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院的法律責任問題
現行法案僅有《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皆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管理,促進敬老院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
第三條 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第四條 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
第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條 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
2第二章 供養對象
第七條 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在沒有光榮院的地方可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條 五保對象入敬老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經村民委員會)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定入院協議。
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入院自願,出院自由。
第九條 敬老院供養的各類人員(以下統稱供養人員)應當遵守院內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
3第三章 院務管理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條 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
第十四條 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
第十五條 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
4第四章 財產管理
第十六條 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查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八條 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
5第五章 生產經營編輯
第十九條 敬老院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興辦經濟實體,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第二十條 鼓勵供養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
第二十一條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和優惠。
6第六章 工作人員
第二十二條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敬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
第二十三條 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
第二十四條 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
第二十五條 敬老院應當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二十六條 敬老院對工作認真負責、熱心為供養人員服務的工作人員應當給予獎勵;對工作不稱職的可以辭退;對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認真處理或報請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7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施行。
B. 公職人員不得擔任鄉鎮養老院院長嗎
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回老院由村民委答員會)根據敬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
第二十三條 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
第二十四條 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
C. 江西日報2012年3月19日完整版農村敬老院招聘院長有關文件精神
2014年江西省招聘鄉鎮敬老院院長、會計公告
事業單位招聘網2014年5月24日訊為進一步強化全縣農村五保供養服務工作,切實落實省、市民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關於加強農村敬老院機構建設實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關於印發《鄉鎮敬老院院長、會計考核聘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決定對全縣敬老院空缺的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公開招聘,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的崗位及資格條件
1.聘用的崗位:
三江鎮敬老院院長1名(崗位代碼140101)、幽蘭鎮敬老院會計1名(崗位代碼140102)、南新鄉敬老院會計1名(崗位代碼140103)、塔城鄉敬老院會計1名(崗位代碼140104)。
2.聘用者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人品正派,有奉獻精神,對老人有愛心、孝心,熱愛敬老院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2)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戶籍必需在當地鄉鎮且長期在當地居住,年齡男性45周歲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女性40周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3)敬老院會計崗位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且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簡章發布地址: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shiyebian.net/)
二、考核聘用的程序
1.報名:
①報名時間: 2014年6月3日至6月6日(上班時間)
②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幹部科
③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時須攜帶本人學歷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各1份)、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報考會計崗位的還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的證明。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並繳納考試費50元。
2.考試:參加人社局組織的招聘統一考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知識、經濟管理、科學技術、公文寫作)。考試時間地點見准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6月16日—6月19日到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幹部科領取准考證)。
3.體檢、政審:按照考試成績排名,根據各職位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人數,體檢標准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執行。體檢合格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的證明。體檢、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三、聘用
體檢合格擬聘人員名單進行不少於5各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後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並與縣民政局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人員第一次聘用合同為一年,一年後組織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進行續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待遇及聘後管理
1、招聘的院長和會計實行編外管理,定編定崗不定人。被聘人員與縣民政局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年末由縣民政局進行目標責任考核。聘期內享受事業單位國家規定的同類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並繳納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聘用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不足15年的,不足年限的社會養老保險由本人全部繳交。
2、被聘用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必須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後不再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按城鎮企業職工在社保局辦理退休,享受社保養老金待遇。
3、聘用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保費(除個人承擔部分)由縣財政承擔,其它福利待遇由鄉鎮按同類工作人員核發,並由所在鄉鎮財政承擔。被聘人員由所在鄉鎮政府負責管理。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第三紀工委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為:0791-85731370(第三紀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cxrenshi.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3、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85712813)。
4、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鄉鎮敬老院院長、會計招聘報名登記表》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D. 我在鎮敬老院當院長42年,沒有任何福利,養老保險等都沒有
你母親是在民政局下屬敬老院做臨時工42年,你母親的工作 實施臨時性的,那麼你母親發版工資也是按臨時工權待遇對待吧?按照國家文件規定:不論是正式工,臨時工,用人單位都要按照勞動法規定給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就算是沒有證據你母親和敬老院簽訂定過勞動合同,你可以把你母親當時是發工資的工資冊找到,這是證據,最近國家勞動部門有一個專門 解決臨時施工不能退休的文件,你到勞動部分查一下,弄好了,你母親能退休,這要看你是怎麼來跑事情的啦!像這樣的事情,你母親的占理面太多了,那個領導不知道她這些年的實際工作啊~
E. 養老院屬哪個部門管
養老院分為公辦和民辦兩種形式,分屬不同到部門管理。
具體如下:
1、公辦形式的養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門設立,歸民政部門管理;
2、民辦形式的養老院有兩種:
(1)由民政部門批准設立,按歸屬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區(縣)一級民政部門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批准成立,這就歸工商部門管理。
(5)養老院院長招聘合同擴展閱讀
一、民政部職責如下:
1、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3、擬訂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擬訂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4、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5、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6、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
7、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8、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二、民政部機構設置
1、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下設:綜合處、福利彩票處、慈善和社會捐助處、老年人福利處、殘障人福利處
2、社會事務司
擬訂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邊民婚姻管理;承辦政府間兒童收養政策協調事宜;協調省際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承擔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
下設: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綜合)處、殯葬管理處、兒童福利和收養處、未成年人(留守兒童)保護處、婚姻管理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政部
F. 兼職5家敬老院院長的職務違反勞動法嗎
這個行為來說是並不是違法的事,可以進行兼職的,只要有能力承擔這些事可以認知的。
G. 擔任內蒙古事業單位養老院院長需要什麼證件
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版老院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敬權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
第二十三條 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
第二十四條 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
H. 敬老院工作人員具備條件
1、全心全意為抄老人服務,態度熱情和藹有禮貌,不準冷言冷語,更不得指責、吵罵;
2、照顧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衛生工作,定期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曬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負責老人房間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窗明幾凈,空氣新鮮,衣物擺放有序、被褥疊放整齊,雜物放置有序,無蠅、無蚊、無異味、無破亂,地面牆壁整潔;
4、關心老人生活,及時照顧護理,對卧床不起、行動不便、飲食有困難的要飯菜端到床前,喂飯、送菜、洗臉、洗腳、處理便溺,不嫌臟怕累;
5、關心老人的餓心理健康,經常與老人交談,了解他們的想法,掌握他們的要求,說服疏導他們的思想;
6、積極動員並幫助老人參加有益與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幫助他們多運動、多曬太陽;
7、學習掌握有關衛生保健和營養知識、督促幫助老人理發洗澡,幫助老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8、完成工作責任區和衛生包干區的任務。
I. 和養老院院長簽了合同,但是院長換人了,這個合同怎麼辦
與原院長簽個人的,找原院長。新院長很可能不認。
與養老院簽的,繼續有效。因為單位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