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敬老院護理人員合同及敬老院管理人員合同怎麼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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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某某敬老院
乙方(受聘人員):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合同到期續簽,須提前兩個星期。
二、工作性質和勞動報酬
乙方同意按甲方敬老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 柒佰 元(小寫:700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 貳 個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敬老院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員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工作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敬老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壹萬 元(小寫:10000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准為每服務一月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勞動工具、住房、生活用品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至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⑵ 有子女的老人進敬老院是不是叫寄養,怎樣寫寄養協議
因乙方年老生活困難,需生活護理照顧,自願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進入甲方院內住養,甲方經家訪後同意乙方入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經甲、乙、丙三方自願協商明確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系自費入住甲方院內的養老人員,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的擔保並承擔付費義務。丙方保證按時支付乙方在甲方住養院內期間所需要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入院住養 生活護理區,確定護理等級為 護理。
三、乙方入院按收費標准承擔如下費用:
1、月床位費 元。
2、月護理費(生活護理) 元。
3、月伙食費 元。
4、預收醫葯費 元。(出院結賬時多退少補,不計利息)。
5、乙方接到入院通知後,兩日內辦理入院手續,並交入院費用。
6、凡當月入住或離院結算者所交生活護理費、床位費入院時間不足半月的(即不超過15天)應以半月計算,超過半月的(即超過15天),按全月計算。(計算方式:以當月一日至十五日為前半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為後半月)。
7、以上各類費用均按先付後用原則由甲方收取。
8、甲方是非贏利性福利機構,乙方(或丙方)應按時交費。乙方若不按時交費的,則甲方按3%以天計算加收滯納金。
9、甲方的收費標准今後如經崑山市物價局批復調整的,則在批復生效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或丙方,自動調整本協議第三條款的相關數額。
四、甲、乙、丙三方責任:
1、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護理服務,不承擔監護人之法定義務。
2、甲方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和自理能力確定和變更護理等級並按規定向乙方(或丙方)收取費用。
3、甲方根據乙方剛入院時的身體狀況、處理能力等情況確定護理等級。若乙方(或丙方)提出異議,甲方可在一至三個月內,由醫務人員觀察測定後,再確定其護理級別。在觀察期內,如甲方發現乙方不適宜,或隱瞞疾病[例精神分裂、老年痴呆(影響他人)、心臟病(如不穩定性心絞痛、腫痛、嚴重皮膚病等)]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變更護理等級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或丙方。
5、甲方按不同的等級提供不同的服務內容,負責做好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護理工作。但由於護理范圍之外所發生的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6、乙方身體不適時應主動向護理人員陳
⑶ 養老院換法人了老人入住合同用重新簽訂嗎
養老院換法人了,老人入駐合同要重新簽訂的。一般情況下,養老院會單獨找每位老人或專者他的監護人,重新屬找你和同事,然後去簽合同來確定以後養老院的價格。在合約有效的情況下,保證養老院能夠創作收入,給老人提供更好的生活。
⑷ 養老院的入院協議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國家開始實施獨生子女政策。因此,對於、90後出生的小孩,是幸運的,得到父母的獨寵、溺愛,大家的童年充滿甜蜜的回憶。時至今日,80、90長大成人,開始結婚、生子,而自己的父母年齡也大了,到了該養老、該報恩的階段。但我們的80、90卻承擔著雙方4個父母、甚至8個老人,下面也獨自撫養1個小孩或者2個小孩的情形,養老界內有專門稱呼這種現象為421家庭或者821家庭,我們能夠想像80、90身上的擔子有多重。80、90既是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也是家庭的支柱,更是雙方父母的寄託。為了更好的緩解80、90負擔的壓力,機構養老勢在必行,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會選擇到養老機構進行養老。現在小編就簡單介紹一下如何選擇合適的養老院。
一、確定入住養老院的性質
(一)養老院的分類
目前來講,國內的養老院可大體的分為國營養老院和民營養老院。
國營養老院主要是民政部門在城鎮設立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其任務是收養城鎮喪失勞動能力、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的孤老、孤兒、棄嬰和殘疾兒童。被收養人員的一切生活費用由政府承擔的社會福利院和敬老院。
民營養老院主要是集中社會民間資本開設的養老院、養老公寓、護理院等機構。民營養老機構又分為公辦民營和完全民營。公辦民營的意思是機構由政府主辦,但具體事務的運作是由民間機構運營,是國家和民間合作的一種方式,而完全民營則機構主辦和運營都是民間機構主導的方式。
完全民營機構又根據投資方主體分為內資機構、中外合資機構。比如上海星堡養老社區即是中美合資建設運營的。隨著政策的不斷調整,國家是鼓勵國外資本進入國內開設養老院。
根據養老天地收錄的資料顯示,國營養老機構的收費相對較低,價格區間在1500元/月-5000元/月,適合中低收入的家庭入住。其次是一般的民營機構,價格區間是在2500元/月-8000元/月。收費最高的是中外合資及完全外資的養老機構收費。根據養老天地數據顯示,上海星堡養老社區收費區間在5500元/月-15000元/月。因此,根據每個家庭實際情況,確定入住養老院的性質,這樣在尋找合適自己的養老院的時候才會有重點、有規劃。
二、考察養老院的資質
正規的養老院都是有民政部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是《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及《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有些養老院內附屬醫療機構,這也是需要有衛生部門頒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⑸ 某福利院入住老人合同要求丙方(擔保人)簽字合法嗎
這個不僅僅涉及合同法,還有其他法律問題,除兄弟姐妹外沒有其他人願意當擔保人的。建議你咨詢一下律師或養老院主管上級民政局解決。
⑹ 老人入住養老院 監護人可以代替其它兒女簽風險協議嗎
法律上老人的四個子女抄都是老人的法定監護人,其中一個監護人代替其他兒女簽風險協議要有一定前提條件才可以,代替簽署要取得其他子女明確同意,並有其他子女的書面授權委託書,明確授權委託事項,其中一監護人才可代替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