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人走丟了,派出所不理睬.要怎麼辦
派出所應該協助立案調查,但是不是剛走丟到派出所就會立案。
『貳』 老人走失報警立案有規定嗎
人口失蹤報警,公安機關根據報警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如果是有被害\幫架內\拐賣等可疑情況容的就可以立案偵察 假如是正常的失蹤沒有其它被害嫌疑時就不給予立案。 請參考立案的標准: 《刑訴法》規定了立案的兩個條件:一是有犯罪事實,稱為事實條件;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稱為法律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根據這一規定,對立案材料的處理,包括立案決定和不立案決定兩種形式。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趙婧推薦
『叄』 人走丟了 為什麼公安局不給立案呢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麼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並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3)老年人走失了派出所不立案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申請復議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復議申請應當向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復議申請書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提出。申請書中要講明應當立案的理由。公安機關要在收到復議申請書後七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請復核
控告人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七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後七日內作出決定。對上一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三、向檢察院投訴
控告人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級檢察院投訴。
檢察院有權利要求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檢察院的通知後七日以內,對不予立案的情況、依據和理由作出書面說明,回復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作出立案決定書的,應當將立案決定書復印件送達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仍認為不應當立案,檢察院認為應當立案的,檢察院有權力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收到檢察院通知後十五日以內立案,並將立案決定書復印件送達人民檢察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肆』 人失蹤半個月了,派出所不給立案怎麼辦
在法律上抄,成年人走失並不是必須立案,除非有遇害可能的;未成年人失蹤應當及時立案 。如果你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不服 ,可以申請復議。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伍』 老人走失幾年派出所不給立案,為什麼
都是這幫王八蛋警察,我老爸
走失十多天,當天報110,不讓你看監控,推來推去說監控不是他們的回,後來過了十天才答讓我們看,可是那時我老爸又不知走去哪了,到現在沒消息,我爸有精神病,我都說這幫烏龜王八蛋派出所
『陸』 人走失了20天了為什麼派出所不給立案,派出所的人說要三個月才立案大家給出個主意
都是這幫王八蛋警察,我老爸
走失十多天,當天報110,不讓你看監控,推來推去回說監控不是他們答的,後來過了十天才讓我們看,可是那時我老爸又不知走去哪了,到現在沒消息,我爸有精神病,我都說這幫烏龜王八蛋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