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农村养老险完成情况通报

农村养老险完成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14 09:06:05

『壹』 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现状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

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农村展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

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

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

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针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

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

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

『贰』 农民养老金2022新政策

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务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行缴费标准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补贴标准多缴多补,每年最低缴费档次200元享受补贴35元,最高缴费档次7000元享受补贴1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通过手机微信平台等途径实现自助缴费,缴费时间为1月1日-12月20日。


2022年养老保险政策的新变化:

一是社会保障救济政策,到2022年底,企业需要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二是统筹实施省级养老保险,最后为全国统筹做好准备。省统筹是指全省养老保险政策相同,包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养老金计算方法、养老金发放时间等都是统一标准。

三是清理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即多个养老保险要异地同时缴纳。

四是养老金不再支持一次性补缴,主要针对职工养老保险。现行规定是:45岁以下、60岁以下未缴纳社保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拓展资料: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由政府每人每年按100元标准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按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叁』 保险公司活动简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简报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简报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拟起简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整理的保险公司活动简报(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公司活动简报1

关于公司转型及鹤峰支公司20xx年工作部署20xx年2月25日,由鹤峰机构负责人曹友海主持召开了人保寿险鹤峰县支公司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公司转型工作及20xx年各渠道发展部署工作的会议,个险部经理、银保部经理、团险部经理、收展部、公司内勤、督导、个险城区主管和乡镇负责人、银保客户经理都参与了此次会议,会议为期半天。

会上曹经理首先在会上深入讲解了公司为何要转型,转型的目标及转型的意义。人保寿险作为发展最快的寿险公司,我们不能满足于现在的小成绩,不能原地庆幸,如果不进步我们就会被遗留在社会的发展的脚印中,被高速发展的寿险行业淘汰。我们在保证规模保费持续增长的同时,需要我们具有多元性、结构性、持续性的战略目标,符合公司规模效益化发展的思想。我们公司现在还算是一家新公司,还在初始创业阶段,由于在我们创业阶段的不懈努力得到了社会及行业好评和认可,但是我们现在的销售队伍还是很脆弱,虽然鹤峰营销员已上号近百人,但是实际营销员质量还是不高,产出小。我们现在的业务基础还是很薄弱,客户量不大,渠道关系不广,不足以给我们生存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鹤峰处于偏远山区,保险业很难实现专职营销,没有职业化队伍,兼职代理,这就导致我们现在的服务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理想。可以说我们现在还仅仅是一只刚刚获得生命的雏鸟,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汲取更多的“营养”,才能在保险业中自由飞翔,创业尚未成功,同志任需努力。

保险公司活动简报2

在20xx年我们需要充分的认识到个险“三改”,银保“三多”,团险“三建”的指导思想。

随后由个险部经理刘群芝解读个险“三改”的定义。三改的核心就是建立职业化的经理人队伍,鹤峰现在的销售人员基本都是兼职,没有非常全面的保险业务知识,那在这种状态下就无法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险服务,无法将客户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合理的联系起来。所以我们需要:

一、改革现行的.营销制度。以后的营销模式就是职业经理人+

营销员的模式,职业客户经理实行的是代理制+派遣制+员工制的合同管理方式,实行考试晋级制度,这样能更好的调动营销员的销售积极性。

二、改造现有的营销队伍。销售队伍就是职业经理人+营销员

相结合的模式,实行职业经理人的动态考核,加强对职业经理人的培训,那作为个险渠道就需要我们加大职业客户经理的挖掘和培养工作,才能提高营销员的收入水平,提升个险销售团队的展业能力。

三、改良管理方式和工作模式。那就需要我们个险部根据上级

公司推动方案,及时有效的将方案在营销员中推广,并在推动方案空白期制定县公司推动方案,或在推动期追加方案。积极的了解到各乡镇网点的发展情况。

总的一点,个险“三改”的最基本目的就是要对营销员提其收入水平,对公司提高公司效益,为二次创业打下基础,对保险行业可以规范保险市场,为保险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保险公司活动简报3

中国保监会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电销业务。近日,保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针对电销业务中当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扰民、保单配送不及时、电销坐席人员话术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规范。《通知》的出台将更好地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保监会调整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额。日前,保监会发布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该通知旨在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投保人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青岛保监局加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保监局要求辖区保险公司针对自身营销管理制度和营销员管理情况进行深度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交详细的自查报告,同时将公司营销人员清单和保险营销管理制度进行备案,为青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做好前期准备。(中介处)

