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五保戶得了艾滋病為什麼進不了敬老院
這不能怪別人,他去了別人就整天承受精神壓力,敬老院還要不要經營下去?
❷ 強行讓五保戶人去養老院違法嗎
對老人不能強迫,五保戶老人去養老院是自願的,如果因某種原因,要讓老人去養老院,要得到老人的同意。法律法規沒有五保戶老人一定要去養老院的規定,強行讓五保戶人去養老院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去養老院後沒幾天人就死的責任,要客觀公正的調查後,才能作出結論。
❸ 眼睛看不見的五保戶政府可以強制要求去養老院嗎
這個是不可以強求的,而且也沒有相關法律依據。
對老人不可以強迫,五保戶版老人去養權老院是自願的,如果因某種原因,要讓老人去養老院,必須要徵得到老人的同意。
法律法規沒有五保戶老人一定要去養老院的規定,強行讓五保戶人去養老院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
❹ 五保戶入住養老院是不是像進監獄一樣不能自由出入呢
不是的吧,五保戶也有人身自由啊,為什麼說住養老院就像監獄呢,可能是養老院要出於安全考慮,不讓隨意出去,可以申請吧,五保戶也是有人權的
❺ 散養五保戶解除扶養協議後是否被強制進入敬老院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專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屬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可見,接受遺贈撫養協議的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組織,不過當事人之間必須存在法定撫養權利義務關系。根據《繼承法意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集體組織對 「 五保戶 」 實行 「 五保 」時,雙方有扶養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扶養協議,死者有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要求繼承的,按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處理,但集體組織有權要求扣回 「 五保 」 費用。 根據《繼承法意見》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用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❻ 五保戶進不了敬老院,民政局是否管
這種事民政局不管應當找市政府信訪局投訴因為屬於市政府辦公廳管你找民政局申回訴是答沒有用的因為不在他們職責范圍之內屬於他們的上級市政府辦公廳管因此你要向市政府信訪局反應問題要求市政府出面協調解決所謂五保戶進養老院的問題你要高橋村五保戶與低保戶是兩個概念的問題不要混了因為五保戶是五保戶是沒有人贍養的老人低保戶是低保戶說沒有收入的老人你不要糊里糊塗就去反應問題因為你不把問題說清楚市支付也不能幫你解決問題因為市支付搞不清楚你的問題是什麼要解決問題先要把問題向市政府的人說清楚才行
❼ 為什麼不能讓不能自理的五保戶老進敬老院
不能自理的五保戶進敬老院,如果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這樣去做。有些地方比較貧窮。沒有更多的資金,讓這些無保戶租金敬老院。所以達不到這個條件。
❽ 為什麼癲癇病五保戶不準進敬老院
五保戶補貼標准 農村五保供養經費不得低於本地區農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純收入的60%。內 《農村五保容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56號)第十條規定:農村五保供養標准不得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並根據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 農村五保供養標准,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區域內公布執行,也可以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制定,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國務院民政部門、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五保供養標准制定工作的指導。 五保戶對象 (一)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是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的; (二)無勞動能力的人; (三)無生活來源的(包括撿垃圾者,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即撿垃圾者為有生活來源); (四)老年、殘疾、未滿16周歲的村民。 法定扶養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規定負有扶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人。 五保對象的確定:應當由本人申請或者由村民小組提名,經村民委員會審核,報鄉鎮政府批准,發給《五保供養證書》,憑《五保供養證書》享受五保待遇。
❾ 五保戶必須進養老院嗎不去會被扣除五保嗎
1、農村五保戶申報條件,老年殘疾者或未滿十六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可享受農村五保戶供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