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發達國家是怎麼處理人口老齡化的
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根本在於加快經濟發展,壯大國家經濟實力。但是老齡化問題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處理的好,會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因素;處理不好,則可能成為制約因素。根據我國確定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戰略目標,結合老齡工作的實際,特提出21世紀前十五年的國家老齡工作宏觀政策措施建議。
1、 將實施健康老齡化戰略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長期規劃。我們提出 健康老齡化戰略內涵,主要包括"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樂"內容,這是對中國老齡工作的綜合概括,是促使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是解決好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的主體思路。具體建議是:
第一,提高對老齡化問題的認識。要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強調我國人口 老齡化趨勢加快的嚴峻性,對社會經濟發展影響的緊迫性,以及實施健康老齡化戰略的重要性,提高各級政府和領導的思想認識,增強全社會的老齡意識。
第二,明確國家老齡工作的方向。將實施健康老齡化戰略納入國家"十五" 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中,結合經濟發展進程和城鄉不同情況,精心設計和構築我國老齡的工作體系,明確提出目標要求、工作重點、投入力度、檢查標准。
第三,落實到各地的發展計劃中。要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把本地區老齡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根據國家的要求,結合自己的實際,納入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採取分工負責和齊抓共管方式,對老齡工作有管理、有服務、有措施、有檢查。
2、 走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的養老道路。建立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 區養老服務網路為輔助,公共福利設施養老手段為補充,社會保險制度為保障的居家養老體系,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會和國家作用有機的組合起來,使之發揮出最佳效用。具體建議是:
第一,居家養老環境。為了使老年人起居方便,住宅設計要充分考慮方便老年人和滿足老少戶可分可合的需求,公共設施要安排方便老年人活動的場所,使得絕大多數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的家庭里,繼續發揮家庭養老功能,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完善具有尊老敬老傳統的家庭養老體系。
第二,加快社區老年服務建設。在城鎮建設規劃中,要充分考慮人口老齡化趨勢,合理規劃社區藍圖,使老年人能就近得到咨詢、購物、清掃、陪伴、護理、緊急救護等各種服務,並為老年人學習、文體、康樂、交往等社會活動的需求提供條件,逐步建成適合城鄉不同特點、多層次、多功能、多項目的社區老年人服務體系。
第三,適度發展公共養老的福利設施。對政府設立的敬老院等養老、安老機構和設施,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需要公共福利機構撫養的老人情況,政府要繼續增加投入,努力改善設施條件,逐步提高居養水平。鼓勵和扶持社會民辦公共養老設施,制定優惠政策積極發展福利性公共養老設施,形成對家庭養護困難老人的救助保障體系。
第四,健全老年人社會保障制度。要採取各種措施,完善城鎮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增長機制,完善相對獨立的養老金經辦機構,負責養老金的徵收、給付、營運和管理,用發國債形式探索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保證全額按期予以支付。農村要逐步推行自我儲蓄和家庭保障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並積極推進城鄉養老、醫療方面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逐步建立起城鄉老年人的社會保障體系。
3、 積極發展老齡產業。老齡產業是為了滿足老年人物質和精神生活需求而 形成的產業,既包括生產性產業,也包括服務性產業,是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的重要手段。發展老齡產業,一是要從我國實際出發,以滿足老人物質和精神生活的需要為目的;二是要以市場為導向,按經濟規律辦事,三是要保證養老費用的合理使用,提高老年人的消費能力。具體建議是:
第一,市場機制帶動老齡產業發展。國家要根據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圍繞老年人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對一些產業進行結構調整,開發生產適用對路的各種老年用品,鼓勵和引導老年產品市場的發展。經濟管理部門應運用市場機制,制定一些必要的優惠政策,扶持具有福利性質的為老服務產業發展。
第二,以老齡產業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城鄉養老社會化服務要逐步走產業化發展路子,在財政給予必要資助的同時,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啟動老齡產業機制來興辦社會福利設施,實行誰投資誰管理,依法進行經營,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三,努力降低為老服務產業發展成本。要充分利用現有社會資源發展老齡產業,多層次、多渠道籌集發展老齡產業的資金,努力提高資金利用率。充分利用金融杠桿作用,在稅費徵收政策上,考慮扶持為老服務產業的發展。
4、加快完善老年法律法規體系。依法治國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經濟問題,應是下個世紀老齡工作重要內容。具體建議是:
第一,加大有關老年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法律部門要堅決制裁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依法合理調整老年群體與其他群體、老年人之間的關系,加強民事調解工作,促進家庭和睦與社會穩定。
第二,加快完善老年立法步伐。在2005年左右時間,國家要盡快出台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救濟、老年人福利等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使老年人的生活獲得切實保障;在2010年左右時間,制定出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法、新的老齡事業發展綱要等大部分老年法律法規,形成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基本法的老年法律體系。
第三,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加大宣傳普及老年法的力度,將老年人法規列入國家普法教育計劃,加強執法檢查監督,積極開展老年人的守法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表彰敬老養老先進典型,依法懲處殘害和虐待老人行為,營造出健康老齡化的良好社會環境。
5、進一步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面對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老齡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老齡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對老齡工作的領導。具體建議是:
第一,加強黨中央對老齡工作的領導。在2000年前,以黨中央名義發布公開信或文件,要求各級黨組織、各級政府和廣大黨團員從戰略高度和政治高度做好老齡工作。將老齡工作納入到每年三月全國人代會中央政治局召開的人口、資源、環境座談會內容,及時對我國老齡工作進行重大部署。
第二,健全政府的老齡事務管理機構。國家應盡快成立高層次的老齡事務議事協調機構,通盤制定我國老齡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對一些重大問題進行協調。將中國老齡協會改組為國務院直屬的老齡事務管理局,作為國家老齡事務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授權行使必要的行政職能,理順老齡工作管理系統的體制,充實老齡專職工作人員,加強對老年人工作的管理、教育和服務。
第三,擴大老齡工作社會化服務隊伍。安排部分下崗職工和社會各方面的志願力量,承擔起社區為老年人服務的有關工作,發動居委會、村委會組織低齡老年人開展自助服務。在一些大學對老齡專業管理人才進行培養,加強老齡科研機構建設,組合各方面專家學者,深入開展老齡問題的科學研究。健全立法監督管理機構,加強老齡事務的立法工作和法律監督,推動老齡事業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
戰 略 對 策
1、發展經濟,增強經濟承受能力 實現老年人與其他人共同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2、 建立和完善老年社會福利保障體系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老年社會福利、老年社會救濟
3、 建立以社區為中心的老年服務體系 老年福利服務、生活照料、醫療保健、體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 務的硬體和軟體建設
