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區建養老院需要得到業主同意嗎
這是必須的
因為很多業主購買房產
並不願意和老人住在一起
而且養老院有老人意外身亡的風險
小區的人就更不願意了
所以您要是做這種小區養老的話最好提前和物業
小區業主溝通好
⑵ 維權,小區里該不該建養老院
對新建、已建住宅區的社區養老服務用房配建都定了標准,並且要求推進居家養老的市場版化、社會化,包括權鼓勵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開放所屬場所。從《條例》看,小區會所不在鼓勵開放場所之列,並且業主意見應該尊重,然而聚福園西園內這場涉及法律、利益與情感的沖突。
⑶ 西安小區建養老中心,為什麼所有業主都反對
可能是因為這會影響到他們的日常生活吧,所以說才會反對的。
⑷ 關於業主對小區開養老院的看法
從道德上說是很合理的,都是為了孝敬老人。但是小區是用來居住的,而不同於其它的營業場所,開養老院會帶來一些管理上的混亂,弄不好會經常被投訴的
⑸ 樓盤邊上有養老院對房價有影響嗎
您好,影響房價的原因不外乎三方面,一者是需求大於供應,就會影專響房價。二者是市場的調節作屬用,房價本身與市場不符,通過市場的調節,進而影響房價。三者是稅收及其一些價格杠桿的作用所致。
事實上,小區門口建養老院本身與住房需求無關,養老院是供養老人的,並非是供住房者住房。而且養老院建設在小區門口與市場無關,也與稅收和價格杠桿無關。
這就是說,小區門口建養老院與房價無關,只是與一些人的觀念有關,與小區人的責任意識有關,或者說與心態有關。
望採納
⑹ 小區內養老院環境惡劣,擾民情況嚴重該怎麼辦
應該聯合起社區居民一起去街道辦事處解決問題吧,。。
⑺ 住宅區建養老院合法嗎
適合。現在提倡社區養老,這種形式既方便子女經常看望老人 ,又能使年輕人放心工作,符合中國傳統觀念,因此,在住宅區建立養老院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方向。
⑻ 小區里開養老院違法嗎
只要能辦下來審批手續,並且相關部門都同意那就不是違法的。
⑼ 關於業主對小區開養老院的看法
小區開養老院是未來的趨勢,政府會支持社區開養老院,為國家為發展百姓養老,是件好事。
⑽ 開發商沒有告知購房者小區建有養老院違約嗎
《消費者權利保護法》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十八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十九條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第二十條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租賃他人櫃台或者場地的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第二十一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第二十二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第二十三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告知義務消協指出,《消法》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商家本應了解射燈光線對商品顏色的影響,在消費者選購時有義務告知,並在單據上註明,以避免發生消費糾紛。商家沒有盡到提醒和告知義務,對於消費者的選擇失誤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如實告知義務及其對合同效力的影響保險合同關系中對當事人的要求比一般的民事活動更為嚴格,要求當事人的行為符合最大誠信,即當事人要向對方充分而准確地告知有關保險的所有重要事實,不允許存在任何的虛偽、欺騙和隱瞞行為。最大誠信原則在保險合同中的應用,要求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以及遵守保險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等。因為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的多少以及是否承保,取決於保險人對其承保的危險的正確估計和判斷,而這是以投保人的真實陳述為基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