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怎麼做賬務處理
2.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怎麼做賬
是不是都要作為原始憑證來附在後面記賬?
是的,兩張都要作為原始憑證。養老保險收據是你交了養老保險的證明;銀行進賬單是通過銀行匯款的證明。
事業單位的社會養老保險金怎麼寫分錄?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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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養老保險會計怎麼做賬
對於社保,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後,退休之後每月能領取多少養老金?養老保險金如何計算?下文為你介紹。按照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就多一些養老金,上不封頂,有利於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計算方案為:(省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首次領取時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沒判賬戶部分的去除。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猜裂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3、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穗察閉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4. 養老保險怎麼做賬
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以下就是養老保險財務做賬的會計分錄。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注: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注: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1)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2)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5. 養老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法律分析:繳納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貸:銀行存款。計提時,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繳納社保的方式:
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基金時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金、醫療保險、住房基金、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等好幾項費用。下面就給大家講解一下個人繳納社保的具體流程。對於單位員工,通常都是以單位名義辦理社保繳納業務。對此單位相關參保辦理人員會根據即定的社保辦理流程進行,個人需要填寫社保申請書,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即可。單位對根據個人工資收入情況,按一定比例來繳納各位保費。對於個人來說,如果想繳納保費,則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
具體的辦理繳納費用流程如下:
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社保部門(社區居委會)或縣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辦理時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保費和申請書等資料,就可以在社保經辦部門辦理養老保險繳納手續。再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上述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對於異地人員如果想要在當地辦理社保繳納的,需要申請"社保轉移"手續,其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另外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6. 養老保險分錄怎麼做
問題一: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第一步: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 公司部分
其它應付款-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第二步: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實發工資
貸:其它應付款-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其它應付款-員工 實發工資
問題二:提養老保險的分錄怎麼做? 一、 保險金的處理
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在「其他應交款」中核算,職工個人負擔的部分一般在工資中扣除。其他應交款是指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交的款項,包括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交住房公積金等。雖然制度中未明確把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應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業的會計已經將這部分的社會保障性支出通過其他應交款中核算。
財政部規定,各類型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統籌,為職工繳納的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外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由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從職工個人的應發工資中扣繳。
此條規定了社會保險費的基本處理原則,一是執行本通知規定的企業包括各類型、各所有制的企業;二是由企業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計提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交款」;三是由企業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雖然文件只提到「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未明確規定應在哪個具體的成本費用科目核算,但由於社會保險費是按國家規定統一上繳的一項收費,不是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也就不屬於生產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應該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科目。計提時,借記「管理費用」,貸記「其他應交款」;四是由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由企業代扣代繳,從職工工資中代扣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交款-職工個人保險費」。
總之,企業的工資和養老保險費應隨同生產的產量等成本相應結轉,其扣除也與相應的產量等成本要素相一致,與收入相配比,如此來理解「支付」「繳付」的含義,進行相應的會計和稅收操作。
二、住房公積金的處理
企業根據國家規定,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為本企業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計入成本(費用),並不得超過當地 *** 規定的繳交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本企業職工包括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均在本企業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應由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支付,不得由企業負擔。
企業應注意,雖然會計上要求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但是其並不作為隨職工工資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的計提依據,也不作為計算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基礎。在企業所得稅中計算應付職工薪酬調增數額時,應注意將按省人民 *** 規定標准發放的住房補貼(並不是一定企業發放的全部住房補貼)扣除。
另外企業發放的住房補貼無論是在企業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中扣除......>>
問題三:交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 -社會保險
貸:現金
3)計提社保金:
借:管理費用 -社會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4)交社保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借:其他應收款 -社會保險
貸:現金
社保是當月提當月交,
問題四:公司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會計分錄要怎麼做 首先計提,再繳納
計提時,根據不同崗位,計入不同會計科目
借:管理費用
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問題五:你好,我想問一下公司繳納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補提的分錄跟上述分錄一樣,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說明即可。
問題六: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該怎麼做 第一步: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 公司部分
其它應付款-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第二步: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實發工資
貸:其它應付款-養老保險 個人部分
其它應付款-員工 實發工資
問題七:養老保險代扣代繳分錄怎麼做 醫保.養老保險和工傷險如何做會計分錄
首先,提取時要分從個人工資中扣的即個人承擔部分,另外就是單位承擔的部分,但企業和個人承擔的比例不一樣;
單位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養老+工傷險+失業保險)
應付福利費--醫保
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工傷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
代扣職工部分(個人負擔醫療、養老、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個人不負擔)
付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單位+個人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單位+個人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工傷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單位+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特別強調的也是你應該注意一點的是,醫保是在應付福利費科目中列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會導致你會計處理錯誤,如果你是一家大企業,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局對此都會非常關注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發現後會讓你調帳的,稅務局發現會讓你公司補稅並罰款,這樣會給你的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而職工福利費根據你單位具體情況正常提取就可以了。
問題八:公司交納社會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補提的分錄跟上述分錄一樣,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說明即可。
問題九: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計提時:借:管理費用等費用(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承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支付時: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罰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問題十:交納的養老保險怎麼做帳? 一、個人負擔部分:付工資時扣個人負擔部分借:應付工資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貸:應付工資二、企業負擔部分:提取時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貸:其他應付款--工傷保險貸:其他應付款--生育保險三、個人繳納部分和企業繳納部分上交時的分錄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企業)借: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個人+企業)借: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個人+企業)借:其他應付款--工傷保險(企業)借:其他應付款--生育保險(企業)
7. 繳納養老保險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戚搏分,是社會保險重要險種之一,繳納的養老保險,應如何進行賬務處扮仔升理?
養老保險如何做賬?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3、繳納社保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社保減免的賬務處理
1、收到已徵收社保的退費,單位繳費部分的社廳老保根據退費金額沖回計提和上交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公司承擔部分)
貸:費用、生產成本等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公司承擔部分)
2、沒有上交的社會保險費,減免徵收,不做計提和上交分錄,或者按照減半徵收的數額做計提和上交分錄: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包括個人承擔社保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單位承擔部分按減半之後的金額入賬,免徵不涉及該科目)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個人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單位承擔部分按減半之後的金額入賬/免徵不涉及該科目)
貸:銀行存款
3、已經繳納的,需要根據當地部門規定的退、抵方法確定如何處理:
①用於抵減以後期間的,無需賬務處理,「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自然抵減即可;
②當地部門確定退還的,在實際收到時,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8. 政府會計收到財政工資代發專戶的養老保險金如何記賬
行政事業單位對財政代發工資時代扣的個人養老保險部分不做會計處理,即直接以工資總額列收列支,借記「經費支出」(行政單位)或者「事業支出」(事業單位),明細科目為「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基本工資」(在職人員)或者「基本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離休費、退休費」(離退休人員),貸記「財政撥款收入」(行政單位)或者「財政補助收入」(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