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鄉鎮敬老院老人長期不服從管理可不可以解除供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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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某療養院
乙方(委任):
性別:出生:國家:教育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聯系電話:
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在平等的基礎上協商,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就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試用期??一個月,期滿續約,需要提前兩周。
二,工作性質和勞動報酬
乙方,同意崗位工作,完成各項任務,承擔甲方療養院工作的需要的位置。的B
基本工資每月在受雇期間700元(小寫:700)的獎金看黨的獎金制度。
五,權利和義務,黨
(一)甲方的權利
1。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黨的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的規則和規定。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甲方乙方有權調整工作。
3。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的疾病,延長產假,醫療和全職學習或從事生產和管理服務的各項活動,為他人和親屬;
(3)嚴重
(4)乙方嚴重失職瀆職,欺詐事業重大損害黨的利益;
(5)乙方應追究刑事責任違反黨的問責或黨的規章制度;依法處理;
(6)乙方II連續三個月的評估,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無法工作,不接受其他安排。
4。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是30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而不是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黨的工作安排;
(2)乙方是不稱職的,仍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輸入
(3)顯著的變化,在僱傭合約到按照客觀,使原來的就業合同不能履行,由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的協議;
(4)甲方養老院確實遇到了嚴重的困難,在生產和管理,需要減少工作人員。
5。乙方在就業過程中,由於違反了法律,紀律處分或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尊重員工的權屬狀況,創造一個有利的工作環境,為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
2。負責教育和培訓的第二大黨的政治思想,道德,合規和監管。
6,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
(A)的權利,乙方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參與管理養老院的民主,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 ,有權申請延長的醫療期內的需要,由於對疾病的治療。
3。其中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終止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支付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
(二)甲方的義務乙
1。必須在時間,質量和數量,完成約定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黨的評估。
2。自覺維護黨的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的實施不得損害黨的形象和利益。
3。必須進行業務代表的黨的工作人員,服從黨的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他原因而單方面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已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默認的情況下,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小寫:10000);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的補償。
2。乙方在就業,資助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或乙方支付甲方和乙方約定的年齡,服務年期,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終止本合同,黨是一個人才的引進方補償引進收取的費用補償,標准為每服務1月遞減支付培訓費20%的費用總額介紹。
3。經濟損失及經濟補償金的違規行為,並終止合同,實行現有的國家規定。到黨,一次性支付甲方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4。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的合同不能履行因不可抗力。程序
九,終止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同意,下面的過程是公平和合理的。
1。提交的書面通知;
2。填寫「雇員離職通知書。
歸還甲方乙方持有的各種文件,資料,勞動工具,房屋,生活用品和對方當事人財物損失,損害應予賠償的案件。<BR / 3,轉讓工作;
4。支付罰款和賠償;
5。甲方發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第三十一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解除。然而,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按照清關的程序,處理時間可以延長,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如系甲方的這種延遲的原因,甲方向乙方應完成的手續,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合約事宜,根據法律,法規規則和政策的實施,
第十一合同一式兩份,由當事人各執1對應。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章):
的日期
B. 民辦養老院最新政策
養老院政策,民辦養老院優惠政策有哪些
「養老院行業前景是不錯,但絕對是微利行業。」紅葉敬老院院長彭家惠是渝中區首家民營敬老院的創辦者。她介紹,在民辦養老機構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虧損,剩下的勉強維持。而創辦已10年的紅葉敬老院,就屬於勉強維持的類型。
「養老服務屬高風險行業,特別是面對一些有頑疾的高齡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風險就非常大。」除資金壓力和高風險,好護工難求也是每個養老院所面臨的難題。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學教授徐曉玉近年一直關注我市民營養老產業的發展。她介紹,重慶目前的養老產業,跟不上社會老齡化發展的需求。據統計,截至2009年底,我市60歲以上人口已513萬,而目前全市城鄉養老機構床位數僅7萬余張,按老年人口3%的機構需求量測算,缺口達8萬張。「養老院數量不足、質量不高是現實問題。從總體上來說,這說明社會還沒有做好應對老齡化的准備。」此外,護工很辛苦且工資不高,造成大量護工流失。徐教授認為,最終解決辦法還得靠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全民關懷。「國家應給予相應的政策優惠,還應免費為民營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做專業化培訓、指導,提高服務質量,奠定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後勁。」