青岛保监局和青岛银监局开展邮储代理保险联合检查。保监局和银监局就邮储渠道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邮储渠道代理保险业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邮储渠道代理销售保险业务的人员未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二是向保险机构提供不实客户联系电话;三是向投保人做出合同约定之外的承诺。(寿险处)

青岛保监局团委坚持“六个到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即:认识到位、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建设到位、效果到位、

宣传到位,以“扩大覆盖、增强活力,成长成才、正当先锋,服务保险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为主要内容,积极运用简报、板报、QQ群、网上论坛等交流平台,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团委)平安保险积极做好上海教师楼火灾理赔工作,首批赔付182.5万元。11月17日,平安养老险分别为在上海教师楼火灾中身故的2位客户家属送上122.5万元和60万元的理赔金。平安寿险确认客户中有65人平安无恙,11人仍在住院治疗,1名被保险人身故。

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展年底业务冲刺活动。合众人寿青岛分公司举行银保业务冲刺启动大会,提出要大干30天,冲刺8000万。中英人寿青岛营销服务部举行年底业务冲刺誓师大会,在明确团队任务目标的同时,对在目前市场状况下如何做好业务销售模式转型进行了深入研讨。渤海保险青岛分公司深入开展“决战年底,大干50天,迎接公司大发展”活动,制定了确保超额完成年度预算保费计划的推动和激励方案。(综合)

平安财险青岛分公司蝉联客服技能总决赛冠军。在11月16日结束的平安产险第七届服务技能大赛中,青岛分公司获得全国客户服务技能与创意总决赛冠军。此外,在本届客服节车意理赔查勘定损技能大赛中,青岛分公司勇夺车物、医疗总决赛两项第一,成为双料冠军。(平安财险)

永诚财险青岛分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宣导月”活动。11月18日下午,永诚财险青岛分公司召开企业文化宣导座谈会,“企业文化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在分公司企业文化形象大使就永诚文化做了全面阐释后,与会代表探讨了对企业文化的理解与感悟。通过座谈,进一步加深了对永诚文化的理解,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永诚财险)

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举办2010年定点医院联席会议。日前,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定点医院联席会议在临沂召开,来自分公司各三、四级机构的40多家定点医院及平安一帐通卡紧急援助服务医院的医务管理相关领导,与分公司医务管理人员展开了交流。此次会议是分公司第一次大规模的定点医院联席会议,为今后医保双方更深入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平安人寿)

人保寿险组织产、寿联动产品培训。近日,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举办了“幸福通达”组合保险产品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组合产品开发背景、产品特点、条款及保险责任等。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人保产、寿险公司在交叉销售和互动业务上的合作,起到了促进双方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产能、为基层销售人员搭建销售平台的积极作用。(人保寿险)

保险公司活动简报4

我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绍兴县支公司进行了为期三个月(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的实习。我实习的部门是该公司的培训部。培训部的职责是对本公司的保险推销人员(即外勤人员或业务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推销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推销技巧,从而提升公司的业绩。

一、推销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特点: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因遭受事故、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的死亡、残疾、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年老退休责任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方式。因此,以经营人身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就具有无形性、同质性、广泛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特性。而且人身保险所涉及的往往是人的老、死、疾、残等。在中国这样一个儒教的过度里人们大多忌讳谈论这些话题。所以即使人们有巨大的保险需求,也很少有人主动的去购买保险产品。这就需要我们的人身保险推销员来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引导客户发现需求,激发客户实现需求,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形象。保险推销工作是保险公司的赖以生存的前提。

人身保险的推销工作具有一些特点。

第一:推销工作具有服务性。这种服务性表现为:

⑴、在顾客购买之前,推销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险种;

⑵、在顾客购买之后,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顾客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其财务稳定;

⑶、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主动帮助客户索赔或提供这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二:保险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人身保险本身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家庭经济计划。它不但牵涉到法律、税金、医学、金融投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还要考虑到客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未来的经济计划和投资方向及客户的心理状态和消费习惯。

