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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为善而父母怒之怎么理解

发布时间:2022-08-17 15:30:30

⑴ 毋令长者疑,毋使父母怒的意思是什么

不要令长辈为你担忧,不要惹父母生气

⑵ 什么是孝顺的道理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源。 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一起邪淫念,则生平极不欲为者,皆不难为!
孝是中华传统文化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的心意,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的表现。所谓「百行孝为先」,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
孝的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孝顺指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而对父母权威的肯定,从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
儒家《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

《百善孝为先》周国民书(2张)
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由此可见中华文化孝的观念不只於孝顺父母而已,孝顺父母只是孝道的开始。《孝经·谏诤章第十五》:「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广至德章·第十三》:「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论语》中,子夏向孔子请问什麼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5章。

道家《庄子·天运》孝的观念:「以敬孝易,以爱孝难;以爱孝易,以忘亲难;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难。」
印度及其他亚洲地区也有类似的伦理概念,另外孝顺还可以推广为一般对年长的人的尊敬和顺从,比如媳妇对公婆的孝顺,对长辈亲戚(比如姑、伯、舅、姨等)的孝顺等。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为政篇四章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懿子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之后,樊迟为孔子驾车时,孔子告诉他这件事说: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他:不要违背。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在世时,要依礼来侍奉他们;当他们去世之后,又要依礼来安葬及祭祀他们)。
此章的“无违”由孔子自己后面的说明看来,应是不违背礼的意思。
至于为何孔子在此要分两段解释无违呢?有学者以为孟懿子的父亲孟僖子贤而好礼,所以孔子只要他能做到不违其父之志向行为就可以算是孝了。但是一般人的父亲言行未必一定合礼,此时子女就不应以不违背父亲为孝,而应该以不违背礼为孝了。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孟武伯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让做父母的只因为子女的疾病而忧愁烦恼)。
这个故事的意思是:1.使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2.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子女须小心保重自己;3.子女应只担心父母的疾病,其它则不宜过分担心,否则反而会使父母不安。
此章言外之意乃是因为疾病并非人力所能控制,其它各方面则人的主控力较强,所以作子女的必须在其它各方面勤勉努力表现良好,使父母不会因为除了疾病之外的事情,为子女担心操烦。
由此观之,孔子此章之真意也许可以理解为:子女须尽全力做好每一件可以做好的事,以期使父母不因为子女多担操烦。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游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今日所谓的孝是指能够供养照顾父母。但是家中的狗和马也一样也有人供养照顾啊!假若心中少了敬意,那又如何可以分辨这两者呢)?
此章的“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有两解:1.狗和马也一样有人供养;2.狗和马也一样可以侍奉人;但若依第二种解释似乎就不须“有”字了。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子夏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当有事时,年轻人去做;有丰盛美食时,由长辈吃;这样就可以算是孝了吗)?
此章的“色难”亦有两解:1.晚辈的神色(详解如上);2.长辈之神色:是指能够在父母神色未变之前,先得知父母的心意。
“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6(5+1,一章重出)章,即
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在观其志”的这个“志”,古人的文字“志”为“意志”之意,它包括了思想、态度。我们都曾经作过儿子,都有这样的经验:当父亲、师长的面前,听到教训吩咐,口口声声称“是”,但背过身来,却对着同学、朋友,做一个鬼脸,表示不听。所以“父在观其志”这话,是说当父母在面前的时候,要言行一致。就是父母不在面前,背着父母的时候,乃至于父母死了,都要言行一致,诚诚恳恳,非常老实,说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如果作好人,就要作到底,父母死了,于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说得到做得到,经过三年这么久的时间,感情没有淡薄,言行一致,一贯作法,这就是孝子。)这6(5)章皆属“两端四角”启发式教学。
综合这6(5)章之意如下:父母在世时,与父母相处自己要秉持恭敬的心意;保有和悦的神色;行为要合义合礼;另外也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以尽量减少父母为自己担忧;父母过世之后,丧祭亦应合义合礼;且必须时常缅怀他们,并效法他们合义合礼的言行,如此都能做到,才算是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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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季秋念孝文
“百善孝为先”这一句出自清人《围炉夜话》的文章之中。因为是根本的道理,根本的人伦,根本的共识,所以数千字的《围炉夜话》,抵不过这一句“百善孝为先”的名声。
为何以孝为百善之先?
《韩诗外传》卷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孔子对弟子们说:“你们要引以为戒,这件事足以使你们明白其中的道理!” 于是,辞别孔子,回家赡养双亲的门人,就有十三人。
其实正因这句话说到了“根本”处,所以放之四海而皆准。万官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以孝为先。这又为何?因没有孝,没有根本,就没有人类传承。为人子女当孝,为人父母当慈。父母养子女叫做“养”,子女养父母也叫做“养”。前者抚养成人,后者赡养终老。这叫天经地义(天经地义出自《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如何叫天经地义?人栽果树,此树领受天地雨水日光,必然开花结果。就算是“人参果树”那样精贵的树种,也要三万年一开花,三万年一结果。没有受人滋养而不报答的天地道理,这就是天经地义。
我们看孝字的写法,下面是“子”,上面是“老”,所以《说文》讲“孝”为:善事父母者。老在上,子在下。这是长幼尊卑的次序,礼节。也可以视为子承老,儿子背老父母,这是象形,更是直观的孝行。
所以人生在天地之间,《论语》记先师之言曰:三十而立。为何是三十才称为“立”?“立”,是以人伦人道人理立在天地之间。以德行道理立,断然不是以“财利”立。人生到三十岁的年纪,非但自己为人子女,并且已作人父母,应上知人子之道,下知为父母之道。关于人为何而来?如何而来?将往何处?当做何行?这些根本的知识,应有一番体认。这种体认,并非一定用文字文章文采编织成锦绣出来,比如乡间的老人,他们不识字,却行善积德,友待乡邻。这种知识,不是从书本而来,不是从锦绣文章而来,而是数十年为人之行的体认。因为“道不远人”(《中庸》),根本的道理是最简单易行的。这就是,《论语》中的「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文”在“行”之后,这是根本的次序。
并且,假如,人在未有“余力”(余力是行的余力,孝行德行的余力),德行未修,不能称“立”的时候。故作文采(文采包括文字功夫等等一切文艺的技能),他的心,必定在文章中表现出来。所谓“文如其人”,“字如其人”,总之一概的行为,都将其内心表露无遗。因为一切的行为,都是心中作祟,才付诸于行动。

