業集體辦的原則,入院老人的生活費、醫療費喪葬費等的供給,均由集體承擔,統籌解決。貧困地區的敬老院,集體組織供給有困難的,由國家給予補助。敬老院的宗旨是敬老養老,把安排好老人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放在首位。敬老院經常組織老人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有的鄉鎮把敬老院辦成老年人的活動中心,為鄉、鎮社區的老人提供福利服務。
③ 養老院入院
正規的養老院入院合同
養老院入住協議
甲方(養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入住人的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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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並理解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范》,為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
④ 老人入住養老院,入院流程和入院手續
養老院入院流程,包括服務對象、入院手續、及收費標准。
首先聲明:患有傳染病、精神病者不得入院
1. 申請者應當持本人和送養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及復印件各1份到本院,由本院健康咨詢師對入住者進行初步的身體健康狀況評估。
2. 入住本院前必須進行體檢或提供近期(一個月)體檢證明,申請者可以在本院指定的醫院或者與該醫院同級的醫院進行體檢(如化驗肝功、血常規、尿常規、透視、胸片、心電圖、B超等),凡體檢結果達到院方標准者可以入住本院,對體檢未達本院標准者本院有權拒絕其入住;
3. 體檢合格者可以辦理正式入住手續,入住者確定具體入住的房屋後與本院簽訂《養老服務合同》及其附件,辦理入住手續時,需向本院交付入住押金,該押金在正常入住期限屆滿辦理離院手續時將全部無息返還,同時按照協議書中的約定交付首次入住費用及其他費用後,方可入住本院;
4. 入住者須有監護人(單位)的經濟擔保(擔保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或法人單位)並出具相應的證明,在辦理入住手續時,監護人(單位)應當持有效證件到場和入住者一同與本院簽訂《養老服務合同》及其附件;
5. 入住者的監護人(單位),應當與本院保持聯系,若該人聯系方式有變應當及時通知本院,以保證在入住者發生緊急情況時,本院可以及時通知,因監護人(單位)地址不清,電話不明而導致院方與其聯系中斷,延遲時間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入住人的監護人(單位)承擔責任;
6. 入住者在選定房屋之後,未經本院許可不得隨意調換房間、留他人住宿或私自轉讓(轉租);若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換、留宿的,必須向本院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院方進行安排;
7. 本院為入住者提供屋內必備傢具和生活用品,入住者也可自行攜帶所需的生活用品,但應經本院同意後方可帶入;因入住者未經本院同意私自帶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入住者及其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8. 入住者不得擅自攜帶電器入住本院,如確實需要應向院方提出申請並說明其所攜帶的電器種類,在經本院同意後方可帶入,使用該電器產生的費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擔;未經院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帶入的電器出現的問題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監護人(單位)承擔一切責任;
9. 入住者在院期間應當遵守本院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如多次違反規章制度,刁難工作人員,尋釁鬧事,經批評教育後仍不改正的,視為違反合同,本院有權強行要求其限期退院;
10. 本院所提供的服務項目,除明確規定免費的外其餘均按照明確的收費標准收費,但入住者可享受一定的折扣優惠;
11. 入住人的貴重物品(如現金、首飾等)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由入住人或其監護人(單位)自行承擔;
12. 入住期間外出實行請假制度,入住者請假回家的,在離院前應當在管家處對離院的時間、去向等信息進行登記,在辦理相關的手續後方能離院;未履行書面請假手續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入住人離院後在院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後果由入住人員及家屬自己負責;
13. 入住者若想提前結束如老人請假回家後想出院,必須及時通知院方,出院時間按通知院方時間結算;辦理結束住宿手續時,需要攜帶入住押金憑證。
以上內容由養老信息網提供:老人入住養老院,入院流程和入院手續
⑤ 敬老院,要具備什麼樣的條條件老人才能入院享受福利
額 這個嘛 親 很抱歉 我只是個學生 對這方面不是很了解 但是 能不讓父母進福利院 就好好對待他們把 父母把咱養那麼大 是吧 恩吶恩吶 如果實在是因為 工作或者其他個人原因 那無論什麼情況 都可以進 福利院 不知這個解答 是否滿意啊? 呵呵 嗯嗯謝謝信任。。
⑥ 敬老院對入院人員的義務 如若入院人員走失,院方該有怎樣的責任如何解決最為妥當
應當明確:
第一:敬老院一方 與 老人及其家屬的 法律關系。即老人及其家屬委託敬老院一方照顧老人起居
生活的老人及其家屬方支付相關費用的合同。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合同法律關系。
第二:看老人走失這個過程院方的責任大小,責任的大小決定承擔違約責任額的大小(一般是影
響法官自由裁量),注意在書面合同時或者口頭合同時雙方有沒有關於在某些情況下院方
不負責人的許諾。
但是,這些都不影響院方應該承擔的違約責任;除非院方證明是對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
致老人走失,切自己已經盡到了相關的照顧義務,否則是不能免除責任的。
第三:具體承擔的責任類型:1,尋找老人的相關費用。2,以合同中價金為基礎的違約金這個需
要具體分析。3,訴訟的相關費用。4,耽誤的差旅,工資等費用。
另一個方案:以 侵害老人接受贍養的權利為由 提起 侵權訴訟。
⑦ 養老院的入院協議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國家開始實施獨生子女政策。因此,對於、90後出生的小孩,是幸運的,得到父母的獨寵、溺愛,大家的童年充滿甜蜜的回憶。時至今日,80、90長大成人,開始結婚、生子,而自己的父母年齡也大了,到了該養老、該報恩的階段。但我們的80、90卻承擔著雙方4個父母、甚至8個老人,下面也獨自撫養1個小孩或者2個小孩的情形,養老界內有專門稱呼這種現象為421家庭或者821家庭,我們能夠想像80、90身上的擔子有多重。80、90既是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也是家庭的支柱,更是雙方父母的寄託。為了更好的緩解80、90負擔的壓力,機構養老勢在必行,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會選擇到養老機構進行養老。現在小編就簡單介紹一下如何選擇合適的養老院。
