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辦養老院最新政策
養老院政策,民辦養老院優惠政策有哪些
「養老院行業前景是不錯,但絕對是微利行業。」紅葉敬老院院長彭家惠是渝中區首家民營敬老院的創辦者。她介紹,在民辦養老機構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虧損,剩下的勉強維持。而創辦已10年的紅葉敬老院,就屬於勉強維持的類型。
「養老服務屬高風險行業,特別是面對一些有頑疾的高齡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風險就非常大。」除資金壓力和高風險,好護工難求也是每個養老院所面臨的難題。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學教授徐曉玉近年一直關注我市民營養老產業的發展。她介紹,重慶目前的養老產業,跟不上社會老齡化發展的需求。據統計,截至2009年底,我市60歲以上人口已513萬,而目前全市城鄉養老機構床位數僅7萬余張,按老年人口3%的機構需求量測算,缺口達8萬張。「養老院數量不足、質量不高是現實問題。從總體上來說,這說明社會還沒有做好應對老齡化的准備。」此外,護工很辛苦且工資不高,造成大量護工流失。徐教授認為,最終解決辦法還得靠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全民關懷。「國家應給予相應的政策優惠,還應免費為民營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做專業化培訓、指導,提高服務質量,奠定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後勁。」
(本文來源:重慶晚報)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補助:有床位補貼和一次性建築補貼。免徵稅的。
市民政局答復:社會力量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辦福利機構)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積極性,維護社會辦福利機構的合法權益,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 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並制定優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將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及床位數作為社會發展的指導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要在基本建設規劃中統籌安排社會福利設施建設,社會福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二)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優先審批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用地,採用行政劃撥或有償方式供地。對新辦福利事業的項目屬於出讓土地的,要適當降低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和拆遷補償費,減免土地管理費。土地規劃和測量費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按有關規定給予減免。
(三)城市規劃部門在制定城市規劃時,無論是新區建設還是舊區改造,都要將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特別是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兒童福利設施及公益事業的服務設施納入公共設施進行統一規劃。要充分考慮社會福利事業、公益事業的發展需求,盡可能在交通便利、環境良好,便於服務和發展的區域給予安排。社會福利項目編制、設施建設工程的收費,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酌情減免。
(四)對民政部門批准設置的社會福利機構,有關部門在辦理法人注冊登記時應優先辦理。
(五)合理確定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自費代養人員的收費標准,既要考慮公益性或社會承受能力,又要照顧投資者的回報。
(六)按照現行國家稅法和有關規定,對社會投資興辦的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殘疾人康復中心、工療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務中心(站、點),老年人護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機構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務、社會福利機構興辦的第三產業,在稅收上給予優惠或減免。
(七)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社會福利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建設貸款的支持力度。
(八)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款支持社會福利事業的,其捐款在規定限額以內的部分,在計征所得稅時准予扣除。
(九)對社會福利機構的用電按當地最優惠價收費,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收費;對福利機構使用的救護車、生活用車等免徵養路費;對社會福利機構使用的電信業務、郵政業務、廣播電視(有線)傳輸等有關部門要給予優惠和照顧。
(十)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和在社區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養、寄養的就讀於小學、初中的孤兒(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會棄嬰),免收學雜費、書本費等各種費用;對高中(職業高中)、技校、中專錄取的孤兒,免收學費(培養費)、住宿費;高等學校錄取的孤兒免收住宿費,其學費主要以發放助學金、接受社會資助、申請助學貸款等方法解決。