第三:推销工作意义重大。人身保险是帮助他人追求幸福人生的保证。推销员在推销工作中处处为客户着想,提供给客户优质的保单,使客户在遭遇不幸时及时得到经济帮助,渡过难关,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第四:推销工作灵活自由。人身保险推销工作可以由保险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工作时间、对象及地点,按照个人的计划自由调整安排。第五:推销工作还有独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领。所以,任何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都相当重视保险推销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培训体系:

公司有专业的梯级培训体系:员工基础学院、成功创业学院、高级干部学院、终身进修学院逐级递进,系统培训,有专兼职讲师讲授。对于外勤员工具体地讲,由公司培训部统一来组织的培训有:新人培训、衔接培训、转正培训、业务经理晋升培训、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PTT(兼职讲师)培训等。而外勤人员回到各自的区上还进行单独的培训。可以说培训是从外勤人员入公司的第一天就开始陪伴着他(她)的成长。公司的培训内容相当全面,从太平的历史、礼仪到主顾开拓、条款讲解、增员、转介绍到推销哲学等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绍兴县支公司从开业到现在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骄人的业绩,这于他们拥有一支优秀的培训队伍是分不开的。公司培训部的老师为外勤人员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培训框架。

保险公司活动简报5

自全xx乡居民养老保险动员会议以来,xx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突出“早”字抓基础,做到准备充分。我乡及时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xx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落实具体办公机构,抽调工作人员,负责资料审查、上下联系、政策答疑、信息录入、情况汇总等工作,各村同时成立相应领导班子,落实村级协办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体系。突出“广”字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中央及省、市、县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对新农保政策、标准的制定做到清晰、简明;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宣讲新农保惠农政策,使其入户、入脑、入心;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悬挂标语、有线电视、横幅、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向群众把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为群众算账,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营造起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新农保的浓厚氛围。突出“精”字抓业务,提高办理水平。为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集中举办了两期培训班,确保经办人员政策明、业务精。

同时,要求公安、民政、计生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分别做好参保人员户籍信息确认、办理身份证件、五保和残疾人、计生两户身份确认、信访稳定等工作,确保工作全面推进。突出“实”字抓督查,确保落实到位。我乡及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周报制度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收集通报全乡工作进展情况,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在参保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肆』 阜新市社会养老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阜新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根据辽宁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启动工作会议精神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9〕3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低水平起步,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个人(家庭)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二)任务目标
2011年7月1日全面启动我市新农保工作,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5年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具体实施办法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家庭)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个人缴费按年缴纳。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本人当年缴费额度。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政府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3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各按10%标准承担;未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省级财政补贴30%,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各按35%标准承担。
市、县(区)两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按50%(15元)标准承担,随经济增长和地方财力状况,可适当提高政府的补贴标准。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当地最低档缴费标准参保,由县(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80%(80元),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此部分人在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的同时,也享受30元政府缴费补贴;如此部分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则不能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政策,政府代缴的保险费应记入个人账户中政府补贴部分,参保人死亡不能继承。
(三)建立个人账户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市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余额(本息合计)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并入新农保基金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五)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新农保制度实施后,累计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首次发放基础养老金的基准日为2011年7月1日),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须参保缴费;年龄超过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以前年份不享受政府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累计缴费低于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将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返还给本人。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
阜蒙县、彰武县(以下简称两县)新农保基金实行县级管理,市级财政补贴下拨至县级财政基金专户。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以下简称五区,含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新农保基金实行市级管理,各区级财政补贴上划至市级财政基金专户。随着新农保工作不断扩大和全面推开,待条件成熟后直接实行市级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各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相关制度衔接
凡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原领取待遇仍按原办法执行。
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的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迁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三、经办管理和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是新农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政策制定、综合业务指导等工作,其所属的市农保经办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两县五区开展新农保经办工作。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新农保的行政管理工作,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
两县农保机构负责新农保的参保登记管理、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事务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区在区人社局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所辖乡(镇)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保险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审核;录入新农保业务信息、制发卡证,开展参保、征收、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统计报表,各项业务信息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配备专职人员,村配备代办员,负责经办农保业务。
市农保局受市政府委托,对五区新农保进行基金管理和基金核算,具体负责参保登记管理(参保人员登记复核、生成新农保信息)、保险费征收管理(划款、复核到账、记清个人账户)、待遇审核与支付(待遇领取资格审批、制作发放明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审批通过并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数据上传、信息上报等业务。
各级经办部门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行社会保障卡(折),方便参保人持卡(折)缴费和领取待遇。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健全基金、稽核和信息披露等内控制度。
两县新农保经办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五区经常性费用由专职经办人员所辖地同级财级承担,一次性投入所需工作经费按照业务工作量由区财政分担。各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
四、实施步骤
为积极推动新农保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5月15日—6月30日)
1.宣传发动。5月下旬召开全市新农保工作启动动员大会,部署全市新农保工作。各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县(区)、乡(镇)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新农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相关政策,为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业务培训。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县(区)、乡(镇)、村三级新农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掌握业务经办流程,为新农保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调查摸底。由各县(区)对农村居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摸准参保对象的基本情况。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业人口进行重点登记,审核无误后在新农保工作启动之前上报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1.2011年底,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70%,缴费率10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100%,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2.2012年底,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85%,缴费率达到10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100%,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3.2013年底,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95%,缴费率达到95%,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100%,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4.2014年底,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100%,缴费率达到10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到位率100%,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6月)
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乡(镇)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召开新农保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人社局、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残联、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阜新日报社、市农信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人社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职责,牵头制定好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的支付进行管理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补贴资金预算和拨付工作,同时要保证新农保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公安、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户籍、人口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工作;民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提供农村相关群体的收入状况和其他保障待遇情况,并做好有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编制部门负责做好新农保经办机构搭建和人员编制调配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残联组织负责做好农村重度残疾人员中生活困难人员的审定工作。
(二)广泛宣传,增强参保意识
新农保工作牵动千家万户,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建立长效宣传机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将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声势,引导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保。
(三)强化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要规范新农保业务程序,运用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个人账户等基础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农保管理“金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新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好做实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养老金支付等工作。
(四)严格考核,狠抓督促检查
各县(区)、乡(镇)是新农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重点,市政府要把各县(区)、部门承担的新农保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新农保目标任务,将参保率、缴费率、补贴资金到位率、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等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对所辖乡(镇)也要实行目标考核管理,确保新农保参保扩面、基金征收、待遇发放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对两县五区新农保工作进行督查,对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和工作进度延缓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伍』 农村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可以领