⑶ 诸生相从于此甚盛翻译

诸生相从于此,甚盛。恐无能为助也,以四事相规,聊以答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学;三曰改过;四曰责善。其慎听,毋忽!

译文:同学们追随我到此(龙场驿),情真意切。我担心没有什么能力帮助你们,用四条要求互相勉励,来答谢各位同学的厚意:一是立志;二是勤学;三是改过;四是责善。你们要认真听讲,不要不重视。

立志

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虽百工技艺,未有不本于志者。今学者旷废隳惰,玩岁愒时,而百无所成,皆由于志之未立耳。故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漂荡奔逸,终亦何所底乎?昔人有言,使为善而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乡党贱恶之,如此而不为善可也;为善则父母爱之,兄弟悦之,宗族乡党敬信之,何苦而不为善为君子?使为恶而父母爱之,兄弟悦之,宗族乡党敬信之,如此而为恶可也;为恶则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乡党贱恶之,何苦而必为恶为小人?诸生念此,亦可以知所立志矣。

译文:志向不树立,天下就没有可以做成功的事情,即使是各行各业的技能手艺,没有一项不是以志向为出发点的。如今求学之人懒散怠慢,荒废时日,最终一事无成,都是由于志向没有树立罢了。所以立志成为圣人,就可以成为圣人;立志成为贤人,就可以成为贤人。志向不树立,就像没有方向的船,就像没有笼头的马,终究达不到目标。过去有人说,让人行善使他的父母恼怒他,使他的兄弟怨恨他,家族中人及同乡朋友厌恶他,这样的善行不做也罢;如果做了善事父母都喜欢,兄弟都高兴,家族中人及同乡朋友都尊敬相信他,为什么不去行善而成为君子呢?做了坏事父母都喜欢,兄弟都高兴,家族中人及同乡朋友都尊敬相信他,这样的坏事做做也无妨;做了坏事让父母恼怒,兄弟怨恨,家族中人及同乡朋友厌恶,为什么还要去行恶而成小人呢?各位同学想到这些,就可以知晓应立什么志了。

