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市通州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哪裡
問問你們本地的政府單位比較好,比如你是張家灣的那就問問張家灣的,那邊好像有個通州安娜
B.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勞動保障局設16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和有關重要文稿;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聯絡工作;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工作;承辦北京市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處
組織起草勞動和社會保險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綜合性改革政策;對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宣傳普及工作及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咨詢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審核管理;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代理工作。
(三)就業處
擬定勞動就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負責社會勞動力資源管理,監控城鎮登記失業率;擬定企業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就業經費管理使用意見。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擬定再就業服務中心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擬定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對其進行資格認定;按分工負責管理本市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和外省市勞動力進京務工工作;按分工負責管理本市公民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來京就業工作;擬定有關機構經辦向外國企業駐京代表機構選派中方雇員業務的管理辦法;審批本市特種崗位未成年人就業事項;擬定防止就業歧視、促進婦女就業、促進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就業的政策;擬定破產企業人員分流安置政策。
(四)職業技能培訓處
擬定職業技能培訓總體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職業技能鑒定的政策;擬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定就業培訓和企業職工、富餘人員轉崗轉業培訓及社會失業人員的技術培訓規劃及政策;擬定技工學校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提出培訓經費的使用意見;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擬定技工學校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教材建設規劃和評估認定製度;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格認定。
(五)勞動工資處
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勞動關系調整的基本規則;綜合管理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簽訂工作;指導企業制訂勞動獎懲辦法;擬定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擬定、修訂工時、休息休假標准;擬定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研究擬定國有企業工資總額調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指導企業工資管理及內部分配。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分析和預測;綜合編輯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資料。
(六)信訪處(下鄉青年工作處)
負責接待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並提出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方面需要完善的建議;調查群眾反映的特殊困難,提出解決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調做好知青安置遺留工作;審批辦理北京知青或其子女回京;審核辦理成建制工人調京,並審批辦理工人跨省市調動工作;負責有關部門特需工種工人的選調和隨軍家屬進京的審核工作;指導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工調配工作。
(七)勞動爭議仲裁處(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建立和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擬定勞動爭議仲裁規則,綜合管理勞動爭議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指導區、縣勞動仲裁機構業務工作,參與指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業務工作,擬定勞動爭議仲裁員培訓規劃和考核標准,承辦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具體工作。
(八)養老保險處
貫徹國家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費用社會統籌、費率調整和個人帳戶管理政策;擬定基本養老保險享受條件、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擬定基本養老保險金正常調整方案和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最低保障標准;擬定非因工死亡職工遺屬及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擬定企業職工探親假制度和職工福利制度,擬定勞動能力鑒定政策及勞動鑒定機構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認定勞動鑒定機構資格;擬定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劃和政策、補充養老保險的規則和基本政策;擬定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的發展規劃;擬定企業職工的退休政策和企業離退休人員的有關待遇政策(含基本養老待遇)。
(九)醫療保險處(北京市公費醫療辦公室)
貫徹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擬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率調整政策,費用社會統籌及醫療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費用結算辦法,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政策;組織擬定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的葯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及支付標准;組織擬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審定標准、審定辦法和監督管理辦法;擬定特殊人群的醫療保障政策和管理辦法;擬定企業職工疾病治療、生育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准;擬定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福利待遇政策。
(十)失業保險處
貫徹國家失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市失業保險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失業保險覆蓋范圍、費用社會統籌、保險費率調整政策,擬定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辦法;擬定失業人員管理制度及失業保險給付條件、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給付辦法;擬定失業人員培訓、就業指導、就業服務政策,擬定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失業人員就業及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扶持政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十一)工傷保險處
負責本市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公)傷保險(以下簡稱「工傷保險」)工作。貫徹國家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市工傷保險發展規劃和制度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工傷保險覆蓋范圍、費用社會統籌及費率政策,擬定工傷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工傷保險基金使用辦法;擬定工傷認定程序、標准及辦法,並負責組織工傷認定工作;依據國家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標准擬定工傷評殘鑒定政策;擬定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康復醫療機構的資格審定標准、審定辦法和監督管理辦法;擬定工傷死亡供養親屬的待遇項目及標準的政策。
(十二)農村社會保險處
貫徹有關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法規,擬定本市農村養老保險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管理體系;參與擬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統計和內部審計制度;指導、監督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養老金的支付和基金的增值運營。
(十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監督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國家有關政策實施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審計工作;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征繳、管理、使用和運營中的違紀案件;負責本局其它各項專項經費的監督、審計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審計工作。
(十四)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處
負責對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負責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糾正和查處有關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人員的培訓規劃、考核標准,並對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人員進行資格認定,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人員的執法行為;指導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五)財務基建處
制訂本局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對直屬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負責本系統基建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落實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工資福利、退休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擬定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有關人事教育工作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安全保衛、統戰、僑務、民族工作;辦理本局出國(境)人員有關手續。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C. 社會養老保險辦理
://www.hmldbz.gov.cn/SocialInsuranc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5【民政部關於印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的通知】
http://www.hl.lss.gov.cn/hljszcw/news.jsp?ID=813&tableName=WEB_LDZC03【轉發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5〕51號)】
1,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范圍是什麼?
