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人家怎樣立遺囑才有效
老人私自立的遺囑屬於自書遺囑,如果滿足以下條件是有效的:(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5)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立遺囑人所立的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只要遺囑內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只有公證遺囑才需要提交材料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一般遺囑公證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2、立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摺、存單,銀行卡、基金股票賬戶證明、車輛登記證、行駛證等。3、遺囑草稿。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遺囑人以遺囑的形式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無效。因為夫妻中一方無權立遺囑處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財產,一方只能立遺囑處分屬於自己那部分的財產,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遺囑處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財產,該遺囑部分有效。遺囑中處分自己財產的那部分有效,遺囑中處分配偶一方財產的部分無效。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遺囑人以遺囑的形式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無效。因為夫妻中的一方無權立遺囑處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財產,一方只能立遺囑處分屬於自己那部分的財產,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遺囑處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財產,該遺囑部分有效,部分無效。遺囑中處分自己財產的那部分有效,遺囑中處分配偶一方財產的部分無效。
❷ 老人怎樣寫遺囑
老父名下的房產還有嗎?應該沒了吧?所以談不上立遺囑分配了。時機已經被他錯過了,2002年小兒去世時就應該把商品房拿到手,因為本來他就是主要的出資人。小兒老婆最多隻能得到這套房子的四分之一,現在被媳婦騙賣了,不知還能不能通過打官司要回來。還有老家小兒名下的房子從法律上說就是死者遺產了,老父無權一個人處分。最好去咨詢一下發證的房管處和律師,人死了怎麼改名字?法律規定,遺產無遺囑的,按第一順序繼承,即配偶、子女、父母。老婆離婚就是放棄了,女兒和老父都有繼承權,所以房產可以全部給大兒子,但還是要留一點給小孫女,用金錢來作為補償。。
❸ 老人遺囑怎麼寫
遺囑應包括以下內容:(1)遺囑人的信息;(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4)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信息;(5)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必須註明年、月、日除此之外。
正文
立遺囑人:XXX,男,XX歲,XXX省XXX縣人,住XXX縣XXX小區XXX號。
我今年XX歲,且患有心臟病,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我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我和我的後妻XXX現共有以下財產:
(一)原籍XXX省XX縣XX小區有產權房2套3間2廳,1套一間一廳,共XXX平方米;傢具共有XX件,其中(註:別的財產)
(二)有縣銀行定期存款一張,存有人民幣XXXXXXXX元。
為了在我死後,在財產分割上不發生糾紛,現對我的後妻XXXX各自的財產加以明確,並對我自有的財產提出如下的處理意見。
(一)後妻XXX現年XX歲,無親生兒女,喪失勞動力。我們結婚XX年,她對我關懷備至。對我和她共有的財產應先行明確她所有的部分。一間一廳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歸後妻XXX所有,(註:寫明個別財產)。
(二)我的財產在我死後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繼承:
1.一套3間2廳XXX平方由長子XXX繼承(註:再寫明個別財產)。
2.一套3間2廳XXX平方由長女XXX繼承(註:再寫明個別財產)。
本遺囑一式四份,經公證機關公證後,分別由後妻XXX,子XXX,女XXX各執一份。
立遺囑人:XXX(簽名蓋章)
證明人:XXX(簽名蓋章)
XXX(簽名蓋章)
XXX(簽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遺囑
❹ 老人如何立遺囑才有效
1、遺囑的分類。遺囑可以分為口頭遺囑及書面遺囑;還可以分為自書遺囑及代書遺囑,此外還有將遺囑進行了公證的公證遺囑。
2、遺囑的生效要件。
自書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並不要求有見證人在場,只要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即為有效。
代書遺囑為立遺囑人以外的人代立遺囑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書寫的文書。代書遺囑除應具備自書遺囑的要件外,還應該有兩個以上與所力遺囑無利害關系的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贈。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
口頭遺囑。口頭遺囑,只有在危及情況下才可以使用,同時要求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人在場作為見證。待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公證遺囑。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正遺囑。公證遺囑的變更也要用公證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對抗其效力。
(4)老年人如何立遺囑擴展閱讀:
遺囑與公證的關系
(1)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定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3)對遺囑內容有爭議,經協調不能達成遺產分割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房地產管理機關根據判決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4)辦理房產公證事項,除證明遺囑、贈與書或委託書等單方法律行為,可以在遺囑人、贈與人或委託人住所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外,其他應在房產所在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
❺ 老人立遺囑怎麼才有效
首先老人立遺囑一定要親自書寫,如果代寫一定要註明有誰代寫,名字一定要自己寫,然後按手印,最好有證人也可以讓證人簽字按手印。然後找公證處公正遺囑內容,或者找律師代為保管,這都可以有效證明遺囑內容。
❻ 老年人立遺囑應注意哪些問題怎樣立遺囑
立遺囑首先要注意的問題,是遺囑的有效。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實具體體現在如下幾種情況中:1、脅迫遺囑人所立的遺囑;2、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3、被非遺囑人假造的遺囑;4、被篡改的遺囑;5、遺囑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所立的遺囑。《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在現實生活中,常見到丈夫立遺囑不經妻子同意便處分了全部夫妻財產,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九條規定:「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撤銷。」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1、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2、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3、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即可採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