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實行日間照料的養老院需要設立醫務室嗎
目前,國家對養老機構是否設置醫務室,沒有明確規定。但規定了養老機構醫務室回基本標准(答試行)。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49號《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節選)
第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狀況評估,並根據服務協議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實施分級分類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組織定期體檢,做好疾病預防工作。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附錄:國家衛生計生委《養老機構醫務室基本標准(試行)》(節選)
養老機構醫務室是設置在養老機構內,為養老機構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急診救護等服務的醫療機構。
Ⅱ 建立一個以基督教養老院可行嗎
目前養老行業,確實有許多基督教機構在設立,因為社會的老齡化趨勢的必然需要。
Ⅲ 新建養老院有啥子要求.政府才能補助和支持
各地補貼政策不一樣,以陝西省為例:
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的若干意見》
二、明確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服務的政策
(四)各地要建立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建設補貼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機構每張床位一次性補助3000元,改擴建機構每張床位一次性補助2000元。
具體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由省民政廳商省財政廳研究制定。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列出一定比例,「以獎代補」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建設。
(五)將社會資本興辦養老機構或服務設施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符合條件的,按照土地劃撥目錄依法劃撥。
(六)對社會資本興辦的養老機構或服務設施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佔用耕地的,免徵耕地佔用稅,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七)採取財政貼息、擔保等方式,加大對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的金融支持。支持民辦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支持商業保險公司開展長期護理保險服務。
(八)對民辦養老機構或服務設施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定點范圍。
(九)各地要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培訓機構和有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開展養老護理人員、養老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3)建立養老機構擴展閱讀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的若干意見》
一、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一)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康復、家政服務、精神慰藉、居家無障礙設施改造、緊急呼叫、安全援助和老年餐桌等多方面服務。
(二)鼓勵社會資本以獨資、承包、合資、合作、聯營等方式,興建老年公寓、老年養護院、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互助幸福院、敬老院等養老機構或服務設施。鼓勵民辦養老機構接收安置政府供養對象,政府按照規定標准撥付相關生活、醫療、照料等費用。
(三)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發展老年營養保健、醫療康復、飲食服裝、休閑旅遊、文化傳媒等養老產業,積極開發老年保健、老年照護、老年康復輔具、老年宜居社區等產品。
Ⅳ 佛教寺院建立養老院的優勢在哪裡
寺院創辦養老院的思考
如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解決我國養老突出問題,已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話題。站在佛教居士的角度,老年居士們的養老問題更值得我們關注,倡導創辦佛教居士養老院已成為大家的共識。
一、為什麼要創辦佛教居士養老院?
據報道,2013年底,我國老年人口突破2億人;2014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2.12億,一年間全國老年人口增加了1200多萬。在2.12億老年人口中,有一部分信仰佛教的老年居士,一日三餐只吃素食,每日早晚按時誦經念佛。由於他們對飲食起居有特殊的習俗要求,一般的養老院無法入住,他們迫切希望找到一處既能安度晚年,又能念佛修行,臨終時得到助念關懷、安然往生的養老院。
鑒於此,全社會應當關注特殊群體的養老問題,大力創辦佛教居士養老院。近年來,隨著社會養老事業的興起和不斷發展,很多寺院正在嘗試和探索創辦居士養老院。如果在寺院創辦養老院,有哪些特色優勢呢?