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范圍:年齡在60周歲以下,一般為農村戶口的公民。包括鄉鎮(村)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組織的職工、鄉鎮招聘的職工幹部、民辦教師、鄉村醫務人員、失去土地的農民、農轉非的人員、外出務工的農民、自謀職業者、計劃生育的家庭均應參加統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2、怎樣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一般以行政村或企事業單位的形式統一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村幹部、鄉鎮招聘的幹部及職工、民辦教師、鄉村醫務人員、失去土地的農民、農轉非的人員、外出務工的農民原則上以村為單位統一參加;成建制或有組織進城務工和勞務輸出的人員,應以勞務派遣單位或用人單位統一參加;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者和不在農村居住的人員,應由個人直接到所在地的市、縣區或鄉鎮農保經辦機構,持身份證或相關證明辦理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手續,收取保費後發給參保人每人一本全省統一制定的《繳費手冊》作為參保人交納和享受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憑證。
3、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公民,可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集體補助的多少,自願選擇三種方式繳納:第一種是低保方式。即分別按每月10、15、20、25、30、35……元多個檔次選擇一種,多交不限,按月、季或年度連續繳納;第二種是基本保障方式。即本著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時,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則,依不同年齡,選擇一種繳費標准,按月、季或年度連續繳納;第三種是躉交方式。即分別在1000、1200、1400、1600、1800、2000……元多個檔次中人選一種,一次性或多次繳納。
4、怎樣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第一、投保人一律從年滿60周歲的下個月開始,到保險關系所在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用《繳費手冊》換取《領取手冊》,按規定逐月領取養老保險金。領取標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以投保人繳費的檔次、金額和年限確定。在目前的利率標准下月領取的標准為:0.008631526×養老金的積累總額。
第二 、投保人年滿60周歲後身體仍很健壯,若自願延期領取養老保險金,經本人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應根據延期年縣(最長不超過5年)重新計算發放標准,重新計算後的標准高於原發放標准。
第三、領取養老保險金的保證期為10年,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的,可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其餘額。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喪葬費。
第四、投保人70周歲後仍健在的,領取養老保險金不受10年限制,可按原標准一直領取到去世為止。
5、投保人發生戶籍變遷怎麼辦?
投保人遷出戶口所在地時,其保險關系(含保費)應轉移到遷入地。對無法轉移保險關系的,可保留保險關系或退出本保險,退出時按規定退還本息。
6、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由哪個部門承辦?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目前,我市市、縣區均成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所,各鄉鎮政府建立了勞動保障事務站,各行政村有代辦員,專門負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有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事宜,可直接到市、縣區、鄉鎮的農保經辦機構咨詢,
D. 北京社保經辦機構養老金支付是每月做一次嗎
根據我的經驗是的,一月做一次
同一銀行的發放時間一直
不同銀行和郵政匯寄的時間會有差異。一般在月底發給
E. 北京養老保險補繳 已過一年了,社保網上辦事大廳上還是查不到補的錢數和年數,怎麼回事,誰知道去哪可查
社保查詢方法如下:可以根據如下情況,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專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屬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F. 北京養老保險金如何查詢
目前,北京不提供網上查詢社保信息,只能到社保大廳查詢。
G. 北京養老保險轉出代辦需要什麼手續
目前為止,社保中只有養老可以轉移,醫療保險區域性轉移,工傷、失業、生育內暫不可轉移。容
1、先需你需要去原工作單位開具離職證明,然後在去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養老保險手續。
2、然後拿著原參保地出具的轉移手續回現居住城市辦理即可。(如有單位則去單位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如個人則去戶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辦理。)
轉移養老保險手續大致需要以下材料:
轉出:調動函、轉出單位的信息、轉移申請表、養老金賬戶明細;
轉入:轉移申請表、對方賬號、賬戶明細;
H. 如何查詢北京市個人養老保險
您好!社保查詢方法如下:可以根據如下情況,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詢內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容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I.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有一欄是要填寫社保經辦機構的「行政區劃代碼」,是什麼含義,在哪找到
1、行政區劃代碼,也稱行政代碼,它是國家行政機關的識別符號,一般執行兩項國家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2260-2007)和《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GB/T10114-2003)。
由9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相當於機關單位的身份號碼。按照國務院《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規定,行政區劃代碼由民政部門確定、發布。
該標准對我國縣以上行政區劃的代碼做了規定,用六位阿拉伯數字分層次代表我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市、州、盟)、縣(區、市、旗)的名稱。
2、可以根據代碼含義自行填寫,也可以根據代碼表查找。
(9)北京社會養老經辦機構擴展閱讀:
行政區劃代碼含義
《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的補充和拓延,它規定了表示鄉、鎮(街道辦事處)一級行政區劃的三位代碼。
代碼從左至右的含義是:
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
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區、自治州、盟及國家直轄市所屬市轄區和縣的匯總碼)。其中,01-20,51-70表示省直轄市;21-50表示地區(自治州、盟)。
第五、六位表示縣(市轄區、縣級市、旗)。01-18表示市轄區或地區(自治州、盟)轄縣級市;21-80表示縣(旗);81-99表示省直轄縣級市。
第七至九位表示鄉、鎮(街道辦事處)
為了更詳細地反映鄉鎮以下區劃情況,國家統計局補充了三位表示居委會、村委會的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