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85歲老人因交通事故導致重症肺炎呼吸衰竭死亡要付刑事責任嗎有好心的律師能幫我解答一下嗎
首先要搞清楚肇事者在這次事故中承擔什麼責任,需看交警隊對這次事故的責任認定書。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對應的還有特大交通事故。
如果肇事方負全責的,且造成85歲老人死亡。按照刑法規定是要以「交通肇事罪」被起訴,一般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肇事方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並得到死者家屬諒解的,法院會考慮從輕量刑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第一檔為:發生重大事故: 而這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重大(交通)事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依刑法133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