二、寺院辦養老院的特色優勢。
1、有國家政策的鼓勵和支持。2012年2月16日,國家六部委以「國宗發(2012)6號」文件,聯合發出「關於鼓勵和規范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動的意見」。該意見為寺院創辦養老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是寺院依法辦理養老院的主要依據。
2、可一體化解決念佛、修學、養老的問題。寺院氛圍環境好,創辦養老院是很多老年居士安度晚年的好去處,可使老人們生活有安排,作息有規律,共學共修,心情舒暢。這不僅從生活上解決了老年居士們的實際困難,更重要的是從精神上可消除他們的一些後顧之憂,滿足了部分老年居士的心願,對老人們的身心健康大有裨益。
3、可提高寺院的資源利用率。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充分貫徹落實,各地恢復、重建、新建的佛教寺院大量涌現。雖然很多寺院建設規模大,老年信眾多,吃住學基本設施均已齊備,但也存在著住寺僧人少,舉辦法會後空置率高,寺院資源利用率低的問題。如果按照「物盡其用、減少投入、優化配置、資源共享」的思路建設寺院和養老院,探索走「一寺兩院」之路也是一項投資少、見效快、利國利民的好事情,可提高寺院的資源利用率。
4、可就近解決農村一些佛教居士的養老問題。寺院在古代是教育人的場所,相當於現在的學校,我國凡有歷史的村落,都曾建有寺院。改革開放以來,各地農村恢復、重建、新建了很多寺院。如果按照「一寺兩院」的模式去探索推廣,可以說未來有很多寺院可創辦養老院,可解決農村一些佛教居士的養老問題。
5、可自我約束管理,實現公益目的。佛教居士修持的重點是消除貪、嗔、痴、慢、疑「五毒心」,修出一念的清凈心。由於居士們注重修持和因果,懂的感恩,所以入住養老院後能夠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自我管理,可避免和減少普通養老院時常發生的「養管矛盾」和老人兒女找茬鬧事的問題,降低管理成本,實現低收費、高公益的目的。
6、可獲得更多義工們的幫助照顧。寺院舉辦法會或日常節假日時,很多善心的居士義工們可隨時為老人們進行幫助照顧,更好地傳承「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美德。
7、可及時解決臨終助念問題。老年居士追求的最高目標是脫離生死輪回,求生極樂世界;最擔心的是在臨終時能否得到臨終關懷,順利往生。臨終關懷的最佳效果是在臨命終時,發揮集體的力量,由多人現場及時助念,而這樣的效果一般情況下是難以實現的,入住寺院創辦的養老院後,可及時解決臨終助念問題。
8、可推行厚養薄葬的治喪新風。老人去世火化後,可推行厚養薄葬的治喪新風。按照佛教喪葬儀式,將骨灰統一安放於寺院往生塔中,可減少大操大辦,鋪張浪費。
三、寺院辦養老院的現狀及問題。
1、發展模式模糊。寺院創辦養老院是一項新生事物,如何經營?如何實現可持續發展?目前還沒有一個清晰的發展模式,大家仍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相對於社會上的養老院還有一定的差距。
2、管理體系不清。多數養老院法人或負責人由寺院住持擔任,組織架構、人事財務管理與寺院融為一體,存在管理體系不清,形式上寺院走公益慈善之路,實質上制約了養老院的發展。正如有的老人提出,自己入住養老院是否是享受了眾善人的供養,如果是這樣,或者難以說清楚時,他們就不敢再入住寺院創辦的養老院了。
3、看法認識不一。對寺院創辦養老院的做法,有人贊成,有人置疑,看法認識不一。
4、養老規模不大。多數養老院屬於後期改造,養老規模不大。
5、服務范圍有限。多數養老院只能入住全自理老人,對半自理、全護理老人無法接收,服務范圍有限。
6、整體入住率不高。多數老人以短期入住為主,入住時間不穩定,往往是舉辦法會時入住的多,夏天比冬天入住的多,農閑時入住的多。對於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們,養老院再好也不如自己的小家庭,想念牽掛兒女親人使老人們不願長久入住,在半自理和全護理老人無法入住的情況下,養老院整體入住率不高。
7、服務人員難聘。由於養老院招聘的服務人員基本是居士信眾,居士們相信因果,在管理體系不清,發展模式模糊的情況下,很多居士認為當義工可以,如果掙寺院的錢不應該,他們寧願在外面多幹活少掙錢,也不願意到養老院來打工。因此,養老院很難招聘到穩定的管理人員和護理員。
8、發展後勁不足。多數入住老人家庭不富裕,如果收費過高,老人們難以承受,將無法入住,執行低收費標准,養老院又難以繼續發展。因此,多數養老院維持現狀,發展後勁不足。
四、寺院辦養老院的幾點建議。
為使寺院辦養老院能服務更多老年居士,堅持公益性發展方向,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建議:
1、管理體系要分明。首先,由寺院組織,成立「養老院管理領導組」。其次,養老院管理體系要與寺院明確分開,自成一體,獨立運行。養老院應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公益性法人機構,自覺接受「養老院管理領導組」的監督管理,每年至少接受一次領導組安排的財務審計。
養老院管理服務人員宜面向社會招聘,當然基本條件之一是佛教居士信眾,只有這樣才能建立一隻穩定的盡職盡責的管理隊伍。
2、思想認識要轉變。寺院辦養老院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情,但是好事要辦好,要量力而行,既不能給寺院增加負擔,又不能讓入住老人使用寺院財物有所顧慮,免得大家擔負因果責任。
