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弘一法師死在敬老院是什麼原因為什麼不在寺廟死
什麼叫這種形式?在那裡圓寂這是因緣,難道每個人都必須死在自己家裡嗎?弘一大師一代高僧,他離世的因緣到了,在那裡圓寂又豈會影響他一生的修持和後人對他的敬仰。況且他臨終前自在的很,足說明其一生修持絕無花假,那裡難看了?君用【這種形式】是何意也?
一九四二年 民國三十一年(壬午)
大師六十三歲。二月,應惠安縣長石有紀請,至靈瑞山講經,相約不迎、不送、不請齋。三月,回泉州,掛錫百原寺,不久移居『溫陵養老院』停止一切活動。八月十五日、十六日兩天,在溫陵養老院,講《八大人覺經》(這是弘一大師最後一次講經),同時在養老院向院中老人講〈凈土法要〉。八月二十三日,示微疾,但依舊寫字與晉江中學學生結緣。二十八日下午囑寺侶妙蓮法師到室內寫遺書,九月一日上午為黃福海居士寫紀念冊兩本,下午四時寫『悲欣交集』四字,交與妙蓮法師(這是弘一大師最後遺墨),九月初四(陽歷十月十三日)下午八時,又脅而卧,安祥圓寂於養老院『晚晴室』,遺囑由妙連法師執行。臨終前,師已分函上海夏丏尊、劉質平,向他們告別。
★圓寂七天候(遺囑中交代),九月十一日下午七十,在承天寺火化,色身僅穿舊短褲,以遮下根,依律而行,火化歷一小時,荼毗時,多色火焰劇烈上升。由骨灰中,揀出各色舍利一千八百粒,舍利塊六百多塊。靈骨塔於民國三十五年以後分建於杭州虎跑寺,及泉州清源山彌陀岩。
大師生死自在,臨終前還手書:悲欣交集。
以弘一大師持律當然可以稱為和尚,但我們一般則尊敬的稱呼他為弘一大師。以敬仰其一生行儀。
但在律中往往不用和尚,而用『和上』以別於流俗的訛誤,因為,依照鄔波馱耶的原意,應當譯為親教師,也唯有受了比丘戒十年以上,並且熟知比丘及比丘尼的二部大律之後,才有資格為人剃度、為人授戒、而被稱為鄔波馱耶。弘一大師當然有這個資格,他還是精通兩部戒律的律師。
我們一般尊敬的稱呼他為弘一大師或弘一律師。
律師這個名詞就是來源於佛教,指通達兩部大律的法師。名曰律師。
如今律師是種現代職業,古時候應該叫訟師、狀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