勤学

已立志为君子,自当从事于学。凡学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笃也。从吾游者,不以聪慧警捷为高,而以勤确谦抑为上。诸生试观侪辈之中,苟有虚而为盈,无而为有,讳己之不能,忌人之有善,自矜自是,大言欺人者,使其人资禀虽甚超迈,侪辈之中,有弗疾恶之者乎?有弗鄙贱之者乎?彼固将以欺人,人果遂为所欺,有弗窃笑之者乎?苟有谦默自持,无能自处,笃志力行,勤学好问,称人之善,而咎己之失,从人之长,而明己之短,忠信乐易,表里一致者,使其人资禀虽甚鲁钝,侪辈之中,有弗称慕之者乎?彼固以无能自处,而不求

⑷ 贵阳阳明祠内王阳明先生的《训士四条》和《论语四条》木刻全文内容有谁人知道

先生训士四条
诸生相从于此,甚盛。恐无能为助也,以四事相规,聊以答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学,三曰改过,四曰责善。其慎听毋忽!
立 志
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虽百工技艺,未有不本于志者。今学者旷废隳惰,玩岁愒时,而百无所成,皆由于志之未立耳。故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漂荡奔逸,终亦何所底乎?昔人所言:「使为善而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乡党贱恶之,如此而不为善,可也。为善则父母爱之,兄弟悦之,宗族乡党敬信之,何苦而不为善、为君子?使为恶而父母爱之,兄弟悦之,宗族乡党敬信之,如此而为恶,可也。为恶则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乡党贱恶之,何苦必为恶、为小人?」诸生念此,亦可以知所立志矣。
勤 学
已立志为君子,自当从事于学。凡学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笃也。从吾游者,不以聪慧警捷为高,而以勤确谦抑为上。诸生试观侪辈之中,苟有「虚而为盈,无而为有」,讳己之不能,忌人之有善,自矜自是,大言欺人者,使其人资禀虽甚超迈,侪辈之中有弗疾恶之者乎?有弗鄙贱之者乎?彼固将以欺人,人果遂为所欺,有弗窃笑之者乎?苟有谦默自持,无能自处,笃志力行,勤学好问;称人之善,而咎己之失;从人之长,而明己之短,忠信乐易,表里一致者,使其人资禀虽甚鲁钝,侪辈之中,有弗称慕之者乎?彼固以无能自处,而不求上人,人果遂以彼为无能,有弗敬尚之者乎?诸生观此,亦可以知所从事于学矣。
改 过
夫过者,自大贤所不免,然不害其卒为大贤者,为其能改也。故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诸生自思,平日亦有缺于廉耻忠信之行者乎?亦有薄于孝友之道,陷于狡诈偷刻之习者乎?诸生殆不至于此。不幸或有之,皆其不知而误蹈,素无师友之讲习规饬也。诸生试内省,万一有近于是者,固亦不可以不痛自悔咎,然亦不当以此自歉,遂馁于改过从善之心。但能一旦脱然洗涤旧染,虽昔为盗寇,今日不害为君子矣。若曰吾昔已如此,今虽改过而从善,将人不信我,且无赎于前过,反怀羞涩疑沮,而甘心于污浊终焉,则吾亦绝望尔矣。
责 善
“责善,朋友之道”;然须“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爱,致其婉曲,使彼闻之而可从,绎之而可改,有所感而无所怒,乃为善耳。若先暴白其过恶,痛毁极诋,使无所容,彼将发其愧耻愤恨之心;虽欲降以相从,而势有所不能。是激之而使为恶矣。故凡讦人之短,攻发人之阴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责善。虽然,我以是而施于人,不可也;人以是而加诸我,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师也,安可以不乐受而心感之乎?某于道未有所得,其学卤莽耳。谬为诸生相从于此,每终夜以思,恶且未免,况于过乎?人谓“事师无犯无隐”,而遂谓师无可谏,非也. 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盖教学相长也。诸生责善,当自吾始。