(本文來源:重慶晚報)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補助:有床位補貼和一次性建築補貼。免徵稅的。
市民政局答復:社會力量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辦福利機構)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積極性,維護社會辦福利機構的合法權益,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 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並制定優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將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及床位數作為社會發展的指導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要在基本建設規劃中統籌安排社會福利設施建設,社會福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二)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優先審批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用地,採用行政劃撥或有償方式供地。對新辦福利事業的項目屬於出讓土地的,要適當降低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和拆遷補償費,減免土地管理費。土地規劃和測量費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按有關規定給予減免。
(三)城市規劃部門在制定城市規劃時,無論是新區建設還是舊區改造,都要將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特別是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兒童福利設施及公益事業的服務設施納入公共設施進行統一規劃。要充分考慮社會福利事業、公益事業的發展需求,盡可能在交通便利、環境良好,便於服務和發展的區域給予安排。社會福利項目編制、設施建設工程的收費,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酌情減免。
(四)對民政部門批准設置的社會福利機構,有關部門在辦理法人注冊登記時應優先辦理。
(五)合理確定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自費代養人員的收費標准,既要考慮公益性或社會承受能力,又要照顧投資者的回報。
(六)按照現行國家稅法和有關規定,對社會投資興辦的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殘疾人康復中心、工療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務中心(站、點),老年人護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機構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務、社會福利機構興辦的第三產業,在稅收上給予優惠或減免。
(七)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社會福利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建設貸款的支持力度。
(八)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款支持社會福利事業的,其捐款在規定限額以內的部分,在計征所得稅時准予扣除。
(九)對社會福利機構的用電按當地最優惠價收費,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收費;對福利機構使用的救護車、生活用車等免徵養路費;對社會福利機構使用的電信業務、郵政業務、廣播電視(有線)傳輸等有關部門要給予優惠和照顧。
(十)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和在社區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養、寄養的就讀於小學、初中的孤兒(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會棄嬰),免收學雜費、書本費等各種費用;對高中(職業高中)、技校、中專錄取的孤兒,免收學費(培養費)、住宿費;高等學校錄取的孤兒免收住宿費,其學費主要以發放助學金、接受社會資助、申請助學貸款等方法解決。
(十一)衛生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老年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勵並扶持社會力量興辦以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為服務對象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已取得執業許可證並申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可根據勞動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1999]14號)和《關於印發青海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青勞社廳發[2000]82號)的規定,經審查合格後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保險定點范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人員中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十二)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中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孤殘人員,有關部門應採取積極措施,優先推薦就業,並免費給予上崗前的培訓。對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福利企業,民政、稅務、工商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國家和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按有關規定減免稅費。
(十三)重視和保護社會福利機構中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及社會棄嬰的合法權益,積極提供法律援助,使他們能夠就地、就近、及時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
(十四)老年福利服務機構是社會福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要抓好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中關於「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規定的落實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通知
