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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消防安全協議

發布時間:2021-02-02 04:26:32

養老院辦理消防需要注意什麼

1、養老院、敬老院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開展防火巡查,定期組織員工疏散逃生的本領,應該定期的進行疏散演練,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識。

2、尤其是夏天的時候,正是炎炎夏日,氣溫高,用電量大。養老院、敬老院要注意對線路的檢查和維修,防治線路老化或超負荷用電,避免造成電器線路或者火災事故。

3、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確的用火用電安全方法,教育不要卧床吸煙等。

4、養老院、敬老院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撥打119報警電話的同時,應該組織員工迅速對老年人進行疏散,特別是年老體弱的、卧病在床的老人要重點進行救援,並且及時清點人數。

5、疏散過程中要注意,盡量的疏散人群,避免人員過多導致出口擁堵,造成人員踩踏事件。

6、通道被煙霧風封阻時,疏散人員要及時給被困老人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捂口、捂鼻子使用,養老院應該為行動不便的人設計專門用的疏散逃生路線,制定專門的逃生預案。

(1)敬老院消防安全協議擴展閱讀:

在發生火災時,應冷靜對待,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消防隊救火不收費;火災來襲時要迅速遵照敲逃生,不要貪財物;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住口鼻,貼近地面。

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大火封住門窗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冷卻,呼救等待救援。

發現火情早報警。發現火情後要迅速撥打報警電話,講明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留下姓名及聯系電話,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車。

參考資料來源:神木市人民政府-養老院、敬老院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② 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範本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建設要求和自我評定。
本標准適用於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具有一定規模和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5907 消防基本術語 第一部分
GA653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
3術語和定義
GB 5907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社會單位 social organization
有固定活動場所且有依法注冊名稱或其他合法名稱的組織。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3.2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four capacities of fire safety
包括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3.3
疏散引導員 evacuation conctor
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的單位工作人員。
4建設要求
4.1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4.1.1 單位應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4.1.2 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應重點加強對用火用電、燃油燃氣、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控制室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重點管理內容參見附錄A。
4.1.3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檢查。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b)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c)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e)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情況;
g)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h) 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i) 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j)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4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至少每二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並應在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避免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 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f)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5 員工應每日進行崗位自查,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使用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e)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6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1.7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整改期間應採取臨時防範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4.1.8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應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4.2 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2.1 單位應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做到初起火災早發現、早撲救。
4.2.2 員工發現起火能立即呼救並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員工能在1 min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火災報警按鈕或電話附近的員工,立即摁下按鈕或撥打電話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員;
b) 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員工,使用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c)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員工,引導人員疏散。
4.2.3 火災確認後,單位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能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3 min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隊保持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b) 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c) 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d) 安全救護組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e) 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4.3 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4.3.1 單位應提高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做到會引導人員疏散,會火場逃生自救。
4.3.2 員工應熟悉本單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4.3.3 單位應根據相關國家標准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火場逃生避難器材。
4.3.4 人員密集場所應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引導在場人員通過附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迅速疏散。
4.3.5 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能立即通過喊話和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
4.3.6 醫院、福利院、養老院、敬老院、幼兒園和托兒所等場所應將安全疏散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安排足夠的疏散引導員,確保火災時現場人員能夠安全疏散。
4.3.7 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總指揮應能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4.4 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4.4.1 單位應提高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做到消防常識普及化,消防設施標識化。
4.4.2 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人員,且應具備宣傳教育能力。
4.4.3 單位能利用展板、專欄、廣播、電視、網路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在明顯部位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志。
4.4.4 員工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4.4.5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b) 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d) 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4.4.6 單位員工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常識;
b) 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 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4.4.7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應熟知以下內容:
a) 崗位職責制度;
b) 本單位的消防設施;
c) 控制室設備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4.4.8 單位根據相關國家標准規定,結合自身特點設置消防標志和標牌。

5 自我評定
5.1 單位應按照本標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我評定工作,具體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5.2 依據本標准要求,可採取現場檢查、模擬演練、隨機提問、查閱檔案、組織考核等方法進行評定。
5.3 評定不合格的,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督促整改,並重新組織自我評定。