⑸ <<父母怒之,不作于意>>翻译

父母怒之,不作于意
伯俞有过,其母(笞) 之泣,其母曰:“他日笞子未尝见泣,今泣何也?”对曰:“他日俞得罪笞尝痛,今母力不能使痛,是以泣。”故父母怒之,不作于意,不见于色,深受其罪,使可哀怜,上也;父母怒之,不作于意,不见其色,其次也;父母怒之,( 作于意),( 见于色),下也

翻译:父母对自己发怒,自己不记恨(父母)
伯俞做错了事情,他的母亲用鞭子打他,他哭了。他的母亲说,以前打你,没见你哭过,今天怎么哭了?他说,以前我做错了事情母亲鞭打我,我感觉到很痛,今天母亲鞭打的力量达不到使我痛的地步,(母亲由于年纪大而没有了力气,这里用来说明母亲年长力衰)所以我哭了。所以当自己做错了事情,父母生气的时候,心中不记恨,脸上不显露痛苦,坦诚地接受父母的责罚,这是最高的境界(孝顺);父母责难,心中不记恨,脸上不显露痛苦,这是第二层境界;心中记恨,脸上显露出怀恨的样子,这是最低的境界(不孝)

⑹ 孟荀善恶论

哦 孟子认为,性善可以通过每一个人都具有的普遍的心理活动加以验证。既然这种心理活动是普遍的,因此性善就是有根据的,是出于人的本性、天性的,孟子称之为“良知”、“良能”。
《孟子 我也,我固有之也。”?
《孟子·公孙丑上》:“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
恻隐和羞恶是人的一种心理常态,孟子说“人皆有之”,即认为这种心理常态是人人具有的,无一例外,以此是带有普遍性的。普遍存在的,也就是天然所固有的。无一人能够例外,非个人能力所及,于是就成为一种绝对,一种极致。所以孟子说性善“人皆有之”,又说“我固有之”。孟子认为,这种人心所固有的心理常态就是仁义的萌芽之所,是仁义礼智的本原。

既然人是性善的,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充分施展人的这一性善本质,也就是如何依据性善而实践的问题了。

孟子认为,虽然人的本性是善的,但是每一个人的作为都有善有不善,并非可以不加努力完全自动地依据本性去行善。遵守性善的人,就是顺受其正,就得天之助,得人之心,就是正命,就得以成功。不遵守性善的,就不得天助,不得人心,就非正命,就要逆天而亡。有行之者,有不行之者,孟子学说最后的关键是聚焦在“取舍”一点上。所以孟子说:“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强调一个“求”字。

孔子重“仁”,孟子重“义”。“仁”与“义”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在内涵上却是可以合为一体,重合为一的。“仁”具体化就是“礼”,遵“礼”而行就是“义”。《孟子·尽心上》:“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仁”与“义”的差别,不在于概念的内涵不同,而在于理论与实践的不同。“仁”是名词性的,是理论上的、本体的、静止的。“义”则具有行为和实践的含义,是动词性的一个概念。《孟子·公孙丑上》:“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又《孟子·离娄上》:“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又《孟子·尽心上》:“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仁”是一个原则,一个标准。“义”是有所作为,有所取舍,以达到这个原则和标准。所以孟子说“仁”是“居”,是“宅”,而称“义”为“路”。依“仁”而行,有所由,有所取舍,就是“义”。所以“义”是一个带有实践性倾向的概念。

在孟子当时,关于“仁”、“义”这两个概念,诸家已有争论。《管子·戒》说:“仁从中出,义由外作。”告子也持此说,认为:“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以仁为内,以义为外,即以仁为本性和本体的,以义为非本性和非本体的。其目的有可能是为了否定作为本体的“义”的概念,但从中仍然可以看出《管子·戒》与告子强调“义”的外在实践性的合理倾向。《孟子·告子上》说:“孟季子问公都子曰:‘何以谓义内也?’曰:‘行吾敬,故谓之内也。’”孟子坚持认为“义”与“仁”没有内外之分,反对“义”为外,而强调“义”出于天,出于普遍心理。但孟子说“义”是“行吾敬”,“敬”就是“仁”,“行吾敬”就是“行仁”,对于“义”的实践特点是明白承认的。?

