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財產歸誰誰贍養
並不是老人財產歸誰誰就要負責贍養,贍養老人是公民的一項法定義務,不是當事人拿了財產之後才存在這項義務的。贍養年老的父母是每個成年的子女應盡的責任以及義務,和當事人是否擁有權利去繼承被繼承人的相關遺產,是沒有關系的。
法律分析
當人在年老以後會失去相應賺錢的能力,需要得到子女的贍養才能夠度過老年的生活。但是老人一生所打拚工作下來也會留有不少的財產,這時候子女或者是贍養老人的人員就會比較關心老人的財產繼承問題。在這個方面需要注意的是:1、贍養父母本身就是每個子女應盡的責任義務,和是否擁有繼承權去繼承相應遺產是沒有關系的;2、如果當事人對老人遺產的分配存有異議的話,是可以在老人生前向其進行提出的;3、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是有遺囑的話,應當以遺囑為准,如果沒有存留遺囑的話,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所繼承;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於繼承的范圍以及份額的規定是很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參照其進行相關處理;5、如果對於所繼承的份額以及繼承人的范圍存有異議的話,是可以進行協商或者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來解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 贍養老人到去世,最後的財產應該怎麼分
你好,有遺囑或者遺贈的按照遺囑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或者遺贈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有遺囑或者遺贈的部分
按照遺囑或者遺贈辦理,前提是遺囑或者遺贈要合法有效。不僅形式要符合法律規定,內容也要合法有效。否則,該部分財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2.沒有遺囑的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老人去世後,其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原則上,遺囑或者遺贈未做處理的老人財產,各法定繼承人應平均分配,但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適當多分。
但是,遺囑或者遺贈如果訂立時處理不當,可能存在無效的風險。而且法定繼承分割時,份額怎麼分割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建議咨詢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3. 贍養老人後的財產分割標准
有遺囑的依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