③ 誰能給我一份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範本

(一)燃燒的定義
燃燒,俗稱著火,系指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或)發煙的現象。
燃燒具有三個特徵,即化學反應、放熱和發光。
(二)燃燒的條件
燃燒的必要條件——物質燃燒過程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和溫度(引火源)。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可能發生燃燒現象,無論缺少哪一個條件,燃燒都不能發生。但是,並不是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存在,就一定會發生燃燒現象,還必須這三個因素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燃燒。
1.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化學反應的物質稱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狀態分為氣體可燃物、液體可燃物和固體可燃物三種類別。可燃燒物質大多是含碳和氫的化合物,某些金屬如鎂、鋁、鈣等在某些條件下也可以燃燒,還有許多物質如肼臭氧等在高溫下可以通過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熱。
2.氧化劑: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稱為氧化劑。燃燒過程中的氧化劑主要是空氣中游離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為燃燒反應的氧化劑。
3.溫度(引火源):是指供給可燃物與氧或助燃劑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常見的是熱能,其它還有化學能、電能、機械能等轉變的熱能。
4.鏈式反應:有焰燃燒都存在鏈式反應。當某種可燃物受熱,它不僅會汽化,而且該可燃物的分子會發生熱烈解作用從而產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種高度活潑的化學形態,能與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應,而使燃燒持續進行下去,這就是燃燒的鏈式反應。
燃燒的充分條件——(1)一定的可燃物濃度;(2)一定的氧氣含量:(3)一定的點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鏈式反應。例如:汽油的最小點火能量為0.2raj,乙醚為O.19mJ,甲醇為0.215mJ。對於無焰燃燒,前三個條件同時存在,相互作用,燃燒即會發生。而對於有焰燃燒,除以上三個條件,燃燒過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離基(自由基),形成鏈式反應,使燃燒能夠持續下去,亦是燃燒的充分條件之一。
(三)燃燒的類型
燃燒按其形成的條件和瞬間發生的特點一般分為閃燃、著火、自燃和爆炸四種類型。
閃燃是物質遇火能產生一閃既滅的燃燒現象。
著火是可燃物質在空氣中與火源接觸,達到某一溫度時,開始產生有火焰的燃燒,並在火源移去後仍能繼續燃燒的現象。
自燃是可燃物質在沒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熱或自身發熱積熱不散引起的燃燒。
爆炸是由於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溫度、壓力增加或兩者同時增加的現象。爆炸可分為:物理爆炸、化學爆炸和核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於液體變成蒸氣或者氣體迅速膨脹,壓力急速增加,並大大超過容器的極限壓力而發生的爆炸。如蒸氣鍋爐;液化氣鋼瓶等的爆炸。
化學爆炸是因物質本身起化學反應,產生大量氣體和高溫而發生的爆炸。如炸葯的爆炸,可燃氣體、液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等。化學爆炸是消防工作中防止爆炸的重點。
熱傳播除了火焰直接接觸外,通常是以熱傳導、熱輻射和熱對流三種方式向外傳播的。
(四)火災的定義
火災系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火災大多數是一種社會現象,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可歸納三個方面。一是人為的不安全行為(含放火);二是物質的不安全狀態;三是工藝技術的缺陷。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最主要的因素。
(五)火災的分類
火災依據物質燃燒特性,可劃分為A、B、C、D、E五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質性質,一般在燃燒時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煤、棉、毛、麻、紙張等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等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鋁鎂合金等火災。
E類火災:指帶電物體和精密儀器等物質的火災
(六)火災的級別
按照國家《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火災可劃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一般火災。
特大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重大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
一般火災:不具有前列兩項情形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一)滅火器的種類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乾粉、鹵代烷、二氧化碳、酸鹼、清水等。

(二)滅火器使用方法

1.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只要將滅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場,在距燃燒物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 —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 另一隻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 應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時, 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線管, 防止手被凍傷。滅火時, 當可燃液體呈流淌狀燃燒時, 使用者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流由近而遠向火焰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使用者應將喇叭筒提起。從容器的一側上部向燃燒的容器中噴射。但不能將二氧化碳射流直接沖擊可燃液面, 以防止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時, 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時, 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2.手提式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時,應手提滅火器的提把或肩扛滅火器帶到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先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開啟把,另一手握在噴射軟管前端的噴嘴處。如滅火器無噴射軟管,可一手握住開啟壓把,另一手扶住滅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將噴嘴對准燃燒處,用力握緊開啟壓把,使滅火器噴射。當被撲救可燃燒液體呈現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應對准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向前快速推進,直至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中燃燒,應對准火焰左右晃動掃射,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噴射流跟著火焰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但應注意不能將噴射流直接噴射在燃燒液面上,防止滅火劑的沖力將可燃液體沖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撲救可燃性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時,則將噴流對准燼燒昂猛烈處噴時,坐火焰機撲滅,及時採取措施,不讓其復燃。