“义” 的关键问题在于取舍一点,孟子提出性善说的目的也是要归结于取舍的选择。所以孟子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又引孔子语说:“操则存,舍则亡。”孟子自述,则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引孔子语说:“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又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万物皆备于我。强怒而行,求仁莫近焉。”

孟子说过的几句最著名的话:“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万物皆备于我”和“舍生而取义”,都是从“义”的取舍意义上的阐述,其逻辑线索则来自于他的性善理论。性善论表面上看是对人性的抽象论述,实际上则是孟子思想中实践原则的最得力的理论论证。?

由此可见,性善论是一个实践的概念,而非出于严格的逻辑推理。但是,孟子在提出性善论时,却赋予了它一个逻辑论辩的形式,孟子自己也以“好辩”自诩,这就等于是承认了性善是可以通过逻辑进行论证的,结果反而使性善论的问题复杂化了。?

《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 在这一段论辩中,“熊掌”的价值大于“鱼”的价值,为世所公认,应视为公理。所以从“鱼”到“熊掌”的推理:“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是符合逻辑的。但是第二个命题“舍生而取义”中,以“生”比同于“鱼”,以“义”比同于“熊掌”,这个前提条件并非世所公认,所以这个环节是独断的。因而“义”的价值大于“生”的价值的结论:“舍生而取义”,也是独断的,是不能成立的。 在这一逻辑推理中,孟子确实做出了一个论辩的形式,但其“好辩”性质实有赖于道德的力量。

《孟子·告子上》:“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在这一段论辩中, “白羽之白”、“白雪之白”、“白玉之白”一组三项,和“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一组三项,具有同样的逻辑关系。如果肯定第一组是符合逻辑的,则第二组也是符合逻辑的。如果否定第一组的逻辑关系,则同样也否定了第二组的逻辑关系。实际上这两组关系都是符合逻辑的。从第一组的三项中,可以抽象出共项“白”,同样,从第二组的三项中,也可以抽象出包括人在内的三种生命物的共项“性”。凡有生命之物都有共同的“性”,就是求生,不论是犬、牛还是人,都要求生,这符合事实,并没有错。在这一段中,孟子先设下“白羽之白”、“白雪之白”、“白玉之白”三项,引导告子予以肯定。然后又设下与之并列的“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三项,但却否定其逻辑关系,这是不能成立的。孟子否定了后一个系列,实际上也已经否定了前一个系列,孟子的论证等于是在用不符合逻辑的论据证明不符合逻辑的结论。所以,孟子的论证是有矛盾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都是不成立的。孟子这样论证,实际上还是利用了伦理道德的因素,因为一般来说,人们都不愿意将自己与犬、牛这样的动物相提并论。突出人在世界中的主宰地位,以人为自然界的核心,把人从整个生物界中分离出来,这是儒家人本思想的主要观念。孟子以此观念作为这一段逻辑论证的先在前提,所以说它是独断的。

《孟子·滕文公下》:“公都子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也?’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孟子以“邪说诬民,充塞仁义”,“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所以要大张旗鼓地对儒家学说做一番维护论证,认为只有“能言距杨墨”,才是真正的“圣人之徒”,自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为后世滔滔雄辩者所师法。但是另一方面,孟子对于诸子百家不同学说的态度,就没能像《易传·系辞下》的“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也没能像《庄子·天下篇》的“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对各家学说给予长短两方面的分析。孟子是以“一治一乱”的判断方法来评价诸子,对诸子进行是非取舍。或者仁,或者不仁。或者可以治,不可以治则必可以乱。孟子对待其他诸子的态度,从理论上的全面否定,一至情绪上的声色俱厉,实开李斯禁百家语和董仲舒罢黜百家的先河。