一、確定入住養老院的性質
(一)養老院的分類
目前來講,國內的養老院可大體的分為國營養老院和民營養老院。
國營養老院主要是民政部門在城鎮設立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其任務是收養城鎮喪失勞動能力、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的孤老、孤兒、棄嬰和殘疾兒童。被收養人員的一切生活費用由政府承擔的社會福利院和敬老院。
民營養老院主要是集中社會民間資本開設的養老院、養老公寓、護理院等機構。民營養老機構又分為公辦民營和完全民營。公辦民營的意思是機構由政府主辦,但具體事務的運作是由民間機構運營,是國家和民間合作的一種方式,而完全民營則機構主辦和運營都是民間機構主導的方式。
完全民營機構又根據投資方主體分為內資機構、中外合資機構。比如上海星堡養老社區即是中美合資建設運營的。隨著政策的不斷調整,國家是鼓勵國外資本進入國內開設養老院。
根據養老天地收錄的資料顯示,國營養老機構的收費相對較低,價格區間在1500元/月-5000元/月,適合中低收入的家庭入住。其次是一般的民營機構,價格區間是在2500元/月-8000元/月。收費最高的是中外合資及完全外資的養老機構收費。根據養老天地數據顯示,上海星堡養老社區收費區間在5500元/月-15000元/月。因此,根據每個家庭實際情況,確定入住養老院的性質,這樣在尋找合適自己的養老院的時候才會有重點、有規劃。
二、考察養老院的資質
正規的養老院都是有民政部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是《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及《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有些養老院內附屬醫療機構,這也是需要有衛生部門頒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⑧ 防止養老院老人信息被外泄的管理制度是什麼
(一)文書檔案管理工作由院辦公室負責。
(二)文件、文書、檔案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三)凡上級和部門來文、來函,一律登記辦理。
(四)文件傳閱和執行後,按保管期限分類立卷歸檔。
(五)建立院民、管理和工作人員請假、考勤、考績、違紀、生病、死亡、上級領導來院、院內重大活動、院外人員來院慰問和服務、院內發生事故、案件、上級通知、指示以及其他等重要事項登記制度,並逐一整理成電子文檔。
(六)院民和工作人員檔案一人一檔,院民檔案是:入院申請表、院民信息卡、身體狀況體檢表、血型化驗單、財產登記表、住院病歷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各種獎勵卡片和其他相關材料;工作人員檔案內容是:信息卡、身體狀況體檢表、血型化驗單、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勞動合同》、各種獎勵卡片和其他相關材料。
⑨ 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1997年3月18日民政部令第1號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管理,促進敬老院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
第三條 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第四條 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
第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條 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
第二章 供養對象
第七條 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在沒有光榮院的地方可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條 五保對象入敬老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經村民委員會)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定入院協議。
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入院自願,出院自由。
第九條 敬老院供養的各類人員(以下統稱供養人員)應當遵守院內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
第三章 院務管理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條 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
第十四條 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
第十五條 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
第四章 財產管理
第十六條 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查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八條 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
第五章 生產經營
第十九條 敬老院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興辦經濟實體,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第二十條 鼓勵供養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
第二十一條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和優惠。
第六章 工作人員
第二十二條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敬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
第二十三條 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
第二十四條 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
第二十五條 敬老院應當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二十六條 敬老院對工作認真負責、熱心為供養人員服務的工作人員應當給予獎勵;對工作不稱職的可以辭退;對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認真處理或報請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