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切實維護老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強巡查力度和范圍,加大對擁有會議場所的商務樓宇、酒店及市場等版的巡查力度權,重點檢查商家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加強重點領域打擊力度,重點清理保健產品、老年人旅遊市場等侵害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加強宣傳引導,發布消費警示,提醒老年人留心商家促銷、商業廣告、商品功能宣傳、聽課帶宣傳等常見消費陷阱,積極引導老年消費者到正規渠道選購商品,同時注意保留相關憑證;
開啟老年消費維權綠色通道,優先處理老年消費投訴,降低老年消費者的維權成本,切實保護老年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
B. 老年人的權益如何才能有保障
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不平衡。一般而言,受經濟發展條件制約,城市普遍好於農村,經濟較發達地區普遍好於經濟欠發達地區。
侵犯老年人人身、財產、住房、婚姻等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在當前改革開放和經濟轉型時期,一些人敬老愛老意識淡薄,歧視老年人,侵犯老年人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侵佔老年人自有財產、強行擠占老年人自有住房、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事件在各地仍時有發生。
養老金拖欠、醫療費報銷難的問題依然存在。尚有部分離退休老年人的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而由於多方面原因,醫療費報銷難比養老金拖欠問題更為突出。現在農村雖然許多地方都實行了農村合作醫療等保障機制,但真正報銷費用時也存在手續復雜、時間長、報銷比例小等困難。
家庭養老功能不斷弱化,農村老年人生活和醫療問題日漸突出。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壓力進一步加大、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入城鎮,特別是土地保障功能不斷弱化、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家庭已遠遠不能滿足他們的基本生活和醫療需求。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水平普遍偏低,農村老年人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在時有出現。
家庭和社會提供的照料服務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的照料服務需求呈不斷增長趨勢,但老年人家庭照料資源明顯不足。城市的社區和養老機構提供的照料服務距離老年人的需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農村的社區服務則幾乎處於空白狀態,農村基層組織對於老年人工作僅僅停留在處理贍養糾紛、五保戶等問題上。
老年人是社會的弱者,在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時,有許多自身難以克服的困難。(1)體力上的困難。一些老年人體弱多病,行動不便,不能按時到庭,給案件審理帶來麻煩。有些老年人因體力不支,證據有時甚至被被告強行搶走和毀滅。(2)經濟上的困難。一些老年人沒有收入來源,按一般訴訟程序請不起律師和交付訴訟費。特別是贍養案件中的老年人就是因為被逼到生活難以維持的地步才來訴訟,所以根本支付不起訴訟費。(3)文化和法律知識上的困難。由於多數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識有限,不懂得取證、舉證,直接影響訴訟結果。總之,老年人由於體力、經濟和文化方面的因素,訴訟能力較差。
如何進一步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將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筆者認為,要增強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繼續加大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全社會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自覺性;擴大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確保老年人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醫療待遇的落實;在農村盡快普及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將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與加快基層社區建設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更多地為老年人辦實事、辦好事,確保老年人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落實:
一、老年人受贍養扶助權要得到較好落實。為落實好老年人受贍養扶助的權利,要積極倡導贍養人之間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明確約定贍養的具體內容和標准,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可以大大減少贍養糾紛的發生,效果通常都比較好。對於已經形成的贍養糾紛,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人民法院等有關組織,首先要認真做好調解工作,化解矛盾,確保老年人受贍養權得到落實。
二、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要盡快建立和完善。在城鎮,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基本建立。在農村,有些地方實行了社會養老保險和多種形式的退養、補貼制度,一些農村老年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普遍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扶養能力的老年人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制度。但是,養老金覆蓋面還比較狹窄,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佔全國老年人總人口比重相當大的農村老年人還沒有充分享受到社會性質的養老保障制度的優越性,他們常常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所以,在農村普遍建立養老保障制度是今後一個時期我們的重要歷史任務。
三、要推進老年醫療康復保險事業迅速發展。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要對離退休人員實行了政策傾斜,對參保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賬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比例都要給予照顧。
四、要不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應當廣泛開展大量適合老年人的群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為老年人到老年大學(學校)繼續學習創造條件。老年圖書報刊、影視、戲劇、文藝作品等也要日益豐富。開創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的空間,使他們能夠發揮余熱,為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五、要進一步加強老年人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和法律服務深度和廣度。人民法院要加大對涉老案件的審判力度,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三優先制度,對較復雜和易反復的案件實行回訪制度,對經濟有困難的老年人實施司法救助,根據不同情況依法緩、減、免交訴訟費。各種法律服務機構也要針對老年人經濟能力差、行動不便等不足,採取措施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當前國家也正在研究制定有關法律援助的實施細則,可以多考慮作為援助對象的老年人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作出規定。
老年人曾為我們的社會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也是我們人類社會經驗的一筆財富,況且幾乎我們每個人將來都要步入老人的行列,善待老年人就是善待我們自己。敬老愛老也是我們的歷史責任,願每一位老人都享受到社會文明進步的成果。作者:山東省平陰縣人民法院趙 嶺
C. 如何協助老年人妥善解決贍養扶助糾紛,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現在已經復有了規定不制贍養老人屬於遺棄罪,沒有兒女的主要還得靠政府扶住,,主要還是要改變人的道德素質,人人都有古人一樣的孝心老人都會有個美好的晚年,古人不養老人走在大街上都有人在背後指點這是不孝子,現在有幾個人在意那個?
D.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主要應從哪幾個方面得到保障
以下僅從法律復方面對老年人權益的制保護所做的論屬性見解。
推廣公正贍養協議,並賦予其強制執行力
審理贍養糾紛案件應注重精神安慰
賦予法院據贍養能力裁判贍養費用及增長比例
建議賦予兒媳(女婿)法定贍養義務
建立代位贍養制度
多調少判,加大調解工作力度
適當加大對虐待、遺棄罪的刑罰力度
E. 法律援助機構如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39條規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侵害,提起訴訟,……需要獲得律內師幫助,容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該法規定的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為落實該法的規定,司法部與民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律服務機構承擔起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義務,使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時地得到優質的法律援助。
F. 淺談如何加強老年人權益
據了解,我國老齡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走過了艱難的歷程,去得了顯著的成效。現在,老專年人基本生活保屬障水平逐步提高,老齡事業基礎建設得到加強,老年文化教育體育事業有了很大發展,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有效保護,老齡工作的社會影響越來越大,開展老齡工作、發展老齡事業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舉辦這次成就展旨在充分展示中國老齡事業的成就,擴大老齡事業社會影響,推動老齡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