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公益事業用房
公益即社會來公共利益源。公益事業用房是指城市中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牟利為目的的,滿足社會公眾需要的事業用房及構築物、附屬物,公益事業用房,包括:
(一) 市政基礎設施,如水、電、氣供應、測量標志、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等;
(二) 文教、衛生、體育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院、體育館(場)、博物館設施等;
(三) 社會福利設施,如養老院、療養院、社會福利院事業用房;
(四) 其他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的事業用房,如防汛、防疫等用房。
② 敬老院屬於什麼性質機構
敬老院是非營利組織,又稱養老院。我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五保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956年農業合作化時期,農業生產合作社對缺乏勞動能力、生活沒有依靠的鰥、寡、孤、獨者,實行保吃、保穿、保燒、保醫、保葬(兒童則為保教),簡稱「五保」。
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期,對五保戶實行集中供養,在全國各地興辦了一批敬老院。1978年以來,隨著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集體經濟的發展,敬老院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1988年,全國農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個縣(縣級市)在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辦起了敬老院。
(2)養老院是公益事業嗎擴展閱讀: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要發展居家、社區和互助式養老,推進醫養結合,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現階段最優化的養老模式,是以居家養老為基礎,在社區內整合和調動各種醫療、養老資源,就近、就便發展互助養老。這種模式被形象地稱為「沒有圍牆的養老院」「居家養老護理」。
以居家養老為基礎,是我國養老模式的必然選擇。從率先老齡化國家的實踐看,養老最終要回歸家庭。一方面,我國老年人多、增長快,在現有機構養老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更需要居家養老的支撐。
另一方面,「孝親敬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鄰里守望相助」等優秀傳統文化的深遠影響,選擇以居家養老為主,以社區為依託順理成章。這樣的養老模式一旦涵蓋絕大多數老人,將成為社會養老中最節約、最有效的資源利用形式,也最有利於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老人在家庭這種熟悉的環境中會感到安全、溫馨、舒適。居家養老有利於老年人獨立自主,發揮功能,實現個人價值,促進社會進步,也有利於代際關系和諧與社會安定。需要注意的是,老年人情況各異,為滿足多樣化的養老需求,醫養結合和機構養老也不可或缺,可以跟居家養老互相促進,互為補充。
③ 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和養老院的區別
敬老院和養老院是一個意思,只是有點地方叫養老金有的地方叫敬老院,所以應該是福利院和敬老院(養老院)的區別:
1、性質不同
敬老院(geracomium),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又稱養老院。西方國家的養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機構與企業合作開辦,能接收有各種各樣需求的老人。
社會福利院,是指提供生活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機構。福利院是一項需要支持和奉獻的社會公益事業,這里有一群需要陽光和愛心的群體。
3、主管單位不同
社會福利院的主管部門是各地民政局的社會福利科, 由該科負責審查辦院資格及日常監管。屬於政府性質的單位。
敬老院有的是私人經營的,貧困地區的敬老院,集體組織供給有困難的,由國家給予補助。
④ 去有實力背景的養老院做公益,算是真的公益活動嗎還是作秀
1.去有實力背景的養老院做公益,是否真的公益活動,還是作秀?
2.看養老院幕後老闆是誰?如果政府慈善機構,是真公益。
3.如果是私人或公司的,肯定為了宣傳廣告。
⑤ 私立養老院屬於公益單位嗎是社會公益設施嗎屬於社會團體嗎
目前,養老院一般是公立和私立兩種。
1.公立養老院屬於公益單位
公立資源畢竟有限,現在政府也在鼓勵多建設私立養老院
2.一般來說私立養老院都是盈利性質的,不是公益單位
這樣自負盈虧可保證持續性。
但是也有極少數私立養老院帶有公益性質,依靠企業捐助來減免老人的費用,這是一種新的嘗試。
⑥ 敬老院是屬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還是二類呢,工資待遇改革後會提高還是會降低求問
工資肯定不一樣!我們現在是公益二類,但是相比我同學所在的公益一類,收入還高些!你要是問那種單位好,要看你怎麼衡量,是指收入還是別的什麼。但凡一句話,事業單位不錯!
⑦ 養老院,福利院,敬老院三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養老院,福利院,敬老院三者之間的區別:
1、三者定義不同
敬老院是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在農村「五保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依靠集體供養為主,輔之以國家和社會必要的援助。
養老院則大多為民辦,一切費用自理,屬於自負盈虧的商業服務性質。
而福利院是國家、社會及團體為救助社會困難人士、疾病患者而創建的用於為他們提供衣食住宿或醫療條件的愛心福利院場所。
2、三者收養對象不同
養老院和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福利院的收養對象是「三無對象」的老人、殘疾人,由本人或親屬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經街道初審後上報區民政局,由區民政局復核同意後方可進院。
非「三無對象」的老人、殘疾人,因家庭照料有困難,由本人或親屬(無親屬的則由所在單位)直接與市福利院聯系,根據床位情況,雙方簽訂寄養協議後入院。福利院還收養孤兒、棄嬰。
(7)養老院是公益事業嗎擴展閱讀:
敬老院服務內容: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3、完全不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喂老人吃飯吃葯,每天最少3次幫助肢體活動,按摩、翻身、擦洗污漬等。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瘡床墊,每月擦洗一次身體。對於一些特殊的老人經家屬同意會增加一些服務項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敬老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福利院
⑧ 國家對關於敬老院這塊有什麼政策
第一,根據《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院》規定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方式包括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和年度運營補貼。一次性建設補助對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3000元的標准分三年給予補助,每年審核一次。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2000元的標准分兩年給予補助,每年審核一次。年度運營補貼按養老服務機構入住滿一個月的老年人實際佔用床位數計算全年平均數,每年每張床位給予不低於200元的運營補貼。
《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院》明確凡符合資助條件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均可在每年的3月,向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一次性建設補助或年度運營補貼。凡獲得資助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要與當地民政部門簽訂協議,五年內不得變更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非營利性質,不得改變養老服務功能,否則須全額退回資助資金。
省級民政、財政部門將定期對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弄虛作假、擠占挪用、騙取省級補助資金的市、縣,將在全省進行通報,並追回資助資金,同時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對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
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
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第四、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養老院申辦條件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3、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⑨ 民辦老年公寓屬於什麼事業單位
民辦老年公寓屬於民辦企業,不屬於社會公益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