然而由此也引发了历代学者对孟子的批评。

孟子认为性本善,但恶从何来?程颐在解释“恶”时,说它不出于心,即不出于性。《程氏遗书》卷十八:“‘问心有善恶否?’伊川曰:‘心本善,发于思虑则有善有不善。若既发则可谓之情,不可谓之心。’”但是朱熹又提出疑问。《朱子语类》卷九十五:“履之问:‘心本善,发于思虑则有善有不善,如何?’曰:‘疑此段微有未稳处。盖凡事莫非心之所为,虽放僻邪侈,亦是心之为也。’”

《朱子语类》卷五又说:“心之本体未尝不善,又却不可说恶全不是心。若不是心,是甚么做出来?”

吕思勉先生说: “如实言之,则告子之说,最为合理。凡物皆因缘际会而成,人性亦犹是也。人性因行为而见,行为必有外缘,除却外缘,行为并毁,性又何从而见?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此说最是。性犹水也,行为犹流也。决者,行为之外缘。东西,其善恶也。水之流,不能无向方。人之行为不能无善恶。既有向方,则必或决之。既有善恶,则必有为之外缘者。问:无决之者,水之流向方若何?无外缘,人之行为善恶如何?不能答也。必欲问之,只可云:是时之水,有流性而无向方;是时之性,能行而未有善恶之可言而已。佛家所谓‘无明生行’也。更益一辞,即成赘语。孟子驳之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误矣。水之过颡在山,固由搏激使然,然不搏不激之时,水亦自有其所处之地,此亦告子之所谓决也。……故孟子之难,不中理也。”

二 学术界对于荀子性恶论的理解

荀子认为,人之命在天,“无天地,恶生?” 天地者,“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既然人是由天而生的,人情也就出于天情,同于天情。出于天情同于天情的人情就叫做“性”。所以荀子说:“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 。?

荀子说:“好恶、喜怒、哀乐,夫是之谓天情。”又说:“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荀子和孟子一样,认为食色喜怒等是人的先天性情,是人情之所不能免,是人所共有的。但是,在性情与仁义的关系上,荀子则与孟子不同。孟子把食色和仁义都看作是出于先天的人性,其中仁义是大体,食色是小体;仁义好比是熊掌,食色是鱼。荀子则认为人性只限于食色、喜怒、好恶、利欲等情绪欲望,不论“君子”“小人”都一样。所以荀子说:“人之生也固小人。”“人之生也固小人”就叫作“性恶”。至于仁义,则是由后天所学、所行、所为而获得的。?

《荀子·荣辱》:“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酸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是又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执注错习俗之所积耳。汤武存则天下从而治,桀纣存则天下从而乱,如是者岂非人之情固可与如此,可与如彼也哉?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人之生固小人,无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尧禹者,非生而具者也,夫起于变故,成乎修为,待尽而后备者也。”?

《荀子·性恶》“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荀子认为:“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性、情欲都源于天,因此人对于性、情、欲最多只能是“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天能生物,不能辩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天不能治人,叫做“天人之分”。既然有“天人之分”,就可以有人治,有人与天情、天性的对抗。所以,荀子学说最后的关键是聚焦在了“天人之分”一点上。?

《荀子·正名》:“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

“不可学、不可事而在天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

伪即为,意即人类的作为。性和情是天生的,人不可干涉,也不应该干涉。但人的后天选择、思考、学习、行事,却完全取决于人,应该由人自己承当,“天”也同样不可以干预人事。“伪(为)”与“虑”与“学”与“行”,正是荀子思想中所最终强调的部分。荀子著《劝学》、《修身》诸篇,并以此作为《荀子》全书的开始,是有着特殊含义的。?