农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2、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陆』 2022年河南养老金调整通告发布,提高养老金水平,有何新变化

最大的变化就是体现工龄的价值,让缴费年限长、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多领钱。

河南省人社厅已经公布了巜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令人奇怪的是,我在网上搜索了好久,却怎么也没有查找到河南省有关养老金调整的实施细则。

其次是挂钩调整部分,去年的方案是,缴费每满一年增加养老金1.5元,按本人养老金水平增加0.88%。今年国家明确提出要充分激励多工作、多缴费,让缴费年限长的人多得养老金。所以在金额分配上肯定会有变化。估计今年对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缴费一年会增加养老金1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每多缴费一年,增加养老金2元;按本人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养老金。这样一来,那些缴费年限长、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就可以多拿到钱。

至于倾斜调整嘛,估计河南省仍然会沿续去年的做法,对6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补贴,增加的金额估计还是20元左右。

『柒』 养老保险断保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政协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来,在市政协副主席赵南军的带领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以市区为重点,就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组听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情况通报;赴各区和江都市召开部门以及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我市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听取意见,并赴外地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基本现状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民生为本,初步建立起以养老和医疗为核心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1、党委政府重视,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进展较好。自200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以一号文件形式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养老、保障、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民生问题出台有关政策意见,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区率先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确目标。同年,维扬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意见》,初步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接轨、可转换的社会保障局面。市和各县(市、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从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缴费补贴,如新农合的各级财政补助从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从无到有,逐步增长;据统计,市、区两级财政2009年用于城乡居民参保补贴的开支为8659万元。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强化服务,积极推动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通过稽查和服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卫生部门不断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全面部署推进新农合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努力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统筹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提供,以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民政部门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乡五保、特困医疗、临时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城乡“三无”老人养老补贴工程,标准逐步提高、范围不断扩大。
2、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且对接通道开始打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构成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行多年,制度较为完善,目前覆盖了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32.14万人,9.25万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连续9年递增,目前市区人均1395元/月。2005年开始建立包括养老在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达100%,覆盖了市区7.3万名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7年在我市启动,市区参保农民8.9万人。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扬、江都积极探索,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农保转城保的接续办法,打开了农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换通道。
3、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构成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质态良好,报销待遇稳步提升,2009年底,市区参保职工46.23万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医保目录范围内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0%与90%。2007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职工医保范围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过不同缴费、补贴标准的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2009年底,市区25.9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包括7.7万名在校大学生,筹资水平400元/年,目录范围内报销达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2009年为人均120元,其中个人交纳30元,由于个人缴费标准低、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平均报销补偿率为45%,大病报销支付上限一般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达10万,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参合积极性提高,2009年底,参合率达99.8%,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二、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畅通城乡社保通道,推进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发展,扩大统筹范围,实行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迫在眉睫。当前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推进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础,但由于我市老龄化程度高,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57%,财政补贴压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使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推进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1、覆盖不全面,养老和医疗保障尚未完全实现应保尽保。养老保险方面:一是新农保实施后,城乡居民中还有两类对象未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一种是男60岁、女55岁以上不到70岁的城市无业居民,一种是2005年前被征地农民中的非就业人员,养老制度上还有空白点。二是仍有少数开发区(园区)企业、流动性强的餐饮娱乐服务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尚未为所有应参保职工缴纳保险;原已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改制企业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部分失业人员因续保的缴费标准偏高而断保。三是城镇无业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虽可选择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没有经济能力而游离于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刚刚进入准备阶段,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医疗保险方面:一是由于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参加缴费水平较低的居民医保,导致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续保难的同时,失去医疗保障;二是部分困难企业职工退休时没有能力一次性补交最低参保缴费年限差额和“余命年”费用,面临断保的可能。