1211滅火器使用時不能顛倒,也不能橫卧,否則滅火劑不會噴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時,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窄小的室內滅火時, 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撤離,因 12ll滅火劑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對人體的傷害。

3.推車式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一般由二個人操作,先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火場,在距燃燒處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放開噴射軟管,緊握噴槍,對准燃燒處:另一個則快速打開滅火器閥門。滅火方法與手提式1211滅火器相同。

4.手提式於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站在上風方向噴射。

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儲氣瓶式,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並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乾粉噴山後,迅速對准火焰的根部掃射滅火。使用的於粉滅火器若是儲壓式,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後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隻手將開啟壓把壓下,打開滅火器進行滅火。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

乾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准火焰根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准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乾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准液面噴射, 防止噴流的沖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於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 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後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 則滅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准燃燒最猛烈處噴射, 並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

5.推車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車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與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

初起火災范圍小、火勢弱,是用滅火器滅火的最佳時機。因此,正確合理地配置滅火器顯得非常重要。

(三)滅火器的適用范圍

撲救A類火災可選擇水型滅火器、泡沫滅火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

撲救B類火災可選擇泡沫滅火器(化學泡沫滅火器只限於撲滅非極性溶劑)、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撲救C類火災可選擇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

撲救D類火災可選擇粉狀石墨滅火器、專用乾粉滅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鑄鐵屑末代替。

撲救帶電火災可選擇乾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帶電火災包括家用電器、電子元件、電氣設備(計算機、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發電機、電動機、變壓器等)以及電線電纜等燃燒時仍帶電的火災,而頂掛、壁掛的日常照明燈具及起火後可自行切斷電源的設備所發生的火災則不應列入帶電火災范圍。

(四)滅火器滅火的有效程度

相對於撲滅同一火災而言,不同滅火器的滅火有效程度有很大差異;二氧化碳和泡沫滅火劑用量較大,滅火時間較長;乾粉滅火劑用量較少,滅火時間很短:鹵代烷滅火劑用量適中,時間稍長於乾粉。配置時可根據場所的重要性,對滅火速度要求的高低等方面綜合考慮。

(五)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環境溫度

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環境溫度對於滅火器的噴射性能和安全性能有明顯影。向。若環境溫度過低則滅火器的噴射性能顯著降低,影響滅火效能;若環境溫度過高則滅火器內壓增加,滅火器有爆炸傷人的危險。因此滅火器設置點的環境溫度應在滅火器的使用溫度范圍內。

(六)滅火器對保護物品的污損程度

水、泡沫、乾粉滅火器噴射後有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水漬、泡沫污染和粉塵污染等,對於貴重設備、精密儀器、珍貴文物、高檔電氣設備等,應選用二氧化碳和鹵代烷等高效潔凈的滅火器,不得配置低效且有明顯污損作用的滅火器。對於價值較低的物品,則無須過多考慮滅火劑污染的影響。

(七)使用滅火器人員的身體素質

滅火器的重量不等,小的只有0.5公斤,大的可達幾十公斤,配置滅火器時應考慮其使用人員的年齡、性別、體力等。使用人員以青壯年為主的場所可配置較大級別的滅火器,有助於迅速滅火。而在服裝廠(以女工為主)、醫院、小學及養老院、福利工廠(工人存在生理缺陷)等場所應配置較小級別的滅火器,以便於開展滅火工作。

(八)滅火器設置場所的火災危險等級

火災危險等級越高,則單位劑量滅火器的保護面積越小,為了方便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應選用較大滅火級別的滅火器,如堆場、汽車庫可選用大型推車式滅火器。對於火災危險等級較低的場所,如辦公樓、教學樓等,可選用較小滅火級別的滅火器,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九)同一場所滅火器的配置