三、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養老機構工作的登記管理。養老機構按其機構性質劃分,可分為福利性、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養老機構。福利性養老機構(即國辦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在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是指在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營利性養老機構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各地重點興辦非營利性的養老機構。各有關登記機關要認真做好養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二)改革和完善養老機構收費制度。除政府投資的養老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價格管理部門確定外,其他養老機構的服務收費,由養老服務機構根據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收費標准。養老機構接收的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政府按規定支付或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擔;接收符合分層分類救助的其他困難老人,收費應適當減免或由政府予以適當補助。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要會同省民政廳研究制定養老機構收費管理辦法。
(三)加大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認真落實國家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養老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優惠收費。其中:用水、用電、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機構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並減半收取通信費、聽視費。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
(四)優先安排養老機構建設用地。養老機構建設一般採取劃撥的方式供地,對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對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也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但應嚴格審批,確保土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五)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養老服務事業投入,在繼續安排好養老機構建設資金的同時,根據需要適當安排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機構補助、購買服務和貸款貼息。
(六)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政府有關部門要主動做好服務,協調擔保機構解決養老機構的貸款抵押問題;對於規模較大、前景較好、市場急需的養老服務項目,財政部門要給予必要的貸款貼息。
(七)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對外服務。養老機構具備對外開展護理、康復及醫療服務條件的,可申請納入社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經審批可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八)加強養老機構的日常管理。養老機構要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對老年人的日常護理和管理,切實防止意外傷亡事故發生。對發生意外事故後,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養老機構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其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在法律法規作出規定前,省民政廳要會同衛生、法制等部門和法院,研究制定有關事故鑒定、責任認定和賠償的有關意見,指導各地處理好養老機構的責任分擔問題。
C. 具備什麼條件可以當養老院院長
院長必須是個綜合抄人才,而不一定是專業人才,要具備以下3點,才能更好的管理並運營一家養老院:
1、具備綜合的管理才能。
2、具有市場意識。
3,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
具有綜合管理才能,才能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銜接,找出問題的關鍵並解決;具有市場意識,才知道怎麼掙錢怎麼省錢,為了掙錢就會動腦子怎麼把工作做好;具有專業知識,才能管到點子上。
所以,如果想當院長,應該多培養這些方面的能力。
D. 養老院警衛風險管理規定
養老院建設綜合目標
遵循「老有所養、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醫、老有所樂」的辦院宗旨,加大硬體投入,強化軟體建設,達到管理規范化、經濟多元化、環境園林化、生活多樣化、服務優質化;把養老院辦成頤養天年的樂園、老齡活動的中心,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務上做到「五心」、「四順」、「四服務」、「四輕」:即愛心、誠心、細心、耐心、貼心;順老人言、順老人心、順老人意、順老人味;微笑服務、敬語服務、貼心服務、勤快服務;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開關門窗輕,達到語言親切,動作細膩、體貼入微,視老人為親人的效果。
養老院服務工作準則
一、堅持「一切為了服務對象」的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
二、以健康長壽為中心,以思想活躍起來、身體活動起來為基本點。
三、視院民為父母,強化責任,精心服務,吃苦耐勞,敬業奉獻。
四、堅持做到「三不」、「四勤」:對院民的合理要求不推諉,對特殊性格的院民不厭煩,對殘疾院民不歧視,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五、做到「五輕」:說話輕、關門輕、動作輕、走路輕、搓澡輕。
六、盡好「五心」:服務熱心、解釋耐心、觀察細心、護理精心、聽意見虛心。
七、落實「七點」:微笑露一點、嘴巴甜一點、做事多一點、理由少一點、肚量大一點、脾氣小一點,效率高一點。
八、力爭六個「第一」:以院為家為第一起點,愛崗敬業為第一責任,以人為本為第一原則,院民需求為第一信號,院民利益為第一考慮,院民滿意為第一標准。
養老院工作人員守則
一、不陽奉陰違,損人利己。
二、不違反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三、不先斬後奏,堅持先請示後匯報。
四、不搞個人特殊化。
五、不擅辦收養人員入、離院手續。
六、不搞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
七、不打罵、刁難、虐待、歧視供養人員。
八、不搞鋪張浪費。
養老院院民守則
一、積極參加院內的各項活動,自覺遵紀守法,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做到以院為家。
二、尊重領導,服從管理,搞好團結,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爭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維護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生活用品擺放要服從院里統一規定。
四、講究個人清潔衛生,注意衣著整潔,保持健康良好的精神狀態。
五、愛護院內設備設施,不隨意塗畫或張貼。
六、不浪費糧食,節約用電、用水、用錢。
七、不準在院內從事封建迷信及宗教活動,不準外出乞討、撿垃圾等。
八、不賭博,不飲酒酗酒,不罵人吵架,講文明,講禮貌。
九、外出走親訪友履行請示登記手續,不經院方同意,不得私自外出。
