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圍牆施工合同
可以用一般的工程合同即可:
工
程
合
同
甲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
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第三條
工程范圍:
第四條
工程總造價:
(以甲乙雙方審定的結算為准)。
第五條
承包方式:
一、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由乙方自采自購,材差按現行省、
市文件執行。
第六條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七條
工程質量:按施工驗收規范、建築工程質量檢評標准施工及驗收,本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第八條
結算方式:施工圖預算加簽證。
第九條
工程類別及企業等級: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雙方事宜:
一、甲方:1、派駐工地全權代表,負責與乙方工地代表進行工作聯系。並對設
計、
施工技術、經濟等事宜辦理相應手續。
2、由於甲方要求停、緩建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損失,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1、按承包工程設計圖紙或甲方具體技術、使用要求組織施工。
2、乙方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不偷工減料,如發現偷工減料行為,經甲方工地代表簽字後有權不付款或付部分款。
3、施工中注意安全,遵守甲方廠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一、工程竣工後甲方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質量檢評標准、設計圖紙和甲方具體技術、使用要求及實完工程量進行驗收。
二、驗收合格後十日內辦理竣工驗收及結算手續。
第十二條
付款方式:
一、預付備料款:按合同價值(或預算)的30
%撥付。
二、工程進度款:按完成工作量的90
%撥付。
三、竣工結算款: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累加不超過90%。
四、保證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後付清尾款。
第十三條
保修:按現行建築工程保修辦法執行。竣工驗收時乙方出具保修書。保修期從甲在驗收單簽字之日起
年。
第十四條
違約與仲裁:
一、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長春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確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不合格所引起的返修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五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兩份。
二、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尾款後失效。
第十六條
其它: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② 承包合同書樣本
承包合同書樣抄本[1]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址;[2]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6]違約責任。裝修承包合同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