居士信眾無論布施多少錢物,都是供養寺院的,養老院不能與寺院共享共用。養老院所用寺院房屋、設施等,可按租賃方式補償寺院,也可簽定一份內部協議,比如養老院定期從所獲利潤中按比例提取一部分費用,上交寺院作為租賃費。
3、服務范圍要擴展。養老院要一步到位,全面接收全自理、半自理、全護理的老人,在擴展服務范圍的同時,要保證養老院有獨立的廚房、活動室,滿足老人們喜軟食、熱食的習慣和日常娛樂活動的需求。
4、前期策劃要到位。雖然廣大老年居士希望有一處既能安度晚年,又能念佛修行的養老院;但是不可盲目開辦,前期策劃要到位,要考慮好每一個細節,包括各項管理制度均要做到細化可操作。否則,半途而廢或未達預期目的時,易引發各種雜念爭議,造作因果責任。
5、居士信眾要關注。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辦好佛教居士養老院是廣大居士信眾的期盼,關注養老院的發展變化更是廣大居士信眾的義務。廣大居士信眾應當出主意、想辦法,群策群力完善寺院創辦養老院的發展模式、管理制度。
聲明:筆者寫這個「思考」,只起拋磚引玉之作用,如與現有寺院做法有沖突時,不當之處,拜請批評指導。
Ⅳ 我國建立養老院的依據是什麼
一方面是人口老齡化的現實需求,另外一方面也是為了讓老人們老有所養,安度晚年,同時也可以減輕年輕人的壓力。再有就是通過興辦養老機構,可以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對於經濟社會發展也是有促進作用的。
Ⅵ 政府專門為老年人建立了養老院
有么 免費么 條件怎樣 人間有這么美好的事情
Ⅶ 北京個人如何建立養老院
北京地區設置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辦組織具備法人版資格;申辦個人具有權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符合養老服務機構的設置規劃; (三)有符合規定的固定場所和設施;其中床位不得少於30張,收養的老年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於5平方米; (四)有與其規模和服務相適應的資金。 也可以咨詢 中國敬老院網
Ⅷ 養老院的經營模式
十大養老模式有哪些?機構養老、小型家庭養老院、居家養老、暖巢管家養老等10種養老模式,讓遼寧省大連市和來大連市養老的國內外老年人有了多樣化的選擇。
在14日召開的全國養老服務社會化經驗交流會上,大連市副市長劉俊文介紹了大連市的10種養老模式:
[轉帖]十大養老模式有哪些?
(一)機構養老模式。即養老院養老。大連市在養老院中推行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務,根據設施、條件、服務對象、服務內容的不同,形成一批以精神衛生、休閑康復、臨終關懷、才藝特長等為特色的機構養老院。
(二)小型家庭養老院模式。這種模式利用自家閑置住房,將其裝修成適合老年居住的場所,在照料自家老人的同時,招收社區附近的社會老人。床位設置一般為6-15張,主要由家庭成員為受養老人服務。這種「家門口的養老院」因興辦操作程序簡單,資金投入少,家庭氣氛濃厚,服務細膩周全受到老人喜愛,目前大連市已有這類養老院20多家。
(三)日托養老模式。這種模式主要由街道或社區興辦,入托老人「朝至夕歸」,被老百姓戲稱為「老年人的幼兒園」。室內設置活動室、休息室、餐廳及老年大學課堂等。目前大連市已建成20多家托老所和8個日間康樂苑。
(四)居家養老模式。即家庭養老院,由經過培訓的社區下崗失業女工,上門為老人提供養老服務,政府出資購買[轉帖]十大養老模式有哪些?公益崗位,用於居家養老養護員補貼。大連市到2005年底已有2687戶老年家庭採取這一模式。
(五)貨幣化養老模式。由政府拿出一定的資金對特困老人進行補貼,老人可選擇居家養老,也可去機構養老。選擇居家養老的老人可得到政府每月發放的「代幣券」,老人可憑券自主選擇明碼標價的居家養老服務項目;選擇機構養老的老人,可在全市范圍內隨意選擇養老院,用養老金(低保金、房屋出租金等)作養老費,差額部分由政府補貼和養老院減免。今年,大連市8125名享受低保的特困老人全部實行貨幣化養老補貼。
(六)暖巢管家養老模式。為空巢老人配「管家」,從老人退休開始,就有養老服務站把他們的日常生活照料、身體健康監護、生活用品代購和配送、健康指導和咨詢、休閑娛樂等承擔下來,有專門的配送車輛和專業人員上門為老人提供服務。目前大連市已有10個暖巢管家服務站。
(七)異地互動養老模式。在當地養老機構或中介機構登記,到外地養老機構養老。2005年,大連市成立了互動式異地養老服務中心,開通了互動式異地養老網,為各地老人異地養老提供專業服務。目前,大連市有二十多家養老[轉帖]十大養老模式有哪些?機構與外地養老機構建立友好關系,開展異地養老服務。
(八)養老助教模式。為國內外高知老人提供養老服務的同時,利用其教學資源無償或低償幫助學校教學。大連交通大學建立的「國際書香怡養院」,吸引了不少日本老人來大連養老
Ⅸ 我想建立一個養老院 都具備什麼樣的條件才能批准
一、辦理養老抄院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6、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7、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
Ⅹ 為什麼要建立養老院
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