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院簽訂的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養老院簽訂的補充抄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貳』 養老院接收鼻飼患者的補充協議怎麼寫
肯定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如實填寫權利義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