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养老金忘了认证停发怎么办
可以去当地社保部门办理补认证。退休职工因为没有进行资格认证停发基本养老金的,按要求完成认证后即会补发,通常在次月与其它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时一并发放。
法律分析:可以去当地社保部门办理补认证。退休职工因为没有进行资格认证停发基本养老金的,按要求完成认证后即会补发,通常在次月与其它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时一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1.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发待遇时,主动告知退休人员应每年参加资格认证;2.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组织,依托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以及原工作单位协助等方式进行。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派人上门办理;3.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协助认证。出境定居的退休人员,通过我国驻该居住国的使领馆申办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居住地尚未与我国建交的,由我国驻该国有关机构或有关代管使领馆办理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4.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资格认证且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5.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六、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② 养老保险停发怎么处理
退休职工因为没有进行资格认证停发基本养老金的,按要求完成认证后即会补发,通常在次月与其它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时一并发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第四十六条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发待遇时,主动告知退休人员应每年参加资格认证。
第四十八条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组织,依托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以及原工作单位协助等方式进行。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派人上门办理。
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协助认证。出境定居的退休人员,通过我国驻该居住国的使领馆申办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居住地尚未与我国建交的,由我国驻该国有关机构或有关代管使领馆办理健在证明或领事认证。
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
(一)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资格认证且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4〕8号
(五)认证结果处理。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协助认证表后,要认真复核,经审核确认退休人员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应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限定期限内没有收到退休人员的协助认证表,应暂停发放养老金,并再次向退休人员发函催办认证手续。退休人员发生死亡、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等情形,或经催办反馈了认证信息并被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的有关规定,分别做出停发、暂时停发、补发并恢复发放养老金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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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养老金暂停发放怎么办
养老金是有可能停止发放的,基本有以下两种情况:人员失踪,或者被判刑、劳动教养等违纪行为将被停止发放养老金。每年没有按规定完成审核的退休人员也会被停止发放养老金。
养老金年审基本有以下三种情况:本人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进行年审。由于本人在外地或其他因素不能到当地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局进行年审,可以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审核。这种审核方式要求原单位社保出职工与当地社保局职工与本人共同视频完成审核。一些大事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由单位组织统一进行,由单位社保处或人力资源部到退休人员家中完成审核,经汇总之后统一像社保局上报。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④ 退休金停发了现在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以下这四种情形,到退休年纪可能会拿不到退休金。
第一种情形,缴费年限不够15年。
第二种情形,社保卡没有激活金融功能。
第三种情形,被判刑后养老金停发。
第四种情形,没有通过养老金年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⑤ 养老金停交了怎么办
养老金不想交了能退,能退保的情况有:
1、农村户口离职可选择退保,进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账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重新缴费后将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2、城镇户口一般情况下不能退保清算,但三种特殊情况下可以清算: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未满15年,可申请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2)在退休前去世,个人账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3)退休后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清算,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⑥ 没有认证退休工资停发了怎么办
退休职工因为没有进行资格认证停发基本养老金的,按要求完成认证后即会补发,通常在次月与其它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时一并发放。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组织,依托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以及原工作单位协助等方式进行。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派人上门办理,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退休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⑦ 养老金停发后工资如何恢复
养老金停发后,退休人员可以通过进行资格认证来恢复。退休人员每年都要按照规定完成资格人格,证明本人仍然健在;如果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则养老金会停发,而退休人员继续认证即可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⑧ 退休金忘了年审停发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能是社保年审和发放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造成的,也可能是社保作为未及时年审的处理程序,要本人亲自去确认才可以。你拿身份证、退休金帐户到社保退休年审地方问下,办理已年审的备案,就可以了,并且可以补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⑨ 养老金停发后恢复程序
法律分析:恢复条件 对做暂停或终止待遇的人员,符合恢复条件的,即时恢复待遇,并补发相关待遇或办理其他后续业务。 1、未认证的,补办认证资料的。 2、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条件消失的。 3、按规定提交减员资料齐全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