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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2-07 11:50:46

❶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條件才能申請?

失地農民指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規定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准,征地時間以征地批文為准。

1、僅是沒有土地使用權的農村戶口人員,是不可以參保失業農民養老保險的;

2、當事人要享受到該保險待遇的:必須屬於當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一,並且本人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因當地的市政規劃或者其他用途而被徵用的前提下,才能享受到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

3、當事人具體可以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等,事先咨詢戶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工作人員等明確。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社保有什麼區別?

農村失地保險特指被征地農業戶籍人員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各機關事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所雇傭人員,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社會保險。

這兩個保險都應該在社會保險局管理,農村失地保險繳費標准低於社會養老保險,在領取時農村失地保險也低於社會養老保險,並且這兩項保險不能同時參保,國家不會為一個人補貼兩次。

所以你要根據自己養老的預期,和你的繳費能力選擇繳哪個。

現在,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也可以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軌。也就是說,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被征地農民只要補足繳費額,就可以像職工一樣享受退休待遇。

兩個保險都交了怎麼辦?

交了之後是不能退的,但是可以合並,合並後的養老金會有大幅度的提高,合並的條件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納15年,可以合並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標准領取養老金。

不夠15年的,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標准領取養老金 。

另外,假如受益人在未達到年齡就離世的,社保局將會退回本金和利息的。

❷ 職工養老保險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我現在的交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如果去換成城市養老保險,能行不,而且失地農民有國家補助一半,如果公司交還補助不,是還是公司交了國家補助的一半就沒了,公司交大概一年是多少錢

❸ 農村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怎麼規定

農村失地農民社保政策為如果其失地是因為國家徵收土地導致的,其徵收部門應當安排其社保費用,對其失地農民予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讓失地農民老有所依。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❹ 請問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怎樣繳費

地方政策。一般超過年齡的一次性補清,政府補得多,個人交得少,交完立馬每月領退休金

❺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繳費檔次,個人選擇其中繳費檔次後,計算個人應繳費總額。由於各地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不同,繳費額度也有所不同。

❻ 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繳費

由於各地失地 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不同, 繳費額度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失 地農民的繳費標准 :

1、被征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繳費檔次,由個人選擇其中一檔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個人應繳費總額。

被征地農民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以征地時上年度起歷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20%的費率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應繳費總額。

2、區(市、縣)人民政府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承包土地數量為依據,根據實際失地比例承擔一定數額的費用。

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被征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乘以補繳年限計算得到的應繳費總額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應繳費總額的60%乘以實際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家庭人口為若幹人的,按符合參保條件的實際人口計算政府承擔費用。

3、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政府承擔費用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作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依據;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除政府承擔費用外,其餘部分由個人承擔,應繳費總額的40%記入個人賬戶,其餘60%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一部分記入個人賬戶,一部分劃入統籌基金。

4、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未滿60周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准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被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繼續繳費,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❼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如何繳費

法律分析:已到領取養老保險金年齡:第一檔次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繳納9240——27720元,財政給予3960——11880元的補助,每月可領取220元的養老金。第二檔次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繳納11544——34632元,財政給予4056——12168元的補助,每月可領取260元。第三檔次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繳納13860——41580元,財政給予4140——12420元的補助,每月可領取300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❽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

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執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原則。

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60%、政禪返府補貼40%;1999年1月1日以後至試點方案實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70%,政府補貼30%;試點方案實施後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80%,政府補貼20%。

年齡不同繳費年限不同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一確定最低繳費年限不同的是,試點方案中,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年限與參保人年齡有著直接關系,分為3個標准。男60周歲、女55周歲及以下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至男70周歲、女65周歲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以15年計,每增加1周歲減繳1年;男70周歲、女65周歲以上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為5年。


(8)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有哪些擴展閱讀: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成為熱點問題,對於各地出台的失地養老保險政策,許多農民存在疑問,以下是該政策的相關熱點問題解讀。

因非依法征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於失地農民范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於保障范圍;失地農民被錄用彎襲鋒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後轉為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也不在保障范圍。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時享有第二輪土地承包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本著自願的原則,可參照本細則以村(居)為單位,經市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定後,按參保時當地繳費標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享受相應待遇。

被征地農民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標准以征地方案批准當日當地城鎮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准。

遵循自願參保,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個人、集體共同負擔與政府扶助相結合的原則。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本人持《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及公民身份證、銀行存摺(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新參保的村由社保處統一下村發放。

1、退休死亡,埋晌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需寫明死亡時間和辦理人姓名)。

2、在職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

3、戶籍遷出,由遷出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手冊》、遷出地村委會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攜帶《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辦理退還手續。

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且符合辦理規定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參保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區)提供征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二)被征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三)填報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四)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的《征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

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

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轉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辦理終止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二)本人提出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申請;

(三)各被征地村(社區)為其辦理增員手續;

(四)個人補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

(五)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向外省市轉移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接收證明;

(二)市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辦理轉移手續,並將其個人帳戶本息額轉出或一次性退還給本人;

(三)終止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達到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各被征地村(社區)攜帶參保人員身份證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核定待遇。

❾ 2013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繳費檔次,個人選擇其中繳費檔次後,計算個人應繳費總額。由於各地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不同,繳費額度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審計署關於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第一款
(一)高度重視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各地要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在今年內出台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全面開展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要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經辦工作,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統計報告制度,加強對工作進展的調度和督促檢查。要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總結交流經驗。今年下半年有關部門將進行專項檢查,督促各地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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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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