荀子认为,礼义是出于圣人君子之伪(为)。《荀子·儒效》:“彼求之而后得,为之而后成,积之而后高,尽之而后圣。”“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积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伪(为)是建立仁义、消化性情的关健,是在否定了孟子之后,礼义和人治赖以重建的新的根据。“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荀子说:“小人可以为君子而不肯为君子,君子可以为小人而不肯为小人,小人君子者,未尝不可以相为也。”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就在于为与不为。《荀子·性恶》:“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能行,能止,能为,即是君子。小人循性而不知为,君子明天人之分,化性起伪,不舍于性而求有为,性与为既是有区别而对立的,又是一致而并存的。性虽具有欲望,但性本不怎样恶,不加以节制才乱,才恶。所以荀子说:“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
有了“为”的概念以后,“性”之“恶”的情况就得到了淡化,以至于在《荀子·礼论》中,“性”与“为”趋向于一致,即“性伪合”。“性伪合”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表现在方法上,是“学”的方法和途径。“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积善成德,圣心备焉。”“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 “为” 不舍弃“性”而独在。“为”与“性”相联结的关键环节,就是“学”。其二,荀子往往以礼义并称,区别于孟子的以仁义并称。荀子对礼学有着重要的阐述,“性伪合”表现在具体内容上,就是礼。如果说孟子是在孔子“仁”的概念之后着重建立了“义”的概念,那么荀子就是继孟子之后着重建立了“礼”的概念。冯友兰先生以孔子、孟子、荀子为先秦儒家三个最大的人物,是很正确的。

性恶论在名声上自然没有性善论那么入耳。其实,就如同性善论并不能使人自动行善一样,性恶论的含义也并非准许人随意作恶。性恶之恶就其本义而言,是指人类作为一种生物,所本来具有的生存本能。是生物就要生存,就一定要求生。既然一定要求生,也就没有必要否定它,回避它。荀子的做法只是没有回避它而已。从这一点来看,荀子直指人的本性,较之孟子的多方论辩更具有“因人情”的一面。孟子的学说是以性善论作为开端的,但是却以诋距杨墨作为结束。荀子背负性恶的恶名,但却具有更多的合理性。

性恶论并非一定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试以法家韩非为例:

韩非主张人性恶比荀子更加鲜明彻底。《韩非子·.奸劫弑臣》说:“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子、父,至亲也,而或谯或怨者,皆挟相为而不周于为己也。”《韩非子·备内》说:“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既然人性本恶,那么就只有接受其恶的本性,唯其如此,才合乎天意。所以韩非认为,人性是自然而成的,所以现行政治政策就必须以人的本性为依据,要因循它,而不是对它加以否定。 “因”或者说“循名责实”是法家学说中一个重要原则,早于韩非的慎到曾说:“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谓因。”韩非也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故明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税赋以均贫富,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使民以力得富,以过受罪,以功致赏,而不念慈惠之赐。此帝王之政也。”法家明确表示不要亲情,不要恩惠,因为亲情和恩惠会连带出许多复杂的因素,把社会秩序搞乱。人是自为的,亦即利己的,因此不可能使人利他。但是恰恰是因为有人的利己,才可以使人由自为转为为公和利他。因为人为了利己,就必须依循国家政策的引导,也必须躲避国家法律的惩罚。于是,利己转而成为了利他。法家是最强调国家秩序的,而法家的人性论理论基础则是毫不隐讳地承认利己,承认性恶。

对于荀子性恶论的本意,学术界也曾有学者予以理解,甚至支持荀子的观点。

冯友兰先生说:“荀子最著明的是他的性恶学说。这与孟子的性善学说直接相反。表面上看,似乎荀子低估了人,可是实际上恰好相反。荀子的哲学可以说是教养的哲学。他的总论点是,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努力的产物。价值来自文化,文化是人的创造。正是在这一点上,人在宇宙中与天、地有同等的重要性。”“照荀子所说,凡是没有经过教养的东西不会是善的。荀子的论点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伪,就是人为。”“禽兽有父子,有牝牡,这是自然。至于父子之亲,男女之别,则不是自然,而是社会关系,是人为和文化的产物。它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精神的创造。人应当有社会关系和礼,因为只有它们才使人异于禽兽。从这个方面的论证看来,人要有道德,并不是因为人无法避开它,而是因为人应当具备它。”

吕思勉先生说: “荀子最为后人所诋訾者,为其言性恶。其实荀子之言性恶,与孟子之言性善,初不相背也。伪非伪饰之谓,即今之为字。荀子谓‘人性恶,其善者伪’,乃谓人之性,不能生而自善,而必有待于修为耳。故其言曰:‘涂之人可以为禹则然,涂之人之能为禹,则未必然也。’夫孟子谓性善,亦不过谓涂之人可以为禹耳。”?

