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首要问题,这个不解决顶互侈就侬脚畴协川茅好,其它的都是空话。从目前的进展来看,要解决这个问题,除非省市以上的领导能达成共识,强力推行(比如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否则很难成功。更重要的是,不能单单从事业单位入手,应该是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的改革同步进行,否则事业单位改革也只能演变成加钱的闹剧。
❷ 2019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做了怎样的改革,双轨制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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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❸ 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后事业和企业的差距还有多大
首先,由于改革不同步,致使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养老金缴费与待遇计发方面差距过大,而责任划分不清及政府、企业、个人之间负担比重失衡,则使制度的可持续性难以得到保障。
目前公务员退休金替代率在70%以上,属于偏高,这是单一层次制度安排的结果。企业职工在改革前的退休金替代率也同样偏高。但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后,当初设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双层架构并未实现,即企业年金并未普遍建立。
公务员保留了退休金的偏高替代率,企业职工降低了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又未补上企业年金,两大群体的待遇差距就持续拉大了。
其次,当初设计养老制度之时,养老方面的红利就有所倾斜,也就是以权力为中心向外的辐射,其距离权力近得到更多的养老待遇;而企业相对离政府权力远了些,养老待遇自然就差了一些。即便同样是企业,也可以按央企,集体企业的区别而有着不同的养老待遇。
就公务员养老金,如果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差别也很大。比如,退休金发放标准过度依赖行政级别,轻视供职年限,这对公务员也十分不公平。甚至有的地方存在“账外”退休金,各种补贴也不一样。
再者,企业连涨九年养老金抵不上机关和事业单位涨一次,原来的差距不但没缩小,新的差距又在加大。旧的矛盾没有很好地面对、梳理、调整、化解、解决。新的矛盾还在现行政策中不断涌现,仅企业在地域、行业、工种、职称等方面又形成了新的差距,而且差距还在继续扩大,全国企退平均工资最高地区和最低地区差距将近一倍,有职称和没有职称的职工退休金相差也高达一倍以上,垄断行业和普通企业退休金差距更大,按现有调整政策发展下去,企业内部的退休金又将出现新的多轨制。
这一切实在让人感到费解和不安,主要原因只有一点,就是分配原则的指导思想出了问题,而这种指导思想就是养老金双轨制的延续与翻版。所有养老金政策都出自于同一种指导思想,同一种政策,同一种模式,这种固有的、陈旧的、一成不变的指导思想不改变,原来的双轨制不但永远得不到解决,而且后来的养老金政策还会继续扑其后尘,产生更为复杂的多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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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退休金双轨制的存在弊端有哪些
退休金双轨制的存在弊端:
1、调查显示,89%的网友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幅度和速度表示不满,尤其对养老金“双轨制”颇有微词。
网友认为,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过低,如今工资的涨幅也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导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为此,应该公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员工资金表,加大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涨幅,甚至彻底取消养老金“双轨制”。
2、“养老金双轨制”造成除了保障体系的“双轨制”问题外,其实与收入分配改革相关联。改变不公平的“养老金双轨制”,必须把它嵌入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里,才能理顺分配关系,缩小不合理差异。
3、退休双轨制使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较大,引发公平性质疑;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制度上的双轨制,而制度之间又缺乏合理的转移接续安排,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途离职只能‘净身出户’,阻碍了人才合理流动。
❺ 请问养老金双轨制何时能废除
从2014年起所有现在在职的人都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双轨制就可以废除了。
❻ 退休金双轨制
“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我国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主要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❼ 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改革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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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中央通过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何为“双轨制”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表示,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同时,将建立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12月20日《新京报》)。
养老金“双轨制”久受诟病,公众终于盼来权威部门“合并统一”的表态。
当下社会不公之一在于养老不公,而养老不公主要体现在“双轨制”。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如果说这个特殊产物在多年前存在还能说得过去的话,在我们认为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今天,“双轨制”就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双轨制”的存在,不仅影响到养老公平,而且也影响到政府公信力,给公众的印象是公权力“自肥”。
