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敬老院摔傷誰負責
老人住進抄養老院,養老院就對老人負有保障老人人身不受傷害的義務,因過失造成老人受傷,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誰來負責要看當時情形了,如果是因為敬老院沒做到保護工作,當然他們負責。如果完全是個人原因,那對方自然沒有責任。不過既然是敬老院,對方應當對老人的人身安全負責。
如果曾經簽定過條約,敬老院不負責入住老人的意外傷害事故,那要看情況,如果你們的條約里約定了照顧老人生活和安全是對方義務的話,自然不負責任的約定無效。如果僅僅是照顧生活,那不負責任的約定就有效了。如果根本就沒有相關的約定,那麼按照養老院的性質,負責老人的生活和安全是應有之義,自然要負責。
如果有後遺症,以後才查出來,可以繼續要求對方負責。
建議先問問對方有沒有給老人買保險,如果有保險那就好多了。
❷ 老人在養老院摔倒如何賠償
洗衣服自己摔倒的?
這個不好要求對方賠償問題。
你要找到老人摔倒是養老院造成的,或未盡看護責任。才能要求對方賠償。
但養老院不是1對1看護。你這個難主張。
❸ 老人在敬老院摔傷敬老院的責任,敬老院如何賠付
【第六條】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版人、法人、其權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