(十一)衛生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老年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勵並扶持社會力量興辦以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為服務對象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已取得執業許可證並申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可根據勞動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1999]14號)和《關於印發青海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青勞社廳發[2000]82號)的規定,經審查合格後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保險定點范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人員中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十二)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中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孤殘人員,有關部門應採取積極措施,優先推薦就業,並免費給予上崗前的培訓。對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福利企業,民政、稅務、工商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國家和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按有關規定減免稅費。
(十三)重視和保護社會福利機構中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及社會棄嬰的合法權益,積極提供法律援助,使他們能夠就地、就近、及時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
(十四)老年福利服務機構是社會福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要抓好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中關於「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規定的落實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通知
三、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養老機構工作的登記管理。養老機構按其機構性質劃分,可分為福利性、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養老機構。福利性養老機構(即國辦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在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是指在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營利性養老機構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各地重點興辦非營利性的養老機構。各有關登記機關要認真做好養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二)改革和完善養老機構收費制度。除政府投資的養老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價格管理部門確定外,其他養老機構的服務收費,由養老服務機構根據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收費標准。養老機構接收的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政府按規定支付或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擔;接收符合分層分類救助的其他困難老人,收費應適當減免或由政府予以適當補助。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要會同省民政廳研究制定養老機構收費管理辦法。
(三)加大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認真落實國家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養老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優惠收費。其中:用水、用電、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機構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並減半收取通信費、聽視費。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
(四)優先安排養老機構建設用地。養老機構建設一般採取劃撥的方式供地,對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對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也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但應嚴格審批,確保土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五)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養老服務事業投入,在繼續安排好養老機構建設資金的同時,根據需要適當安排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機構補助、購買服務和貸款貼息。
(六)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政府有關部門要主動做好服務,協調擔保機構解決養老機構的貸款抵押問題;對於規模較大、前景較好、市場急需的養老服務項目,財政部門要給予必要的貸款貼息。
(七)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對外服務。養老機構具備對外開展護理、康復及醫療服務條件的,可申請納入社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經審批可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八)加強養老機構的日常管理。養老機構要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對老年人的日常護理和管理,切實防止意外傷亡事故發生。對發生意外事故後,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養老機構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其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在法律法規作出規定前,省民政廳要會同衛生、法制等部門和法院,研究制定有關事故鑒定、責任認定和賠償的有關意見,指導各地處理好養老機構的責任分擔問題。
2. 養老機構分為哪些類別
