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成年子女应怎样尽赡养和扶助父母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应该做到:
1、常会间看看。老人需要回陪伴,需要有个人答陪在身边听他(她)唠叨唠叨。
2、适当的经济扶助。年老后身体比较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医疗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需要的时候,子女应当给予适当的扶助。
子女赡养父母,这项义务也是法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
『贰』 子女如何赡养父母
子女赡养父母,这是规定的法律义务,但是如何赡养,这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赡养父母,不仅要从物质上,精神上也要做到赡养。在物质上,我们可以平时给父母买买东西,给一些生活费,此外,对于父母居住的环境,最好是做些适老化改造,方便父母居家养老的生活。精神上,虽然平时工作忙,但我们要多给父母打打电话,多回家看望他们。
『叁』 如何赡养老人的问题
赡养老人,在经济上应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猛悉上对老人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枝兄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尘仔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肆』 应当如何赡养老年人
现实困惑
赵刚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其就读学校所在的城市,家中的父母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儿子越来越依恋。远在外地的赵刚只是每个月按时给二老汇一些生活费,很少回家看望老人或是给两位老人打电话。日子长了两位老人对儿子产生了抱怨。可赵刚说,我每天在外辛苦赚钱很少回家,就是希望多赚些钱让父母生活得更好一些,现在每个月给两位老人的生活费相比村里同龄人多出好几倍,可父母还是抱怨,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律师答疑
赡养老人不仅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父母将子女从小养大,子女长大后理应照顾好自己的父母,这里的照顾不仅包括物质生活方面的满足,还包括对父母精神生活方面的满足。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孤独感也会渐增,他们希望子女能够多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安慰。因此,子女即使工作繁忙不能回家,也应该经常与父母通电话。
法条链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理荟萃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包括为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上的慰藉。
『伍』 如何更好的赡养父母
作为独生子女,在照顾年老父母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面:
1. 经济压力:随着父母年龄的增长,医疗、保健和长期护理等方面的费用可能氏吵尺会增加。独生子女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经济压力,以确保父母得到妥善的照顾。
2. 时间分配:照顾年老的父母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独生子女在自己的工作、家庭和社交活动之间可能需要找到平衡,以确保能够分出足够的时间来照顾父母。
3. 精神压力:照顾年老的父母可能会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独生子女需要面对父母的衰老和疾病,同时还要努力保持自己的心理健康。
4. 缺乏支持:作为独生子女,可能没有兄弟姐妹可以分担照顾父母的责任。在遇到困难时,可能没有人可以提供支持和帮助。
5. 缺乏专业知识:照顾年老父母可能涉及很多专业知识,如医疗保健、护理技能等。独生子女可能需要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以确保为父母提供合适的照顾。
6. 缺乏社交支持:照顾年老的父母可能会导致独生子女的社交生活受到影响。他们可能需要在朋友、家庭和照顾父母之间找到平衡。
要应对这些问题,独生子女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1. 储蓄和投资:为应对未来的经碰芹济压力,独生子女可以尽早进行储蓄和投资,以确保有足够的财务储备。
2. 寻求帮助:在照顾父母方面,可以寻求亲戚、朋友、邻居或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以分担压力。
3. 自我照顾:在照顾父母的同时,不要忽略自己的身心健康。确保有足够的休息、娱乐和个人发展时间。
4. 购买保险:购买合适的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以应对可能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5. 考虑养老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父母送往养老院,以便他们得到专业的护理和照顾。
总之,作为独生子女,在照顾年老父母方面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通过合理规划、寻求支持和自我照顾,歼高可以尽量减轻这些问题带来的压力。
『陆』 怎么赡养父母
法律分析: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柒』 如何赡养年老的父母
我选择和兄弟姐妹一块赡养父母的方法。