4、 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規體系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章50條
5、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安老、養老安全網 家庭保障安全網 社區養老服務安全網 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網 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社會機構養老為補充養老機制
6、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營造健康老齡化的環境
工作思路:三個意識 三個體系 兩只隊伍
工作目標: 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戰略目標: 促進健康老齡化,實現人人享有健康,老年人健康長壽
Ⅱ 國家建立健全什麼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國家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並促進其實現就業。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扶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對下列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國家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並促進其實現就業。
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扶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對下列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一)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二)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三)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四)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六)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
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Ⅲ 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後不願再繳費,停保手續辦與不辦的後果有什麼不同急!
如果辦理停保手復續,系統顯示制內會處於暫停狀態,並且不會產生滯納金計息。
如果不辦理停保手續系統顯示內會處於欠費欠繳狀態,並且逾期為繳的會產生滯納金計息。
(3)國家建立什麼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2016 年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
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實施。
Ⅳ 國家建立健全什麼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並促進其實現就業
國家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並促進其實現就業。
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加大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賦予失業保險的重要任務。加大農民工的失業保障,將有助於穩定勞動力供給。同時,擴大失業保障范圍,要與提高失業保險業務經辦效率並重,要與促進再就業相結合。
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將穩就業、保民生作為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明確在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方面,要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將參保不足1年的農民工等失業人員納入常住地保障。
這是國家針對當前全球疫情和經貿形勢存在很大不確定性,我國發展面臨難以預料影響因素的背景下,對失業保險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應對疫情影響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舉措,對於做好睏難群眾兜底保障、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4)國家建立什麼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擴展閱讀:
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加大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賦予失業保險的重要任務。失業保險是保障失業的社會保險,在勞動者面臨失業風險時給予一定時期的物質幫助權,保障其基本生活,其實質是保障勞動者的生存權,這是失業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就具有的基礎功能。
雖然失業保險的制度功能由保生活為主逐步拓展到兼顧防失業、促就業、助發展,但適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依然是首要制度功能,尤其是經濟壓力加大時期,更應加大保障力度,確保社會穩定。
Ⅳ 養老保險有什麼作用
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內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容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Ⅵ 我國法律規定國家建立健全什麼制度 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病促進其實現就業
基本社會保險制度
Ⅶ 養老保險繳滿期限已經15年後是否需要繼續繳納
養老保險繳滿期限已經15年後,需要繼續繳納。不可以停止繳納養老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上述規定包含了二層意思: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累計繳費滿15年,兩者缺一不可;
2、法律所規定的是「累計繳費」滿15年,而不是「連續繳費」滿15年。
目前,法律和政策層面上沒有明確規定不允許繳費滿15年後可以不繳。如果沒有工作單位的話,個人可以選擇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養老金待遇的計發,是和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等密切相關的,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所計發的養老金待遇越高。
如果在單位工作的話,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是企業和員工必須盡的義務,也就是說在單位就業的,社保費用是必須繳納的,其中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Ⅷ 國家建立健全什麼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國家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並促進其實現就業。
《就業促進法》第十二條,國家鼓勵各類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通過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崗位。國家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扶持中小企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
(8)國家建立什麼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制度的特點:
1、失業保險的對象是失業勞動者
社會保險中,其他保險項目如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主要保障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而失業保險只對有勞動能力並有勞動意願但無工作崗位的勞動者提供保障,失業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險的最大不同點是保障沒有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因喪失勞動能力而失去工作機會的情況不包括在失業保險之列。
2、造成風險的原因
不同社會保險中,其他風險事故的形成如疾病、生育等,均屬自然原因,主要是疏忽大意或無法預料的自然力打擊所致,是以損害人的身體健康為代價的;而失業風險是由於社會經濟方面的原因所導致的,如勞動力資源增長與經濟增長的比例失調、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就業政策的變化等,都可以成為勞動者失業的原因。
3、失業保險資金只能實行現收現付制
如果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資金可以實行部分積累制或完全積累制的話,失業保險資金則只能實行現收現付制,即當前籌集的失業保險資金主要著眼於解決現實的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