老年社會福利院——由國家出資建立、管理的綜合接待「三無」老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護老人安度晚年。養老院或老人院——接待自理老人或綜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護老人安度晚年。老年公寓——專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體能心態特徵的公寓式老年住宅。護老院——專為接待介助老人安度晚年。護養院——專為接待介護老人安度晚年。敬老院——在農村鄉(鎮)、村設置的供養「三無」,「五保」老人和接待社會上的老年人安度晚年。托老所——為短期接待老年人,為其提供託管服務的社區養老服務場所,分為日托、全托、臨時托等。老年人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各種綜合性服務的社區服務場所。特別提示:社會上許多養老機構並非完全根據其符合的特徵而命名。
3. 養老服務中心的幾種模式
一、 純福利性質的養老院 這種純粹福利性質的養老機構通常不以盈利為目的,通常主要依靠政府或者企業提供的資金進行所有的建設以及經營管理資。這種養老院主要是解決經濟收入低的孤寡老人。由於收入低廉,條件所限,化境生活條件較差,缺乏各種娛樂設施,醫療條件較低,不能滿足剛剛進入老年社會的老人。 二、 混合型養老院 這是目前國內比較普遍存在的養老院經營模式,它們帶有福利的性質但也有盈利的能力,通常具有政府或者慈善機構的背景。在經營方面,根據入住老人要求的不同,採取不同的收費標准和服務內容。通常服務內容除基本的養老服務外,會有一些免費的娛樂設施服務,體檢服務等等一些服務內容。盈利性則表現在收費服務方面,主要是針對入住的環境和服務程度制定收費標准;固定收費的內容,有入住時的一次性收費和每月收費;經常性收費的護理費和醫療費用等。 三、專業公司經營管理 這種類型的養老機構以盈利為主要目的,通常是自行出資興建、管理老年住宅。這種模式提供環境優美、各種設施齊全的居住場所,各種完善的服務內容。經營以出租為主要經營方式,收費水平要比福利型養老機構的收費水平高。入住者通常需要交納一定數額的抵押金,每月交納租金和管理費。管理機構通過各種高水平的服務收費獲取利潤。國外的專業管理機構一般將押金進行投資以謀取利潤,具有壽險公司的經營性質。國外目前存在的經營模式有老年公寓和輔助生活機構兩種,國內目前還只有老年公寓。 1、老年公寓 老年公寓主要是提供給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的居所,以出租為主要經營模式,居住者的年齡必須在60歲以上。一般來說,老年公寓不提供公共用餐的場所、不組織娛樂活動、不提供交通工具。經營管理模式有自住型老年公寓、陪助型老年公寓和特護型老年公寓三種類型。 (1)自住型老年公寓(Independent-living),不為老年居住者提供任何與日常生活、葯物服務有關的協助,只是提供一個環境優美、舒適的居住社區,包括所有的生活配套設施,甚至可以完全容納一個高爾夫球場。 (2)陪助型老年公寓(Assisted-living),向居民提供與日常生活有關的各種服務,包括做飯、幫助洗澡、喂飯、洗衣、體檢、喂葯和其它個人生活方面的需求。 (3)特護型老年公寓(acute-care),除了上面兩種類型所到的服務外,還提供全面的醫療服務,包括從傳統的醫護房間到特別為老年癌症患者提供治療的房間。 2、輔助生活機構 美國的輔助生活機制是在80年代中期由北歐模式發展起來的,它是護理院的補充。輔助生活在一個爭取最大限度滿足個人獨立、隱私和選擇的環境中結合了住所、生活服務和簡單的醫療護理。盡管參加輔助生活的老人可能無法獨立生活,但他們的健康狀況還不需要護理院所提供的大多數服務。這些老人可以和輔助人員一道分擔日常生活活動的風險和責任,在輔助人員的幫助下享受個人生活的獨立和自由。這種模式無論是私人經營還是非盈利性質,輔助生活的服務對象大多是個人付款,因此,是客戶的需求而不是政府的指令,成為美國該行業發展的動力。 輔助生活的宗旨是在老人需要時向他們提供或安排監督、幫助和有限度的保健服務,老人可在一系列個人日常生活活動上得到幫助,如吃飯、穿衣、洗澡、移位和入廁。服務還可以包括做飯、洗衣、清掃、娛樂和交通。盡管輔助生活一般不提供24小時的專業醫療護理,但日常幫助可能包括在專門的工作人員監督下的葯物治療。 輔助生活服務可以由獨立的居住小區提供,也可以作為繼續照料退休社區的組成部分,由靠近或屬於專門護理院的自成一體的居住機構提供,作為一種比較新穎和流行的形式成為這一擴展的前沿,輔助生活向老人們提供了一種誘人的既保持獨立又獲得個人照顧的混合模式。 四、住宅建設與管理相分離的經營模式 目前,住宅建設與管理相分離的經營方式是最適合國內開發商的運做模式,也是盈利型企業正在考慮的利潤增長點。這是一種集中經營模式,與傳統的老年公寓、養老院相比,在結構上溶入社區之中,在功能上尊重社區自主,在內容上重視社區文化休閑,在實施上運用社區各項資源,倡導一種更積極主動的生活方式,真正達到「只要在此生活,生命最少延長十年」的目的。 國外大規模的老年生活社區例如美國的太陽城、安妮·馬克西姆老人住宅,日本的中輕井澤居住區,瑞典的斯特盧布里卡集合住宅等等都是著名的老年聚集住宅。 這種模式的產品以出售為主要的模式,房地產開發商將整個社區做成集教育、休閑、醫療、購物、酒店、住宅和藝術於一體的大規模老年生活社區,真正達到「學·養·住」的統一,是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好項目。但同時必須依託文化素質相對較高、且收入穩定、思想觀念很能接受全新退休生活方式的老年群體。因此在對市場的選擇、推廣和銷售方面將是一個全新的挑戰。
4. 社會維穩六類人員是什麼
「六類特殊人群」是指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社會閑散青少年。
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社會閑散青少年這六類人員對社會及他人造成傷害可能性較大需要進行動態管控,所以也被統稱為社會維穩六類人員。
政府對六類人員管理:
1、建立縣級安置就業基地
對刑釋解教人員,以「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業有人扶、創業有人幫、困難有人扶」為總體目標,到今年年底,刑釋解教人員的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2.5%以內,到2016年年底下降到0.5%以內。
2013年度,每40名到80名「重點幫教對象」配備心理矯正專兼職人員不少於3人,到2016年每10名到20名「重點幫教對象」配備心理矯正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心理矯正的覆蓋率,今年年底達到50%,到2016年年底達到80%。
2013年年底,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安置率達到50%以上,到2016年年底達到60%以上,並在各縣(市、區)全部建立安置就業基地。
2、社區矯正人員動態管理
2013年年底前,我市將建成社區矯正人員實時動態智能管理系統,採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對社區矯正人員24小時實時監控和定位管理,杜絕脫管、漏管現象。
同時,社區矯正管理教育中心在各縣(市、區)覆蓋率達到20%,到2016年年底達到100%。每年定期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社區矯正人員勞動技能培訓,並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矯正人員納入低保范圍,保障其基本生活。
3、推廣社區戒毒康復
到2015年年底前,凡是有吸毒人員的鄉鎮(街道)都要成立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機構,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全部對其進行社區康復。