本人30了,上有一姐,下有一弟,父母即将60,最近因为养老问题争吵过,弟弟不懂事,还没成家,也没有稳定工作,姐姐经济条件有限,已离异带着12岁女儿与跟父母同住,我比较好一点点,家庭稳定,老公独子,有一儿一女,老公有稳定工作,公婆有退休金,我兼职开店,全家有稳定的收入。
其实多子女的家庭,赡养协议这些是一定要有的,如果没有协议约束,后面父母年纪大了,更难处理,闹的不愉快,可能连亲人都做不成,还让父母夹在中间为难。
这就是我的赡养计划,有所不足的地方我会慢慢改善。
『捌』 赡养父母具体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年人权益 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父母包括的内容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耐兄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年子女 不履行赡养义务 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族亩雀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 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兆早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玖』 我们要如何去赡养父母要做到那几点
今早看《搜灶今日说法》,讲述一位老母亲被活活饿死的事,令人悲愤莫名——老人的被饿死完全是人为的结果,因为老人有四个儿子并非无儿无女,四个儿子也完全有赡养能力。然而,悲愤归悲愤,思考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避免更多的老人在子女成成群的情况下,仍发生饿寒交迫、疾无所医乃至因此而致死的悲剧,方是我们做子女的当务之急。在子女成群的情况下,对于父母的赡养,目前的体制是由子女们之间自行分配赡养义务,而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法律便也承认子女间达成的协议,并会据此作出判决,追究具体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然而,现在的完全由子女自行分世弯扮配赡养义务的做法,很不完善,它似乎更加关注赡养义务在子女间的分配,而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如何保障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上,因此,使父母往往成为子女间赡养义务分配不均或者个别子女不孝的受害者,大有舍本逐末的意味;在实证上,看看现在社会存在的越来越多的不孝子女吧。那么应该如何做呢?我认为,应当转变思维方式,以崭新的思路、也是最合乎父母与子女间基本关系的逻辑的思路来解决这一“难题”。父母与子女间的基本关系是什么?归根到底,就是子女未成年时的抚养与被抚养、父母年迈时的被赡养与赡养的关系,前者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单说子女和父母间的赡养和被赡养的关系。以此而论,不管父母一生育有多少子女,父母作为一个整体,子女作为一个整体,只要出现父母被遗弃、被虐待等不孝行为,子女作为一个整体就应当担负责任,法律就要对子女整体作出制裁,即是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打包或说捆绑,子女对父母只存在孝与不孝的问题,不孝时法律就进行干预,子女间负均等的、连带的责任,并且还要有惩罚性;至于如何在子女之间进行赡养义务的分配,那便自由子女们内部协商去,如何分配、负担均等否,法律不加过问,只是在子女间,如有人对分配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在赡养问题上,子女只可提起此种诉讼和其他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诉讼,父母若诉不孝子女只须证明不孝行为存在即可。这样即可省去许多中间复杂环节,基本的事实也易于判断,在程序上体现了最大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能够很好地保障子女对于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如此思路解决问题,有以下几点理由和积极作用:首先,子女与父母间是赡养和被赡养的关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在,在子女众多的情况下,只要有不孝行为存在,致使父母生活困难,任何子女便有了道义上的可谴责性,无论某个子女是否尽到了自己应尽的那份义务。其次,把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打包,只要子女出现不孝行为,就对子女整体作出制裁,环节少,程序简单,基本事实易于求证,对子女形成潜在压力,使他们能够主动地、体贴地赡养父母。再次,有了法律外部的强大压力,把年迈父母与不孝子女间的矛盾转移为子女间的矛盾,这就改变了此前与不孝子女间的冲突中父母所处的弱势地位,大大维护了父母的闹袭权益。最后,子女间义务打包,一人不孝即是整体不孝,一人担责即是整体担责,因此就在子女之间上了把锁,把他们捆绑在一起,成了利益共同体,促其能够开诚布公、心平气和地进行内部协商、甚至是妥协,分配各自的赡养义务,相互推诿成为不可能,个别人不孝或引众怒。而且,在义务执行上,必然能够相互监督,督促彼此完全履行赡养义务,每个人都不敢怠慢,否则将成为众矢之的。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子女对于父母的孝顺更多地靠道德去维系,而在社会风气追求个人享受、人性自私化的今天,道德显然已“力不从心”。社会既然已经堕落,就不必徒然慨叹世气日下、道德沦丧,而应该使法律成为刚性存在,补道德之不足,成为高悬不孝女子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所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人们,行动起来!注:如果您是独生子女,那么这一切看似与您无关,实则并无本质之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