十、自覺鍛煉身體,促進身體健康。
第二篇管理制度
請銷假制度
一、養老院工作人員、入住人員外出,必須請假,未經批准不得離開。
二、養老人員經批准外出,工作人員應交代注意事項。
三、請假外出必須如實說明請假原因,到什麼地方,找什麼人,以便有事及時聯系和查找。
四、工作人員請病假要持有醫院診斷書,休病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報請院長批准。
五、請假外出期間,參與非法活動和出現違規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
七、外出人員歸院後應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准後方可續假。未經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歸的,應予以批評教育。
考勤制度
一、堅持每個工作日進行考勤,工作人員上班後,主動簽到,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上班15分鍾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鍾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三、以月為計算單位,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曠工一天扣50元。曠工或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四、採用適當形式對工作人員出勤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應與評先、評優、獎金等掛鉤。
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規劃部署,使安全工作貫穿於生活、管理的全過程。
二、認真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學習治安法規,安全常識,增強工作人員和院民的安全防範意
識,做到知法、守法、善於用法,提高依法管理敬老院的能力。加強與本轄區派出所的聯系銜接。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落實到人,法人代表負總責。
四、按規定設置應急照明、電器設備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安全門和安全疏散樓梯暢通。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並定期檢測,平時加強保管,確保完好。
六、嚴禁在宿舍點明火,嚴禁使用電爐,嚴禁個人私拉亂接,防止失火、觸電等安全隱患的
發生。
七、院民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院民所帶現金或其它貴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員代管,
但手續要齊全。
八、嚴格執行食堂有關操作規范,切實做好消毒工作。廚房內刀具由專人保管、存放,嚴禁
炊事員外的院民進入廚房。嚴禁采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防止疾病傳染、食物中毒。
九、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預防火災事故、觸電和雷擊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煤氣中毒事故、夏季中暑事故、冬季凍傷事故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財務管理制度
一、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所有開支均需報院長審批,院長在財務開支審批中,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辦事,重大支出需院務委員會集體討論,並報董事會批准。
二、所有業務支出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法人代表審批,手續不全一律不予報銷。
三、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支出憑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嚴禁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收入的現金要及時准確存入銀行專戶,不得出現坐支現象。
四、對固定資產、各類庫存物資,要逐項逐件造冊登記,建賬立檔,定期清點;發放要有清單,做到有據可查。
五、堅持財務公開,執行收支兩條線,定期公布財務收支情況,加強財務監督。
六、財務人員工作變動時,賬據必須列入移交。
衛生保健制度
一、建立衛生責任制,實行衛生區包干,對綠化區、公共場所、廁所的衛生由專人負責,院民住房內外衛生由院民自己負責,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衛生由護理人員負責。
二、個人衛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室內垃圾實行袋裝化,一律送往指定的垃圾池,不準隨意堆放。
四、搞好食堂衛生,嚴防病從口入,食堂要勤打掃、餐具要勤消毒,嚴禁購買和使用腐爛、變質食品。
五、對院民進行定期體檢,建立院民健康檔案。
膳食管理制度
一、每天制定食譜並公示,做到飲食科學,營養食療,葷素搭配,粗糧細做。保證院民飲食營養搭配合理,伙食標准到位。
二、保持食堂廚房、庫房等環境衛生清潔,做好防蠅、防蟑、防鼠、防霉變工作;餐具及時
消毒,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開,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蓋好,保證貯藏質量,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垃圾及時處理,確保食堂衛生符合標准。
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有健康證,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
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潔,定期健康體檢,健康狀況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調離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
四、各類食品由專人采購,不得采購霉爛變質食物。
五、凡院內工作人員均不得單獨在食堂做飯,不得將食堂物品私自帶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六、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況一次,接受院民監督。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制度
一、養老院突發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災害、食品中毒、火災、人為暴力事件。養老院制定《養
老院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應急預案》,並與當地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相銜接配套。
二、出現突發公共事件後,養老院院長要在第一時間現場處理,並立即上報當地黨委、政府。同時組織力量轉移安置院民,穩定院民情緒,防止轉移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確保院民生命安全。
三、隔離、保存疑似問題食品、疑似病例,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階段結束後,養老院院長應當向當地政府匯報事件發生、發展、處置等詳細情況,總結處置工作。
物資采購與發放制度
一、嚴格履行物資出入庫手續,按發票憑證,嚴格驗收物資品名、規格、數量。若發現偽劣物品或規格、數量、價格不相符,應拒絕入庫;對驗收合格的物資立即辦理登記手續。