2、发展不平衡,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差距较大。一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扩大趋势。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连续9年以10%的速度递增,目前市本级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1395元/月。而农村的养老保障待遇较低,参加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农民的养老补助平均也仅140元/月,尚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来,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绝大多数农民每年自缴30元就能享有医疗保障,但由于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而新农合报销比例则随医院级别的提高而递减,农民进城看病的大部分费用仍由自己负担,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即看即报,因而农村居民享有的医疗保障实际待遇低于城市居民。三是城乡信息化建设差距大。城镇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投入相对较高,基础较好,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较高;而农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还较为滞后,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还不能适应现实需求。
3、政策不衔接,社会保险难以有效接续转换。一是目前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维扬、广陵、开发区已与市社保中心联网申报,有关制度和政策相对统一。但邗江区政策规定与市不统一、征缴基数、征缴比例、享受待遇与市不一致,信息数据系统与市社保中心不衔接,市级统筹没有实质性形成;区域内在农保转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续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农民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置,而2005年后设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一次性划转金额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补偿标准,由于划转的土地补偿金额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后,将难以为继。三是社会保险制度自成体系,缺乏有效衔接机制。我市扬府发[2008]140号文《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意见》中对被征地农民、户籍农民及参加农保者参加或转入城保,以及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进入、有效衔接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存在诸多资金和技术上的问题,如被征地农民个人帐户如何折算城保缴费年限,折算缴费年限后的城保费用如何缴纳,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缴费年限也不能相互确认等,因此无法实现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续。四是管理资源分散,政策机制“碎片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主管,而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社会救助则由民政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机制不尽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连的独立数据库管理系统,出台政策时缺乏沟通协调,存在管理成本浪费和政策之间的冲突。如新农合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导致外出务工就学的家庭成员重复参加医保,而政策又明确规定不能重复报销,又如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合,但却不能转入城市居民医保。
4、宣传不到位,相关政策普及不够。一是对公共财政普惠城乡居民,加速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紧迫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政策,如劳动合同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全国范围内转移、流动人员医疗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办法等培训宣传还不到位,调研中,社区干部普遍反映对具体政策缺乏了解,面对群众咨询难以解答。
三、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让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市委“坚持以民为本,建设幸福扬州”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养老和医疗保障由制度的广覆盖到对象的全覆盖。一是持续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根据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条件出发,全面贯彻实施市政府2008年140号文件精神,细化政策措施,制订配套规定,消除保障盲点,继续扩大养老和医疗保障范围。一方面,针对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服务行业参保率低的现实状况,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过分期缓缴等方式,鼓励参保,将更多的就业人员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另一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强化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等途径,督促所有用人单位及时参保和足额缴费。二是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市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要积极筹措新型农保基金,保证资金到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参加更高水平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稳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三是区别对象,将助保制度落实到位。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城镇困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使中断社保关系的特殊群体,社会保险关系能够接续。如对于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就业能力偏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出台优惠政策,通过认真落实我市相关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参保;对因其他历史原因未能参保的边缘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政策,对城镇无业居民,按照有关条件,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保证其老有所养。四是切实解决居民医保问题。破除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壁垒,通过加强审核等方式允许困难职工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城镇居民医保,解决其医疗保障从无到有的问题;调研中了解到,为解决部分以灵活就业身份退休的职工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医保缺失问题,2005年广陵区通过“三三制”筹资模式,即财政、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区内所有退休职工病有所医的难题,这一做法可以推广。
