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退休人员工资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离退休人员工资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统筹费用”科目。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统筹费用--离休人员工资
--统筹费用--退休人员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⑵ 离退休人员工资应计入哪个科目
1、离退休人员工资帐务处理如下:
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或退休工资
贷:现金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⑶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如何做账务处理
在账务处理上没什么区别同样计入工资总额,只是个人不必再提交五险一金,但养老金单位统筹部分不免。
⑷ 为什么离职后福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而离休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这是因为这两类费用性质不一样。离退休人员工资是可以计入成本,直接冲减利润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也是国家的一项政策。而离职并不代表就退休了。
⑸ 离退休人员工资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人员工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⑹ 聘请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可以直接进入制造费用吗不计入应付工资,直接计入制造费用,可以那样做账吗
聘请的离退休员工与在职员工的唯一区别就是不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账务处理是一样的
⑺ ,退休工人工资计入会计什么科目核算
退休工人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离退休人员,已经按照国家的政策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不再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尽管原来是该企业的职工,但已不符合上述“职工薪酬”对“职工”范围的定义,因此“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等费用。应该计入管理费用,期末结转损益。
(7)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应计入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编制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⑻ 离退休人员工资应在哪个科目反映
我看了类似问题的回抄答,不太准确。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依据《企业准则-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企业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难以确定直接对应的受益对象,均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为: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退休人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退休人员工资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⑼ 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计入什么会计分录
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属于应付工资的核算范畴,也不需要预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在账务处理上计入工资总额,个人不必再提交五险一金,但养老金单位统筹部分不免。
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退休工资
贷:银行存款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9)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应计入扩展阅读: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