二、物資申領或發放,應由負責人簽章後方可憑證由倉庫保管員發放。
三、加強倉庫安全管理,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嚴禁煙火入庫,不準閑人入內。
四、物資管理要做到「三勤」和「三防」,即:勤整理、勤檢查、勤通風;防霉爛、防供不應求、防規格混雜。
五、做到厲行節約,修舊利廢。
第三篇工作職責
養老院院長職責
一、主持院內全面工作,認真貫徹執行有關養老保障政策。
二、熱愛養老院事業,樹立以院為家思想,努力把敬老院建設成環境整潔、管理規范、服務優質的精神文明窗口。
三、制定本院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逐項抓好落實;定期向上級業務部門匯報工作。
四、堅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和民主生活會,認真聽取院民有關內務、衛生、膳食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五、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
六、抓好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團結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勤政廉潔,做好表率,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忠於職守、盡職盡力。
七、組織院民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八、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和使用。
九、抓好養老院治安防範、安全保衛、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等工作,加強與上下級和有關部門
單位的協調,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深入院民中了解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問題,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十、組織對工作人員的考評考核和對院民的評比工作,積極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養老院會計職責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院制度,認真編制本院年度收、支計劃,及時做好年度決算,當好院長參謀。
二、認真做好會計事項處理,按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做賬。財務做到日清月結,及時編制記賬憑證,做到科目准確,數字真實,憑證齊全。
三、及時清理債權、債務,並督促有關人員執行,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
四、做好財務檔案保管和保密工作,發揮財務監督和保障作用。
五、及時准確編制和上報各種財務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冊等檔案資料。
養老院出納職責
一、按規定和制度負責辦理全院現金收付及銀行結算業務。
二、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得超過規定庫存現金,不得簽發空頭、空白支票。凡報銷憑證必須有經手、驗收、審核和領導簽字才能支付,否則可以拒付。
三、按規定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銀行賬、單,對未達款項及時查詢。
四、對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和完整無損,如有短缺要負責賠償。
養老院護理人員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院民服務,聽從指揮、服從分工,做到態度和藹、耐心細致、熱情周到,視院民為親人。
二、負責院民房間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窗明幾凈,空氣新鮮,衣物擺放有序、被褥疊放整齊,雜物放置有序,無蠅、無蚊、無異味、無破亂,地面牆壁整潔。
三、協助院民搞好個人衛生,定期為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拆、洗、曬衣被,督促並幫助院民洗澡、理發、梳頭、剪指甲,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四、對卧床不起、行動不便、飲食有困難的院民,要飯菜端到床前,喂飯、送菜、洗臉、洗腳、處理便溺,不嫌臟怕累。
五、協助院領導及時調解院民中發生的矛盾糾紛,引導院民團結友愛,互幫互助,樹立以院為家思想,做院民的知心人。
六、注意觀察和清除入住人員身邊的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養老院炊事員職責
一、熱情為院民服務,熟練掌握烹調技術,做好茶水飯菜的正常供應,依據食譜,合理調配飯菜,確保按時供給。
二、每天食譜公布上牆,主副食品多樣化;虛心接受院民的監督,傾聽醫務人員意見,妥善安排照顧好病號,盡量符合老人的膳食營養要求。
三、搞好個人衛生,穿戴工作衣、帽上班;定期檢查身體,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治療並向院領導匯報,暫時離開工作崗位。
四、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規定,做好餐廳、廚房內外的衛生工作,餐具定期消毒,擺放整齊,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五、負責食品倉庫、廚房、公用餐具、廚具的管理,隨時關緊食堂門窗,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六、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節約用電、用煤、用水,計劃用糧、用菜。
養老院管理制度2016-04-3020:14:28|#2樓回目錄
養老院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質文化生活,增進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敬老院收養的對象是:
(一)農村五保戶(含孤兒),城鎮無生活依靠、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老人;
(二)城鄉孤老烈屬、孤老退伍紅軍、孤老復員軍人。
患有傳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三條老人入院堅持本人自願的原則,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請,經當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審核後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入院。
第四條老人入院後,其原有財產仍屬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託親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後,其財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敬老院應辦好伙食,保證飲用開水和洗澡熱水的供應。
第六條敬老院應健全老人生活護理制度和衛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個人飲食衛生和環境衛生,對患病老人應及時治療。
有條件的敬老院應設醫療室,尚未具備條件的,應與附近醫院建立聯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體檢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檔案。