其中,2013年年底前,建立單位、家庭、管片民警、司法助理員、社區幹部、社區醫療機構、禁毒志願者等組成的幫教小組,對吸毒人員進行一對一的戒毒治療、身心康復和行為矯治。3年內,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納入低保范圍或提供臨時救助。
4、八成艾滋病人免費救治
2013年年底前,全市艾滋病抗病毒葯物治療點達到10個,覆蓋全市所有縣(市、區),免費救治率達到70%以上,到2015年年底免費救治率達到80%以上。到2016年年底,全市建立健全艾滋病監測檢測體系,每個縣(市、區)至少設立3個免費艾滋病病毒檢測點,免費救治率達85%以上。
對符合條件的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感染者和病人等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對因艾滋病致孤人員,採取收養、家庭寄養、模擬家庭養育和機構供養等多種途徑妥善安置。到2016年,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感染者家庭或孤兒、孤老全部實行生活救助。
5、加強精神病人管理
到2016年,以太原精神病醫院為技術指導和支持,各縣(市、區)分別建成1所精神專科醫院或指定一所綜合醫院設立精神科,全市九成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配備從事精神衛生防治工作專兼職醫務人員。
對查不到近親屬的流浪乞討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公安、民政部門應當幫助送往醫療機構診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科人員負責對在管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的隨訪服務,如發現易肇事肇禍傾向,由公安部門協助送往定點醫療機構。加強對貧困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的救助,爭取使他們得到免費救治。
6、閑散青少年「入網」管理
社區(村)要成立社會閑散青少年服務管理工作幫教小組,由居(村)委會主任負責,由團組織負責人、社區民警、社區司法人員、律師、網格長、社會工作者、大學生村官、青年志願者和離退休老同志老黨員等組成。到2016年,基層幫教組織覆蓋率達90%以上。
以輟學、不良行為、刑釋解教、艾滋病感染、吸毒、精神障礙青少年等對象為重點,建設青少年違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綜合信息系統。
5. 養老機構都有哪些類型呢
來機構類型可分為傳統敬老院源、福利院、自費養老院、新型老年公寓和護理養老型醫院;由於老年人獨特的生理特徵和身體狀況,各種養老機構的費用一般都分為自理、半護理和全護理三個檔次;硬體方面,由於房間的朝向、面積、房型、床位以及設備等不同因素也會有不同的檔次。 更多情況請登陸中國敬老院網。
6. 不滿60周歲的無人監護低智障人員可以進入養老機一構嗎
不滿60周歲的無人監護低智障人員可以進入養老機構
7. 現在國家對個人開辦養老院有什麼優惠政策啊
優惠政策如下:
從哈爾濱市市民政局獲悉,哈爾濱市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供地保障政策、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收費減免政策等一系列優惠政策。
對符合我市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興辦養老機構或養老服務組織的,可優先安排小額擔保貸款資金,並享受財政貼息政策。同時,哈市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業務。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用地,對養老院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在規劃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工業地價辦理出讓、租賃或劃撥方式供地。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用地,鄉鎮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營利性養老機構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可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優先保障供應。
(7)六類禁止進入養老機構擴展閱讀:
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行政事業性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收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線(數字)電視建設費(入網費),有線(數字)電視終端用戶收視維護費、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半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
在達標排放污染物並經環保部門核準的前提下,免繳排污費,適當減免環境監測服務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按照40%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8. 請問2015年5月1日消防新規定對養老院樓層有硬性限制嗎6層是否可以
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建築防火和結構防火,由專業的設計單位設計圖紙,經過消防審核備案後施工即可,不過現在是1類,要求比以前嚴格著些
9.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符合轉任到機關條件的「六類人員」是哪六類
以下六類:
1.在參(依)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時,已辦理過渡手續的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工作人員;
3.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考試錄用且試用期(服務期)已滿的人員;
4.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試錄用並達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選調生;
5.按照軍轉安置有關規定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
6.由機關公務員調入到現參照管理單位工作的人員。
參照管理單位中除上述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在規定的編制和職數限額內,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可調入機關任職。
(9)六類禁止進入養老機構擴展閱讀: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