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现在法律中规定:父母给子女的抚养费每月是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
B. 抚养费该出多少
子女抚养费如何负担?
2008-09-19 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费给付的具体数额、方式和期限的若干问题如下:
1.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抚养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给付的方式和期限如何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给付方式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3.成年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的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的学历教育,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确实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然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4.父母是否可以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不得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5.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出现下列情形,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而父亲或母亲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③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编辑:律海)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费给付的具体数额、方式和期限的若干问题如下:
1.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抚养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给付的方式和期限如何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给付方式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3.成年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的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的学历教育,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确实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然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4.父母是否可以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不得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5.离婚后,子女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出现下列情形,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而父亲或母亲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③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编辑: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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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父母给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是多少
父母给抚养费到小孩十八周岁为止,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D. 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复定,关制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