第七條敬老院應組織老人參加一些有益的學習活動,使老人熱愛祖國,熱愛集體,團結友愛,自覺遵紀守法,執行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第八條敬老院應經常開展文娛活動,活躍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過節和老人生日,可舉行節儉和有益的慰問、祝壽活動。
第九條敬老院可根據當地實際條件,組織種養、加工、服務和小商業等生產經營項目,增加經濟收入,改善敬老院設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院辦經濟實體可吸收老人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或管理工作。
第十條敬老院設院長(或正副院長)、醫生(衛生員)和工作人員若干名(以下統稱管理人員),按入院老人總數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備。
管理人員要挑選遵紀守法,熱心為老人服務的人員擔任。院領導要由思想覺悟高、作風正派、事業心強、有一定管理能力筆文化水平的人員擔任。
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合同制,對表現不好或不適應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一條敬老院實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員會或民主管理小組,由院長和管理人員代表、老人代表組成,其中老人代表應佔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組織在院長的領導下,協助管理本院伙食、衛生、文娛、學習、生產、財務收支等,檢查督促管理人員對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院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第十二條敬老院的管理人員應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管理人員的分工、任務和職責。建立健全考查、評比、獎懲制度。
敬老院應建立健全財務和物資管理制度。會計、出納、保管、總務由管理人員兼任或老人代表擔任。財務收支帳目要日清月結,每月張榜公布,物資進出倉庫要登記、驗收。
第十三條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標准,應相當於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並隨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調整。
第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由敬老院或主管部門分情況對直接責任者予以批評或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養老院工作人員管理制度2016-04-3020:15:36|#3樓回目錄
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職員,一律要求穿戴整潔、行為端莊。
2、言行文明禮貌,使用文明用語,禁止粗語臟話。
3、工作態度要熱情、體貼、積極肯干、吃苦耐勞。
4、同情善待老人,奉獻愛心,日常生活中能處處尊敬老人,對老人要輕言細語,如有辱罵、激怒老人者一律辭退。
5、所有工作人員一律服從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並要服從負責人的安排。
6、工作人員不得亂帶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愛護院里的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8、值班的護理員,如有因失職而造成老人發生意外者,需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應負的責任。
9、工作時間要准時上班,如臨時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電話通知,便於安排人員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員要勤儉節約,不得隨意打私人電話,並注意水、電、煤氣節約使用。
養老院護理員崗位職責
1、面帶笑容,儀表端莊,語言文明,護理舉止得體。
2、穿戴護理工作服上班,對老人的護理均按護理流程進行,操作要規范到位。
3、保持工作認真的態度,不怕臟,不怕累,不怕麻煩。
4、照顧老人要周到,對每一個老人的護理要充滿愛心。
5、工作期間不準離崗,老人呼叫要及時回應,不得辱罵老人,不得頂撞家屬,不在工作時間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體、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內清潔整齊。
7、不準收老人及家屬紅包及物品,違者必究。
8、對來訪客人及老人家屬要熱情接待,反應情況要客觀實際。
9、實行全天24小時護理制,定時巡視。
10、所有工作人員要勤儉節約,不得隨意打私人電話(工作業務除外),並注意水、電、煤氣節約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財物回家,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12、不允許與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鬥角或不團結和爭吵。
E. 養老院的護工獎勵和懲罰不公開的做法正確嗎
您好!養老院的護工獎勵和懲罰制度應該公開透明,這樣才能夠激勵所有的護工恪盡職守做好本職工作。謝謝閱讀!
F. 養老院護工和老人吵架並不是打老人可能誤傷老人手有點紅血斑說是暴力。扣除工資這合理嗎
養老院里的護工與老人吵架是不應該的,而且還把老人誤傷了,那就更不應該了。護工版是不容易權的,可能會受到委屈,這是這個工作的性質決定的。所以被扣工資也情有可原。具體還要看養老院護工的制度,如果制度中沒有這一條,那也不能隨便扣工資的。
G. 敬老院護理人員合同及敬老院管理人員合同怎麼擬定
以下僅供參考,中國敬老院網 提供!希望能幫到你!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某某敬老院
乙方(受聘人員):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合同到期續簽,須提前兩個星期。
二、工作性質和勞動報酬
乙方同意按甲方敬老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 柒佰 元(小寫:700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 貳 個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敬老院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員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工作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敬老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壹萬 元(小寫:10000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准為每服務一月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勞動工具、住房、生活用品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至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H. 養老院護理員獎罰制度
這是根據養老機構內部設置的啊 ,不同的養老機構,獎罰制度肯定是不同的。
I. 敬老院工作人員管理措施
