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0歲老人打人犯法嗎
打人犯不犯跟年齡的大小沒關系,跟被打者的傷情有關系。
如果被打者,傷情比較嚴重,那麼就依法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同時,如果被打者無大礙,那麼屬於治安處罰范疇。那麼,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1)老年人打人行為擴展閱讀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傷害結果其表現可多種多樣,有的是破壞了他人組織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斷手腳;
有的是損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聽覺、視覺、味覺喪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則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所謂輕傷,是指由於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損傷。鑒定應當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所謂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喪失聽、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損害的傷害。
㈡ 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對60歲老人打人有何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回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答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所以60歲老人也是執行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並沒有特殊待遇。
但六十歲的老人血壓通常都有點高,如果在進拘留所前被拘留所醫生叫去指定醫院量血壓,並開具高血壓證明與病歷,也可向公安機關申請不予執行行政拘留。
㈢ 有法律規定老人打人不用付法律責任的規定嗎
1)老年人違法犯罪時達抄到一定的年齡,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並不是無條件的免於處罰。如果老年人動手打人造成嚴重後果一樣會追究法律責任。
2)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三)70周歲以上的。
3)《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第四十九條【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㈣ 老人地鐵霸座還揚言打人,為何老人強行要求讓座而有恃無恐
首先我們來還原一下事件的始末:8月20日,長沙地鐵1號線晚高峰,一位老人要求一名年輕女孩為其讓座,女子說:「您年紀大需要坐沒關系您說,但是這個位置寫了名字嗎」?男子回應:「沒寫名字啊,是我要坐啊」。隨即強行從縫隙中坐下,並且用手推搡該女子,把她從座位上趕走,甚至坐下後一邊揮舞著手中的雨傘一邊說,「我要你這么說,我打死你!」
現在的年輕人生活工作中壓力巨大,或許在回家的地鐵或者公家車上,是他們難得的放空自我,放鬆自我的時刻,同時也是他們難得的休息的時候。或許回家之後他們還會有一堆焦頭爛額的事情在等待著。
相互之間多點理解與寬容,這個社會才會和諧。
㈤ 如何看待毆打老人的事件發生呢老人該如何為自己維權
我認為這是人們對於老年人的關愛不當,以及社會的不良風氣造成,老年人應該通過法律的手段合理維權。
㈥ 老年人出現心煩易怒打人罵人的現象是不是生病了
是不是更年期綜合症 啊 你 問問醫生啊
㈦ 國家規定老人可以打人不能還手嗎
公安局的這個處理方法肯定是不對的。老人也是成年人,我國民法規定只專要成年人具屬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就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即便他是老人,對你人身或者財產造成侵害的話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甚至是刑事責任。當今社會,公安局的人的法律素質不是那麼健全,懂法的少之又少,所以他們這么說也是無知的表現。但我國民法確實有一種原則叫公序良俗原則,提倡大家應當遵循社會公德,但是本案中則不用考慮這點,老人首先已經對你造成侵害,你是出於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才動的手。
㈧ 70 80歲老人打人罵人犯法嗎
那肯定違法的,打人罵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輕則構成治安違法,民事侵權,重則可構成刑事犯罪。中國老年人過億,如果他們的違法行為不算違法,中國不亂套了。
㈨ 70歲以上老人打人不拘留是否必須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抄共和國治安管理襲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的規定: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所以,如果你的傷是輕微傷,對方(70歲那老爺爺)只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觸犯刑法,確實是不執行拘留的。但不等於你就不能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你可以要求派出所調查取證(這很關鍵,這就是保全證據),然後宣稱要去法院追究,這時候對方很多機會會賠償的。如果對方還是不賠償,你又確實咽不下這口氣,那就只好真的去法院告他了。
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㈩ 老人家先動手打人,然後,我方推了一下老人家;對方把人先告狀了,現在,拘留十天、這個事情怎麼解決
老年人違法犯罪時達到一定的年齡,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並不是無條件的免於專處罰。如果老年人動手打屬人造成嚴重後果一樣會追究法律責任。
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三)70周歲以上的。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九條【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