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有一个老人去世了,赡养老人怎么修改呢
新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已于近日开始。按照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有在2020年进行相关内容申报的,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 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
12月7日,12366工作人员答复《中国经营报》记者时表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12月1日正式开始申报确认,目前个人所得税APP系统已经升级,纳税人可以在手机端更新系统并完成确认。
该工作人员提醒,由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事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所以即使2021年度的附加扣除内容和2020年一样,纳税人也需要点击确认,这样扣缴义务人才能在2021年1月份完成相关的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已经下发了相关通知。记者获得的一份北京某中字头事业单位通知中指出:“2019年1月起我单位在工资中实施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通知还明确指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对此,一位税务系统人士解释,由于新更新的个人所得税APP系统,在首页显示若用户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但实际操作中如果用户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2021年1月用户的扣除是没法顺利完成的。
“用户不对信息进行确认,系统只会默认其填报的扣除信息有效但不会自动在下一年度生效,因此为了保证纳税人能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需要自己确认。”上述税务系统人士告诉记者。
此外,如果纳税人在2021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变化,则需要针对具体内容进行如实申报。比如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或者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上述税务系统人士则表示,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实施,经过一年的普及和传播,目前纳税人对申报流程已经比较熟悉,因此相应的税法遵从度也较之前有所提高。
“不过,现实中仍然要提醒纳税人如实申报,因为按照规定,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会保存五年。因此,纳税人要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负责。”该人士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可以让扣缴义务人从确认月份的次月开始进行扣除,或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其结果都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贰』 个人所得税老人去世怎么删除
摘要 在手机中下载个人所得税软件,软件中更改信息就可以了,
『叁』 个税赡养老人专项到底怎么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肆』 赡养父母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父母的专项扣除办法: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在个税中定额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则可以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个税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伍』 个税赡养父母过世怎么修改
个税赡养父母过世修改方法:
1、打开个税app,首页点下“赡养父母”进入;
2、阅读申报注意事项,点击下边按钮就好了;
3、核对自己的信息,点击按钮下一步;
4、设置扣除年度,点下选择被赡养人;
5、点击添加;
6、填写父母一方信息即可,然后点击保存;
7、回到赡养老人列表,点击已经添加的老人项目;
8、选择好被赡养老人之后,点击下边的“下一步”按钮;
9、如果非独生子女,点下“共同赡养人”下的“添加共同赡养人”;
10、跟前边添加配偶、父母一样的流程添加兄弟姐妹等分担赡养老人的信息,然后选择就好了;
11、选择申报方式,及扣缴义务人;
12、确认弹窗,点击“继续提交”按钮;
13、申报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陆』 个税赡养老人怎么扣
依据《国务抄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柒』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条件如下:
1、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2、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指年满60岁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