各種滅火器的操作方法不盡相同,為了方便用同一操作方法使用多具滅火器順利滅火,同一場所最好採用同一類型的滅火器,或選用同一操作方法的滅火器。

(十)不同類型滅火器之間的相容性

不相容的滅火器

┌—————┬————————————————┐

│類 型 │ 不相容的滅火器 │

├—————┼————————————————┤

│於粉與乾粉│ 磷酸銨鹽、碳酸氫鈉、碳酸氫鉀│

├—————┼—————————┬——————┤

│乾粉與泡沫│碳酸氫鉀、碳酸氫鈉│ 蛋白泡沫│

│ ├—————————┼——————┤

│ │碳酸氫鉀、碳酸氫鈉│ 化學泡沫│

└—————┴—————————┴——————┘

不同類型滅火器所充裝的滅火劑不同,在滅火時,不同的滅火劑可能會發生反應,導致不利於滅火的反作用。因此選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的滅火器時,應採用滅火劑相容的滅火器。

(十一)滅火器的維護

一是滅火器應放置在通風、乾燥取用方便的地方,環境溫度在—5℃~45℃為好。

二是滅火器應避免高溫、潮濕和有腐蝕嚴重的場合,可防止乾粉滅火劑結塊、分解。

三是檢查乾粉是否結塊,儲氣瓶內二氧化碳氣體是否泄漏。檢查二氧化碳儲氣瓶,應將儲氣瓶拆下稱重,稱出的重量與儲氣瓶上鋼印所標的數值是否相同。如小於所標值7克以上時,應送維修部門修理。如果有壓力表則查其指針是否指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已在紅色區域,則說明內部壓力已泄漏無法使用,應趕快送維修部門檢修。

(十二)其他應考慮的問題

幾種滅火器相比較,鹵代烷1211滅火器價格最高,磷酸銨鹽乾粉次之,其餘的相對較便宜;二氧化碳滅火器單位滅火級別的體積最大。為保護大氣臭氧層,在非必要場所不得配置鹵代烷滅火器,對於有防震動要求的計算機主機房等場所,不得選用推車式滅火器。

