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歸什麼部門管理呢
養老保險歸社保部門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
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現 予發布施行。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社會保險費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申報、繳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繳費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辦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條 繳費單位應當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
第五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繳費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第六條 繳費單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給予核准。
第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繳費單位送達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進行即時審核。對繳費單位申報資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申報表簽章核准;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表提出審核意見,退繳費單位修正後再次審核;對不能即時審核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繳費單位申報表和有關資料之日起,在最長不超過2日內審核完畢。
第八條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繳費單位必須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其繳費申報後的3日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照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嚴格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繳費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或拒絕。
第十一條 繳費單位的繳費申報經核准後,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繳費單位到其開戶銀行繳納;
(二)繳費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繳納;
(三)繳費單位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履行前款規定的申報核准程序後,銀行可以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從繳費單位基本帳戶中劃繳社會保險費。
第十二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進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繳費單位的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代扣代繳明細表和有關規定,按以下程序進行記帳:
(一)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分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並按規定記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二)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該單位三項基金應繳額的份額分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建立繳費記錄,並負責安全、完整保存。繳費記錄應當一式兩份。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通知單。
第十六條 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半年一次向社會公告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繳費單位辦理申報後,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其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書》;對拒不執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分別並入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稽核繳費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基數和財務狀況,確認繳費單位是否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被稽核的單位應當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稽核,不得謊報、瞞報。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有關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舉報後,應當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並調查被舉報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把繳費單位的繳費申報情況提供給當地負責徵收的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
第二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月將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情況提供給負責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經辦機構。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費申報表樣式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B. 社保屬於哪個部門負責
一、社保屬於哪個部門負責
1、社保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地方上一般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中央是人社部負責。社會養老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是政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的。並且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程度保險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二、社保和醫保的有什麼區別
1、概念不同。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2、作用不同。社保可以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范圍內的經濟保障。因為社會保險是政府行為,所以它帶有強制性的特點。僱主在僱用雇員時應該簽定勞動合同,僱主應該為雇員辦理社會保險,這是僱主應有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C. 醫保卡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醫保局是負責受理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離休幹部醫葯費統籌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務,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離休幹部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D. 社保和醫保屬於什麼部門
社保和醫保是二個同級別單位,它們的區別是,1.社保是社會養老保險,這個養老保險關繫到上億退休人員,老有所依,老有所靠的大事,也就是退休人員每個月領取退休養老金的單位。2.醫保是社會醫療保險,不論在職職工還是退休人員,手持《醫保卡》,可以在各大醫院門診部看病,醫葯費從醫保卡支付,醫保卡裡面的錢用完,由本人自付,大病住院由統籌支付,醫保中心付70%,個人付30%。3.簡單說社保是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單位,醫保是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看病住院的報銷醫葯費單位。
E.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屬於哪個部門!
1、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2、《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里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指的就是人力資源與和社會保障局。3、2013年06月29日 14:24 原題:醫保統管大局已定人社部將嚴查重復參保。新一輪機構改革中的醫保管理統一歸口問題終於有了結果。按照國務院部署,預計從下半年開始,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稱「衛計委」)主管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將正式劃歸至人社部。在劃轉管理職權的同時,從中央到地方,原來承擔新農合管理與經辦工作的機構和人員、資產等,也將逐步移至人社部門。人社部一直主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居醫保),在接手新農合之後,業內所稱的三種基本醫療保險將全部歸口至人社部,長期以來累積的大規模醫保基金也將全部歸口人社部管理,數據顯示,2012年三項醫保總支出約9000億元,2013年可能將超過1萬億元。到去年底為止,全國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已經達到了13億,全民醫保的局面已經初步形成。但由於制度不統一,管理部門不統一,目前醫保領域最為突出的問題是重復參保的現象很多,預計重復參保率在10%至15%,有的地方甚至可能高達30%。醫保管理整合完成之後,下一步人社部最先開展的工作,將是剔除醫保「水分」。
F. 醫保和養老保險應到哪個部門投訴
1、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G. 農村養老和醫療是一個部門管的嗎
養老保險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的,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險事業局負責的。
因為畢竟養老保險的主管部門和醫療保險的主管部門,是分別隸屬於兩個不同的部門,其中養老保險隸屬於社保部門來管理,醫療保險則屬於醫保部門來管理,所以我們個人在繳納社保的過程中是可以單獨來進行交費,也就是僅僅繳納養老保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新農合起源於2003年,到2010基本覆蓋絕大部分的農村居民,參保群體主要是農村戶籍的農民。早期的新農合既不屬於當時的社保部門管理,也不屬於現在的醫保部門管理,雖然屬於醫保的性質,但不完全屬於現在意義上的社保或是醫保制度。
新型合作醫療在實行的當初由於制度建設不規范:
不健全,沒有系統性制度做支撐,存在各地交費標准不統一、交費時間不統一、收費人員不統一、收費時是否告知不統一、收費時是否簽合同不統一、報銷起付標准不統一、最高報銷限額不統一、報銷比例不統一、報銷項目不統一。
為了建立統一的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比較健全的情形下,按照醫療保險多層次、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原則,有必要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建立覆蓋面更為廣泛,群眾選擇餘地更大的社會醫療保險,新農合已經不適應農村醫療保障形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