三 由孟荀异同略论儒学体系的性质

荀子和孟子二人,荀子主性恶,孟子主性善,荀孟的不同不在于儒家“仁”的思想的差异,也不在于儒家逻辑论证方法的差异。孔孟荀三人所以能并列为早期儒家大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孔孟荀三人在思想和方法论上的一致。荀孟所以不同,是因为二人在儒学的理想与实践上有着不同的侧重。表面上看性善、性恶正相反对,实际上却更加反映了荀孟二人极为一致的儒家本色。

孟子和荀子都认为性不是不可以改变的,不是决定一切的,所以所谓性善性恶,先天后天,原也就无所谓善恶,性善性恶只是二人逻辑论证的不同前提而已。孟子的“义”出乎心性,但是“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也”。“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仁义者,“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先天虽有的,后天也有可能会失去。荀子的仁义虽在生性天情之外,但君子“化性起伪”,“强学而求有之”。先天没有的,后天也可以具备。所以先天有没有并没有关系,关键是要看后天能不能拥有。所以说,性善论与性恶论是同样归结为儒家“仁政”理想和“求”与“学”的实践原则,在此一点上二者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孟子和荀子既然一致,为什么会有一人主张性善、一人主张性恶?其原因即在于二人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对此,司马迁早有指出。《史记》将孟子与荀子合传,是有其充分考虑的。?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司马迁评价孟子说:“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又说孟子“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所谓“所如者不合”与“迂远而阔于事情”,是说孟子的学说主张与当时的社会现实相差太远,孟子被认为是过于理想化了。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司马迁评价荀子说:“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而春申君以为兰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废,因家兰陵。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禨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猾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所谓“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说明到荀子时社会现实更趋恶化,更不容提出过高的理想。

孔孟荀三人的身世环境属于同一类型,都有所谓是非淆乱、老而发愤的经历。但孔子生当春秋末年,孟子生当战国前期,社会政治状况毕竟要好一些,使人感觉尚有药可救。而荀子生当战国末年,作为春秋战国最后一位集大成的学术大师,所感受到的社会环境的险恶,以及来自儒家统系的责任感和心理压力,都在孔子孟子之上。所以荀子专意著作了《性恶》一篇,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孟子讲仁义,把仁义概念建立在对人的心理分析之上。为了强调仁义,所以深自树立,高自标榜,以求激励人心,要求人在后天行事中保持其本心,是俗语所说的“唱红脸”。表面上讲性善,实际上重在后天行事。荀子讲仁义,但荀子生当战国末年,当时的情况已是人人争于利欲,君子与小人同恶,固不宜倡言心性之善,于是只有深明其恶,以求人能反躬自救,要求人在后天生活实践中厉行改造,有佛家世纪之末救世出苦海之意,是俗语所说的“唱白脸”。孟荀二人性善论与性恶论态度虽然相反,但 “仁”的主张一致,强调后天实践一致,并且性善论或性恶论的独断的逻辑论证方法也是一致的。

社会政治格局是有变化的,学术的发展也是有变化的。在这方面以法家的论述最为充分,如《韩非子·五蠹》说:“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李斯秦始皇三十四年奏议:“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儒家的发展,有一个由“仁”向“义”、“礼”,直至向法家的“法”过渡的流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性善论与“义”相联系,性恶论与“礼”相联系,核心是“仁”。“义”与 “礼”仍然是仁,之所以有性善论与性恶论的不同,则是原于历史环境的变化。“义”与“礼”变了,性善论与性恶论变了,但是“仁”没有变,儒家体系的独断性质也没有变。

⑺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说:“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 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

C 韩非子认为人性恶,A项认为人性有善有恶,B项认为人性善,C项认为人性恶,D项认为人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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