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政部關於公建民營養老院破產清算要財產清算嗎
你好朋友,民政部關於公建民營養老院破產清算要財產清算的
⑵ 公益性養老機構和贏利性養老機構的區別
非營利性養老福利機構,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養老機構。是指享受國家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助、主要為既不是救助型養老機構的服務對象,也無力支付市場型養老機構服務的普通老年群體(例如低保老人等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其包含起居生活、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
盈利性養老機構:私營性質、或私營股份制養老院,沒有國家財政和民政部門的補貼,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的養老機構。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營利性養老院區分:
1土地上:
非營利性,養老專用土地使用權50年,產權不可分割,不可以出售,不得改變規劃確定土地用途。
盈利性,商業或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40到70年,產權可以分割出售。
2注冊:
非營利性:民政局,民辦非企業。
營利性:工商局注冊,民政局審批。
3稅收:
非營利性:減免營業稅等,同時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營利性:減免營業稅,減半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4收費:
非營利性: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營利性:實行市場調價管理。
第二,國家的待遇跟補助
非營利性:一次性建設投資補貼最高25000元每床,運營補貼最高500每床每月。
營利性:無補貼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
三、政策措施
(三)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公益性養老機構和贏利性養老機構的區別】
收等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注意營利性與非營性區分2
1、營業稅: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沒有強調非營利性,所以,營利性,非營利性均可免。營業稅條例第八條: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等,免營業稅。也沒有非營利性提法。)
2、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必須是非營利機構。(1)財稅[2014]13號、財稅[2009]123號非營利性組織機構免稅資格認定九條件。(2)財稅[2009]122號,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a.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b.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c.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d.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e.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
3、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必須是非營利性)
4、捐贈扣除: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
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只有對非營利性的捐贈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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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消防誰來建
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投入使用時應通過消防驗收。具體的營運公司應保證營運期間的消防設施完好,消防制度齊全,消防措施到位,執行有力有效。
⑷ 公辦養老機構經營存在什麼問題
資金投入不夠,床位不夠,僧多粥少,越來越跟不上老齡化社會發展的需要。
⑸ 醫院開辦的公建公營養老機構科室應該歸哪個部門管理,是衛計委還是民政局嗎
養老機構應由民政部門管轄。
涉及醫療,由衛計部門管轄。
在醫院內開類似科室,其行為已經涉及跨行為,應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⑹ 公辦養老機構服務最有需求人群嗎
2015年3月3日,北京市來政府辦公源廳公布《關於深化公辦養老機構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引入社會資本投資運營公辦養老機構,將公辦養老機構分成公辦公營、公辦民營和公建民營三種模式運營。
「公辦養老機構要體現公益屬性,提供的是廉價和適用的養老服務,適用既保證不能劣質又要適度不過於奢華。服務對象都將以失能和高齡老人為主。」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說,普通的60歲以上老人將不再作為公辦養老機構的主要接收對象。
⑺ 公辦的養老院與民營的養老院的區別
公辦養老院多位於市區內,交通十分便捷;民辦養老機構選址靈活,有的在周邊區域,較為偏遠。
2.公辦養老院管理規范,護理人員都受過專門培訓;民辦養老機構的工作人員流動性相對較大,在服務質量上可能出現參差不齊的狀況。
3.公辦養老院有政府資金補貼,屬於社會福利機構,收費一般比較便宜;民辦養老機構自負盈虧,為了維持運作,價格通常要高一些。
4.相比之下,平民化、大眾價的公辦養老院顯然更受生活節儉的老人們歡迎。
拓展資料:
民營養老院,相對於公辦養老院。民營養老院,是由民間團體或這個人主辦,再就是民辦公助式的養老組織、機構。[1上世紀60年代初,軍烈屬殘廢軍人才能入住,那是公辦的,相繼五保戶也可以入住了(改革後)。1988年,全國農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個縣(縣級市)在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辦起了敬老院。
⑻ 公建民營養老院可以用剩餘資源盈利反哺養老院嗎
可以,但養老院還是只有盈利才能長久得發展下去,可以適當反哺養老院。
⑼ 政府對公辦養老院的政策扶持
您好!政府對養老院的優惠政策如下:
第一、改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
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並建立公示制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根據其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接收農村五保人員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當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難老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其費用應適當減免,減免部分由當地政府按接收此類對象的實際人數予以補助。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三、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居家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
第四、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當然,國家對養老院的政策規定還有很多,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養老機構的更快發展。通過對養老院政策的分析可以看出,國家對養老院的支持力度較大,養老院配套服務設施逐漸得到完善,讓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⑽ 公辦民營養老機構有哪些優惠政策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主要政策措施有:
政策措施
(一)完善投融資政策。要通過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培育和扶持養老服務機構和企業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金融機構要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積極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積極利用財政貼息、小額貸款等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增強對信貸資金和民間資本的吸引力。逐步放寬限制,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應統籌考慮養老服務需求,積極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無障礙改造。
(二)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各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將閑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並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嚴禁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
(三)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完善補貼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可根據養老服務的實際需要,推進民辦公助,選擇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
(五)完善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部門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擴大人才培養規模,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門人才,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大專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充分發揮開放大學作用,開展繼續教育和遠程學歷教育。依託院校和養老機構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老年護理人員專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參加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相關補貼,在養老機構和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從事養老服務。養老機構應當積極改善養老護理員工作條件,加強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提高職工工資福利待遇。養老機構應當科學設置專業技術崗位,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在養老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政策。
(六)鼓勵公益慈善組織支持養老服務。引導公益慈善組織重點參與養老機構建設、養老產品開發、養老服務提供,使公益慈善組織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力量。積極培育發展為老服務公益慈善組織。積極扶持發展各類為老服務志願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倡導機關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大中小學學生參加養老服務志願活動。支持老年群眾組織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服務社會活動。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參與志願互助服務的工作機制,建立為老志願服務登記制度。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優良傳統,支持社會服務窗口行業開展「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