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1岁死了养老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首先,大家要知道社保有个10年“保质期”,也就是退休10年内去世的,可以把个人账户进行清偿,一次性返回到家人继承,也就是从去世的次月就会停止发放养老金了。如果是60岁退休,领取了1年的社保去世,则家人可以继承剩余9年的社保。而企业缴纳的部分是进去到统筹基金账户的,不能再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㈡ 在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后怎么领取养老金
在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方法如下:
1、在外地缴纳社保的参保人员,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转回户籍所在城市,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养老金;
2、如果参保人员在外地缴纳社保满十五年,且符合当地退休条件,即使没有在户籍地办理退休,也可以在当地领取养老金;
3、退休后,社保可以异地领取,将社保转移至异地后,每月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4、两地交社保的,退休后可以在当地社保局领养老金,需满足合计缴费满十五年,且在异地缴费满十年的条件。
社保转移接续的流程:
1、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原参保地的社保缴纳证明;
2、提交申请:向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社保转移接续的申请;
3、资料审核:社保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无误;
4、信息传递:审核通过后,现居住地社保机构会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传递相关信息;
5、权益转移: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确认后,会将个人社保权益转移到现居住地社保机构;
6、接续完成:完成以上步骤后,个人社保将在现居住地继续缴纳并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综上所述,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方法包括转回户籍所在城市办理退休手续、在当地领取养老金、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及在当地社保局领取养老金,需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条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㈢ 人死了还可以领养老金吗
人死了只有死亡当月还发放,次月就停发。
退休职工死亡后,作为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随之消亡,按各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养老金发放到死亡的当月止。
一、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
二、个人遗产包括养老金吗
个人遗产一般是包括养老金的。遗产主要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㈣ 刚到退休年龄就过世养老保险怎么返还
刚到退休年龄就过世的参保人,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同时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领取
三、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刚到退休年龄就过世的参保人,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同时遗属还可以根据当地政策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遗属应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