不管是因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一致呼吁,还是有关部门早有改革之意,总之,人社部这次公开表态养老金“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消息振奋人心。但何时、如何让养老金“双合一”?人社部并没有明确承诺。在笔者看来,“双轨制”合并统一,前提是早日出台改革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可以预言,打破养老金“双轨制”是最为艰难的一项改革,艰难程度一点不亚于收入分配改革。据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过去难以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遇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反对。同样,打破“双轨制”也会遇到既得利益者反对,因为很多公务员已经习惯了享受这种福利,自然不愿意改变现状。
据悉,事业单位就曾抵制养老保险改革。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在5个试点省市进行改革试点。然而,该方案下发一年有余,媒体披露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有人认为是制度设计不合理,有人认为改革方向不对,还有人认为方案出台时机、程序不合理。
除了改革方案本身有些问题外,事业单位抵制养老金改革也在意料之中。显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先行改革的成败得失,今后在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时,必须从中吸取教训和经验。这样才能减少改革阻力。更重要的是,要坚定养老金“双合一”的改革决心。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改革需破利益固化藩篱。
日前,人社部专家金维刚表示,要积极探索和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的时候了。这一观点代表了很多公众的心声。现在的问题在于,有关方面何时把这项改革转化为实际行动,以时间表和路线图展示改革决心。
尽管早在2009年就有专家透露,公务员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正在讨论。但事实证明,这项改革截至目前还没有让公众看到实质性动作。而且,在《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只提到“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如何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却没有明确。这让人有些忧虑。
如果养老金“双合一”改革不能在“十二五”期间有实质性动作,所谓“终将合并统一”恐怕是一个遥远的梦,养老金“双轨制”造成的社会裂痕会越来越大。因此,笔者期待养老金“双合一”改革“快马加鞭”,早日落到实际行动中。坦率地说,所谓“双合一”,就是公务员养老待遇要向企业职工看齐,因为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向公务员看齐需要巨大的财政投入,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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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退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目前已废止。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❿ 退休人员养老金双轨制并轨阻力在哪
我国自古以“百事孝为先”的理念教导人们,如今养老问题中养老金的并轨能否有希望迈出备受大家的关注,养老金并轨中究竟存在哪些严峻的阻力呢?
双轨养老金巨大差距如何填补?
据了解,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60%。
在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特约研究员张盈华看来,养老金并轨最重要的是解决公平性问题,但按照“提低削高”或“削高”的方式肯定都是行不通的,惟一可行的就是提高企业单位养老金水平。
事实上,为了减少双轨制带来的社会不公,从2005年开始,我国连续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为此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和财政补贴幅度年年递增。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随着“老龄化”的加深,养老金并轨对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将产生较大的财政负担。
既得利益壁垒如何破除?
2008年国务院确定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5个省市中有4个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只有广东在一些地区进行了改革。“广东在改革过程中,发现一些高校等事业单位员工为防止利益受到影响而提前退休。”张盈华表示,将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财政无限托底的养老制度改为社会保险型的养老制度是大势所趋,但这一过程中,必须要破除这些来自既得利益者的阻力。
有业内专家建言,在推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过程中,要保证这一群体的养老金水平不降低,且向他们强调,改革之后养老金就有了法律保护,不管有何变故(如离开公职、下海经商等),这份养老金在他们退休时就是他们的一份资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双轨合一如何顺畅衔接?
当前,我国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根据职别和工作年限支付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的方式,而企业采取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个人平均工资为基数,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两种制度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和保障水平都有较大差异,而双轨并一轨的衔接问题也成为一大难题。
保险岛提示:综上所述,只有解决了双轨养老金巨大差距,破除利益壁垒,顺畅衔接双轨合一,且建立一套统一的核算和支付方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轨养老金的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