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養老保險的老人去世後,還能領多少工資
有養老保險的老人去世後能夠領取的養老保險的金額一般根據退休前繳納的社保基數來決定,若是老人死亡之後,老人社保賬戶有餘額,老人的繼承人可以進行繼承,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一般為二十個月的本人的工資。
人員繳納養老保險比例:
1、調動工作的職工,按到新單位後領取的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以後月工資收入變動的,按變動後的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2、轉業、退役軍人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到企業工作,按到企業工作後的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3、企業內部退養職工,按其內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如果內退期間生活費高於該收入的,以內退生活費作為繳費基數,內退生活費有增長的,相應調整繳費基數;
4、在醫療期內的病休職工、因企業停工放假連續半年以上的職工,按實際領取的疾病津貼或生活費作為繳費基數;
5、與企業協議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自謀職業的職工,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6、對按承包協議等情況不能准確核定工資收入的職工,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7、公派出國、出境工作,外派、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按其實際領取的月工資性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8、企業派出的脫產學習人員,保留勞動關系由企業支付工資的,按實際領取的月工資性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❷ 個人購買養老保險死亡後可以領取多少撫恤金
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❸ 人死後社保可以領多少
可以領的金額與賬戶余額有關,有多少可以領多少。人死亡以後,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余額及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有單位的,由單位辦理,死者家屬可以到單位領取,沒單位的,可以到社會保險機構去領取。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聯系當地的社保局辦理,一般的手續包括火化證、領取人的身份證、與死者的關系證明(比如配偶的話可能要提供結婚證)一類的看你當地的要求而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❹ 人死後居民養老保險能夠領多少錢
法律分析:老人過世後養老保險能夠領取的金額一般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決定,而且城鎮企業職工每個月交納養老保險的比例為上月工資的8%,繳納基數越高獲得的退休金也就越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❺ 養老金死後可以領多少
法律分析: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個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主要是為了其退休後能夠享受基本養老待遇,個人退休前和退休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由遺屬繼續,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進入統籌基金,作為社會互濟資金,遺屬不能主張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
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為止。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周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二分之一;一周歲至十周歲者,為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周歲者不給。
❻ 剛退休人死了退休金能拿多少
如果剛剛退休領了幾個月養老金就去世,一般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能有五六萬元,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也得八九萬(如果是北京、上海能高達十幾萬元)。
如果用人單位建立了相應的職業年金或者企業年金制度,個人賬戶余額也是可以繼承的,不過這一部分待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對於參保人員來講,最遺憾的可能就是剛退休就去世。對於參保人來說,可能是這樣吧,但實際上社保還是有三項待遇給其繼承人和遺屬的。
第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採取的是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社會保險法》第14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繼承。
職工參保和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參保是不一樣的。職工參保是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職工本人繳納的部分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全部進入統籌賬戶。因此,實施個人賬戶制度以後,職工參保肯定是不會虧本的。
對於靈活就業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的一系列群體,他們通過自己承擔全部社會保險費的方式參加養老保險,但是只有繳費基數的8%進入個人賬戶,剩餘部分進入統籌賬戶。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參保,雖然值得斟酌,但依然是非常劃算的一件事情,有負擔能力還是參加的好。
第二,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是支付給遺屬用於安葬參保人員的一部分待遇,現在全國有關標准已經實施了統一。
依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份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計算。
第三,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也是遺屬待遇的一部分,主要分為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兩類標准。
在職人員,繳費年限不足5年的,一次性撫恤金是三個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滿5年不滿10年的,是6個月。滿10年不滿15年的,是9個月。滿15年以上,繳費年限每多一年,發放月數多增加一個月。繳費年限超過30年的按30年計算,即最多領取24個月。
退休人員,按照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以本人在職時的最高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每領取一年基本養老金,減少一個月的發放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❼ 死亡後退休金能拿多少月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死亡後工資可以領幾個月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 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二條 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❽ 87歲老人去世能領多少養老金
十個月的退休金。
人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因其生前編制不同而不同。凡是從企業單位退休的人員,去世後,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依法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的標準是每例5000元至6000元。
撫恤金的標準是每例15000元至16000元。部分城市對選擇綠色殯葬(海葬或者樹葬)的,政府另外補貼2000元。凡是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去世後,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依法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的標準是每例6000元;撫恤金的標准分兩種情況:因公死亡的,撫恤金金額相當於其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撫恤金金額相當於其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
❾ 退休後人死了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
去世以後,可以領取到多少個月的喪葬撫恤金取決於所在地區的具體規定來決定。從一般的企業單位退休,絕大多數地區領取的期限,是社會平均工資12個月,或者是平均養老金24個月。
1、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
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
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一般是社保基數的20%左右,直接進入統籌賬戶;個人繳納社保基數的8%,進入個人的賬戶。
當參保人退休後,開始領取養老金,分為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來自於統籌基金,具體多少和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等參數有關。
個人養老金即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分N個月領取。若是只領了一個月就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如果是職工參加單位的社保,則繼承人可以繼承該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和利息;如果是個人參保,就可以讓繼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養老保險費。
2、基礎養老金不可繼承
一個人如果交滿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後個人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而如今,明確規定可以依法繼承的只有後者——個人賬戶養老金,並不包括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說社保的參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礎養老金這部分是不能被依法繼承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