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全法第二條的生產經營單位包不包括非盈利養老機構
《安全生產法》所稱的生產經營單位,是指從事各類生產經營活動的版基本單元,具體包括:權
1.各類生產經營企業
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企業主要有兩種,即依照企業法注冊登記或者經批准成立的企業和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
(1)依法設立的生產經營企業。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公司。
2.個體工商戶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僱工6人以下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雖然不是企業法人,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安全生產也必須適用《安全生產法》。
3.公民
公民一人或者數人從事小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以及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有關人員,是最小的生產經營單元,也要遵守《安全生產法》。
4.其他生產經營單位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有兩種:
(1)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許多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其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適用《安全生產法》。
(2)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從事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的各類中介機構,也屬於該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