敬老院工作人員管理規定 農村中心敬老院(標准化敬老院)是指按照《四川省農村敬老院等級達標試行標准》、《成都市農村敬老院標准化建設設計規范》要求設計建設、以供養農村五保對象為主、設施配套、功能完備、床位數達80張以上的敬老院。農村中心敬老院屬社會福利事業機構。為加強全縣中心敬老院的管理服務工作,維護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合法權益,確保五保對象在吃、穿、住、醫、葬等方面能得到及時保障,促進中心敬老院建設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民政部《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和省、市關於農村敬老院服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對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員(包括院長、會計、炊事員、護理員、鍋爐工、醫務人員等)制定如下管理規定。一、基本要求(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遵守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二)熱愛農村五保供養事業、有愛心、勤奮踏實、有吃苦耐勞精神。(三)愛崗敬業,能夠勝任本職工作,不怕臟、不怕苦、不怕累。(四)堅持以人為本,尊重、愛護和悉心照料每一位五保供養對象。(五)加強自身職業道德素質、修養,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和綜合能力。(六)服從領導,服從大局,具有健康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七)愛護中心敬老院公共財物,不浪費,不損壞,不化公為私。(八)講究個人衛生,儀表端莊,著裝得體、整潔。二、工作時間根據中心敬老院五保供養對象多數體質較弱、需要照料的實際,為體現對五保供養對象的人文關懷,敬老院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原則上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時至晚上18時、晚上18時至次日8時由院長安排輪流值班,炊事員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提前工作時間;國家對法定節假日有調整的,以國家調整時間為准。在確保敬老院日常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經敬老院院務管理委員會批准,可根據崗位需要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作適當調整。三、考勤院長、院務管理委員會對工作人員上下班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定期考勤一般每日兩次,不定期考勤一般每周應不少於3次,主要檢查工作人員在位和有無遲到、早退等違規違紀現象。四、值班(一)工作時間外和節假日,敬老院工作人員應堅持值班制度。值班由院長根據崗位需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員,一般由全體工作人員輪流擔任,值班人員中有足夠的炊事人員和護理人員(3人以上),必須能維持敬老院的日常工作。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全時在位,並保持通信暢通。如遇安全事故、人員傷亡等重大問題必須及時處置和匯報。節假日值班時間為24小時,工作時間外值班為當日18時至次日8時。值班人員交接班時間為每天早上8時,由院長組織,主要說明值班期間的有關情況,有無重大情況、突發事件、待辦事項等。(二)中心敬老院要建立交接班登記本,對每日值班情況進行登記,對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處置意見作詳細記錄,由交接雙方簽字,院長審核後確認。五、請銷假 (一)工作人員外出或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按級請假。請假時間在1日以內,地點不超出郫縣范圍,可向院長口頭請假;1日以上或超出郫縣范圍,均應填寫《請假單》報院長批准。院長根據敬老院工作安排和工作人員實際情況批假,院長、副院長請假1天以上由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批准。一般工作人員請假5日以內在成都市范圍內由院長批准,超出上述請假天數或外出范圍,須由院長向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報批,批准後方可離院。工作人員請假後應按規定及時歸隊銷假。凡未請假、准假、填寫《請假單》、或超出請假時間、地點或未按規定及時銷假者,均按曠工處理。(二)工作人員請假,應提前安排好相關工作,經批准後應自行進行工作交接,必要時由院長協調、組織工作交接。(三)工作人員如遇特殊、突發情況可電話請假或請人代假,事後應及時說明原因並補辦相關手續。六、獎懲措施(一)獎勵中心敬老院要大力發展院辦經濟,增加院內經濟收入,同時在工作人員中積極開展各種有利於敬老院建設和發展的比、學、趕、幫、超等活動。如有下列情形,經敬老院院務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報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批准,根據該院院辦經濟收入狀況,對有關人員進行表彰和物質獎勵。1、被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縣民政局以上單位通報表彰者。2、一年內未遲到、早退或未請假者。3、向中心敬老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收到良好效果者。4、見義勇為、處事果斷,避免了事故的發生和減少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者。5、其它按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應予獎勵的情形。(二)懲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中心敬老院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按規定給予處罰。1、一個星期以內,遲到或早退3次以下者,由院長、院務管理委員會在工作人員大會上通報批評;3次以上,每超出1次,扣5元。連續兩周被通報批評者,每次扣20元。2、工作人員當班時間嚴禁參與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50元。3、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內嚴禁飲酒(中心敬老院統一安排的除外),違者每次扣50元。飲酒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4、曠工1日者,扣發本人半月工資;連續曠工3日者,扣發當月工資;連續曠工3日(不含3日)以上,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將予以辭退或開除。5、值班期間一經發現脫崗者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者,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6、其它需要懲罰的情形,按縣中心敬老院年度工作綜合目標考核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七、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按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的。(二)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操作規程,經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責任事故的;(三)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酗酒滋事造成嚴重後果者;(四)在本職崗位上出現事故、案件或重大問題者;(五)工作期間因故受到刑事處罰者;(六)身體體檢不合格、有傳染性疾病、不適合敬老院工作者;(七)嚴重失職、瀆職、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後果的;(八)其他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本規定自發文之日實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