(一)常見火災隱患
1.教室火災隱患
(1)門不暢通或只開一個門;
(2)使用大功率照明燈或電熱器具取暖靠近易燃物;
(3)違反操作規程使用電子教具:
(4)線路老化或超負荷;
(5)不按照安全規定存放易燃物品;
(6)在教室內吸煙、亂丟煙頭。
2.實驗室的火災隱患
(1)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保存不當或打碎灑落;
(2)實驗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
(3)實驗過程缺少專人指導:
(4)實驗項目缺少防火措施;
(5)試劑混存。
3. 圖書館的火災隱患
(1)電線、 電器設備發生短路;
(2)火柴、打火機等意外點燃;
(3)吸煙、亂扔煙頭;
(4)疏散通道不暢。
4. 宿舍的火災隱患
(1)使用劣質電器:
(2)違章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使線路超負荷;
C3)私接亂拉電線;
(4)卧床吸煙:
(5)在蚊帳內點蠟燭看書;
(6)擅自使用煤油爐、液化氣灶具、酒精爐等可能引起火災的器具;
(7)焚燒雜物:
(8)台燈靠近枕頭、被褥;
(9)手機充電器放在床上充電。
5.禮堂、報告廳的火災隱患
(1)電線老化:
(2)亂丟煙頭;
(3)大功率照明燈靠近幕布或易燃裝飾物;
(4)違章使用明火;
(5)安全門、疏散通道堵塞;
(6)場館內嚴重超過額定人數。
(二)火災預防
1.學生宿舍內火災預防
學生宿舍防火安全應做到十不準
(1)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不準卧床吸煙和亂扔煙頭
(3)不準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4)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設備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離開宿舍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2.常用電器火災預防
(1)電吹風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電吹風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電吹風正在使用時,因有其它事情走開(如接電話、有人敲門去開門等),隨手將電吹風往木台上一擱,並完全忘記了使用過電吹風的事,結果長時間擱置,於是電吹風外殼的高溫便引燃可燃物。
第二,在使用電吹風時遇上停電,在未斷電源的情況下去處理其它事情或外出,待恢復通電以後電吹風的電熱絲長時間加熱,溫度升高,引起火災。
2)電吹風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電源插座以及導線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連接要緊密牢靠。
第二,謹防敲打,跌碰和禁止拆卸電吹風,以免損壞發熱元件以及絕緣裝置,造成漏電甚至短路,引起火災。
第三,使用電吹風時人員不能離開,更不能將其隨意放置在台凳、沙發、床墊等可燃物上。
第四,使用完畢一定要及時切斷電源。
(2)白熾燈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白熾燈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白熾燈泡表面溫度很高,能烤燃與其接觸或鄰近的可燃物。在一般散熱條件下,白熾燈泡的表面溫度隨著其功率增大而增大。例如功率分別為40瓦、100瓦、200瓦的白熾燈,其燈泡表面溫度可分別達到50—60'C、170~200'C、160—300'C。如木材、紙張、棉布、柴草等,燃點都很低,若與正在通電使用的燈泡靠近,就很容易將其烤著起火。經測試表明,200瓦的白熾燈緊貼木箱,不到1小時就能將木箱烤著;如緊貼棉衣,只有5分鍾就能起火燃燒。燈泡的功率越大,開燈時間越長,燈泡表面溫度越高,可燃物燃點越低,二者的距離越近,越容易引起燃燒。
第二,因供電電壓過高,燈泡功率過大,導線負載能力小,絕緣老化,致使導線過熱,短路起火。
第三,因供電電壓過高,燈絲發熱量過大,引起燈泡內部惰性氣體劇烈膨脹或功率大、表面溫度高的燈泡受到驟冷驟熱、水濺、震盪等,致使燈泡爆炸,高溫玻璃片、高溫燈絲濺落到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第四,因燈頭接觸部分接觸不良,引起發熱、打火;在燈頭的玻璃殼連接松動時擰動燈頭,發生短路,引起火災。
2)白熾燈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燈泡應設置在安全、妥善的地點,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在可能遇到碰撞的地點,燈泡應有金屬保護網或玻璃外罩。
第二,嚴禁用紙、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擋燈具,不準用燈泡在被窩里取暖和烘烤衣物。
第三,不得將燈泡掛靠在木質傢具、門、框或硬紙板上,也不得將燈泡嵌在天花板或頂棚里。移動台燈時燈泡要與窗簾布、蚊帳等可燃物品保持一定距離。
第四,白熾燈的供電電壓不能超過其額定電壓。不得用濕手或濕布摸擦正在工作燈泡,以防燈泡爆炸。如果燈頭與玻璃殼連接松動,不得強行擰動燈泡。如果使用150瓦以上的燈泡,不得使用膠木燈口,以免發熱起火。
第五,白熾燈所用導線應當具有優良的絕緣性能。導線不得靠近燈泡,以防因長時烘烤使導線絕緣層老化、熔化、燃燒。在線路上要安裝保險裝置,保護線路。開關不得安在地線上。
第六,使用白熾燈特別是大功率白熾燈,連續通電的時間不宜過長,不得點「長明燈」。人員外出、上課要牢記關燈。
(3)日光燈引起火災原因及防火安全措施
1)日光燈鎮流器引起火災原因:
第一,鎮流器質量差。有些鎮流器在出廠時沒有經過嚴格檢驗或自己繞制鎮流器,由於粗製濫造,質量較差,如:線圈匝數不足、絕緣能力不夠、線徑過小、鐵芯面積過小、空間間隙太大、硅鋼片插得不緊等等。這些都容易使鎮流器發熱,產生高溫,以致損壞絕緣、瀝青融化並從盒內溢出等,形成短路,引起火災。
第二,鎮流器選擇安裝不當。如:選用鎮流器與日光燈管功率不匹配、各接點接觸不牢、鎮流器緊貼天花板等可燃材料安裝,並且安裝部位通風散熱條件很差。這樣,一方面鎮流器容易發熱,另一方面熱量不易散發,從而大量驟熱,形成高溫,烤燃可燃物質,引起火災。
第三,使用不當。日光燈的供電電壓過高,超負載等會使鎮流器產生高溫,日光燈連續使用時間過長或開、關日光燈過於頻繁等,也會使鎮流器產生高溫,甚至釀成火災。
第四,維護保養不良。日光燈鎮流器上積落大量可燃粉塵、木屑等,如果鎮流器產生高溫會被烤焦起火;鎮流器受潮或者進水等,會使線圈絕緣能力下降,甚至短路起火。這些都是平時維護保養不善所致。
2) 日光燈鎮流器防火安全措施:
第一,要選用優質合格產品。日光燈與鎮流器的功率要相互匹配,不能使用無合格證的鎮流器,也不能自己繞制鎮流器。鎮流器通電後有嗡嗡的響聲,則質量差,容易發熱:通電半小時後,用手摸鎮流器如燙手,則說明鎮流器質量不好。
第二,安裝日光燈時,鎮流器不能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要注意通風、防雨、防塵。鎮流器底部應朝上,不能朝下,更不能豎裝,以防其中的瀝青受熱融化外溢。
第三,使用中要加強檢查和維護,防止供電電壓過高或過載。日光燈不能頻繁開關,也不能長時間連續使用過久,以防鎮流器過熱。檢查中如發現接觸點接觸松動,鎮流器發出響聲,手摸時燙手或聞到焦味,都要採取措施處理。人離開時應隨手切斷電源。
3.煙頭引起火災原因及注意事項
(1)煙頭引起火災原因
煙頭雖是個不大的火源,但它能引起許多物質著火。煙頭表面溫度為200~C一300~C,中心溫度為700~C~800~C,—般可燃物的燃點大多低於煙頭表面溫度,如紙張為130~C,布匹為200~C,松木為250~C。一支香煙延燒時間為4~15分鍾。在這段時間內能將一般可燃物點燃,經過一段時間陰燃後,便著火燃燒。據在自然通風條件下試驗,將煙頭扔進深5厘米的鋸末中,經過75~90分鍾陰燃,便開始出現火焰:將煙頭扔進5~10厘米的刨花中,有75%的機會,經過60~100分鍾即開始燃燒。而對化學危險物品來說,香煙明火會立即引起它們發生燃燒爆炸。
(2)吸煙時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1)不要躺在床上、沙發上吸煙;
2)吸煙時,如臨時有其他事情外出,應將煙頭熄滅後人再離開。
3)劃過的火柴梗,吸剩的煙頭,一定要熄滅。未熄滅的火柴梗、煙頭要放進煙灰缸或痰盂內:不能用火柴盒、煙盒當煙灰缸,不能把煙頭、火柴梗扔在廢紙簍里,更不能隨處亂扔。
4)禁止在維修汽車和用油品等清洗機器零件時吸煙。如需吸煙,應遠離油盆(桶);如果手上沾有油品,應清洗後再吸煙。吸煙完畢,應將煙頭熄滅再進行作業。
4.燃放煙花爆竹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燃放煙花爆竹是一件喜慶事情,但是,非常容易造成火災事故。因此,燃放煙花爆竹應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燃放拉炮、鑽天猴、地老鼠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災的煙花爆竹。購買煙花爆竹時,要到指定商店購買印有生產廠名、商標、。燃放說明的品種。不要購買私人銷售的劣質品種。
(2)不要在窗檯、陽台、走廊、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前必須仔細閱讀煙花爆竹上的燃放說明,按說明方法燃放。燃放高升(雙向爆竹)要直立地面,點燃後人即避開。
(3)燃放升高的煙花爆竹要注意防止落在可燃物上,仍有餘火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將余火撲滅或將殘片移走。
(4)不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車、火車、船舶和飛機。
(5)買回的煙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點,不要靠近火源、熱源、電源,並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燒爆炸。
(6)燃放煙花爆竹要講文明,不要對著行人、對著別人家的窗戶、陽台燃放。
(7)燃放煙花爆竹時,要側身去點燃,不要直接對著面部;不要一手捏著炮(單響),一手去點燃,一定要放到地面上去點燃;點燃後如果遇到啞炮,不要急著去拿,等一會,當確認不能再響時,用腳踢到安全地方;千萬不要拾起來用雙手去剝皮,以防爆炸傷人。
5.驅蚊應注意的防火事項
夏季,尤其是夜晚,人們常常驅趕蚊蟲

④ 我經營了一家民營老年公寓.在14年6月請了有資質的單位做了消防設施,並獲取了《消防安全鑒定書》,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章第五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消專防工作責任制,對本級屬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消防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

自己去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不用辦理假的。檢查不合格地方再找那個有資質的單位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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