2、加大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财政投入及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二是加大农村资金投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的机制,逐步加大新增财政用于养老和医疗等民生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根据扬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城乡养老水平,在承认城乡待遇合理差别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比例,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待遇适当均衡。三是研究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这是当前市区需要解决的突出个性化问题,调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三五年后将会给当地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成为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影响稳定。建议政府加强对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实施前人员情况的深入调研,采集信息,摸清底数,针对实情,通过增加筹资途径,逐步建立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就业培训等一体的保障制度,创造条件,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后顾之忧。四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资源。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机制,将优质卫生资源从城市引向农村,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人才支持农村,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增添必要的医疗设施,加强基层合管办力量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市级以上大医院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评机制,江都市通过签订新农合协议的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鉴推广;畅通简化登记、缴费、申报、结算、核报等程序,让农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医疗资源,得到更多实惠。五是实施城乡70岁以上居民老年补贴以后,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逐步实行60---70岁城乡居民老年补贴制度。
3、加大创新力度,切实实现不同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转换。一是建议政府对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进行研究归类,梳理各地遗留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在市域内逐步制订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原则统一,灵活多样的政策措施。根据社会保险省市统筹的相关实施意见,围绕“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管理规程”的目标,尽快做到市区范围社保政策“同城、同标准、同待遇”,首先要解决好邗江区进入市级统筹问题,为过渡为省统筹创造条件。二是“立足于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解决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方式方法,对已有的相关原则性规定,配套有关操作细则,畅通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的渠道。建议借鉴已在外地实行的相关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统一制度体系下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充分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的现实差距,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摸索创立多形式的社会保障“套餐制”,设置多层次的缴费标准和多档次待遇的选择,由城乡居民依据自己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最终在待遇上体现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差别。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围绕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对养老、医疗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保障政策出台前,通过“公示制”、“听证制”等多种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真正使城乡居民知情受惠、好事办好、好事办实。明确牵头部门,强化工作权威,保证出台的政策之间连续,部门与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做到决策科学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从我市实际出发,寓监督管理于一体,理顺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之间的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加强包括新农保、新农合在内的养老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议利用“金保工程”系统,建立市区信息数据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医保实现“一卡通”,业务流程和经办服务规范化,逐步实现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相互转换和衔接。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认知程度和有关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城乡社保工作,健全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对于促进城乡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建议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既要考虑GDP,更要关注民生,考核杠杆逐步向民生方向倾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创办社保专栏、专版、专题等节目,利用社区橱窗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各类养老医疗保障政策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规定以及有关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企业职工等各类就业人群及全体城乡居民了解支持相关政策并积极参保。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机构人员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对国家、省及我市出台的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保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的深入学习,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使他们深刻理解掌握各类社保政策,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促进我市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阅读全文

与农村养老险完成情况通报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省社保与社保退休待遇是一样的吗 浏览:352
为什么老人说的粗茶淡饭 浏览:880
中老年人运动服女 浏览:534
老年人护理培训学校 浏览:498
老年公寓入住合同 浏览:849
辽宁省公务员养老保险条例 浏览:725
每年体检有多少钱 浏览:893
宁波市赡养老人每个月多少钱 浏览:473
老爸70岁生日买什么送他 浏览:69
2016年6月15日关于养老金的增加 浏览:414
如何写信跟父母说自己借钱了 浏览:565
养老保险剩九年每月补缴多少 浏览:822
都江堰护理养老服务有哪些 浏览:766
长寿小康厂什么时候建 浏览:175
老人脑出血术后多久恢复正常 浏览:834
泰国和三亚哪个适合养老 浏览:132
70岁指的是 浏览:331
如何让中老年人记住歌词 浏览:509
老年痴呆晚期病人呼吸不畅 浏览:76
中人退休工资怎样计算的 浏览: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