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养老机构策划的具体流程。
开业,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应事先准备和落实的各项具体事项,由于不同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模式不同,经营规模和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有别,因此,事先准备的程度因人而异。
但按照现行办事流程和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选定经营场所、筹措投资资金、场所装潢装饰、招聘员工、申请注册、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开户手续、其他事项,诸如员工培训、管理规章、行业审批等。
一、选定经营场所
无论是规划新建,还是旧房改造,养老机构的经营场地选址属于综合考量的结果,既包括土地营运成本,又包括租金价格,同时,还涉及周围环境分布状况以及国家和地区综合规划要求。
在此,为了协助创业者了解和掌控投资方向,我们仅就涉及养老服务对象所关心的层面提供一些选择经营场所应该注意的事项。
1.基地选址应该注重交通方便,临近城市医疗点,这样有助于依托社会医疗资源;
2.环境配置应该以绿色环境为主题,远离噪声和污染源,让老年亲近自然、享受自然;
3.用地规模宜考虑远期发展,且地形地貌平整,不宜有过大、过多的高差,便于年老体弱者行动;
4.主要出入口宜设在城市次要道路上,道路设计应简洁流畅,方便救护车、消防车及轮椅通行;
5.主要道路应有足够的夜间照明设施,并有明显的交通标志;
6.严禁将养老机构设置在《市环境保护条例》和市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污染区、危险区以内的区域;
7.禁止利用危房、简易房设置养老机构,房、简易房的鉴定,按照市建设行政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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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筹措投资资金
筹措资金是成功开业的基础和前提,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或者规模,在正确估算的前提下,必须事先准备足够的投资资金,有关具体的投资金额因人而异,无法具体评估,就资金来源而言,筹措资金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有资金:即个人所拥有的可变现资产
2.银行借款:即向银行提出融资计划
3.合资经营:即联合其他人员共同投资,风险和利益共担
4.综合野猛融资:即在投入自由资金的前提下,即向银行贷款同时伙同他人合资经营
三、场所装潢装饰
基于养老机构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养老机构的装潢装饰应尽量体现温馨、方便、惬意,在保证监护系统、应急系统、照明系统、卫生系统等安全配置的前提下,具体的要求建议如下:
1.基调:由于养老机构属于关怀性住宅或公寓,人员流动并不频繁,但对环境设施的便利性要求非常高,其次,周围环境的布置应力求自然韵味;
2.墙面:外墙面尽量体现现代元素,要融合整洁、大气、宽阔的设计风格;
3.色调:房间内以自然采光为主,辅以照明用灯,不必讲究现代灯光感觉,以体现自然的韵味,内墙面尽量点缀一些山水画,不可使用广告图案来装饰;
4.其他:有关坡度、间距、布局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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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员工
按照《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暂行)》条例规定,养老机构人员除了服务技能要求外,对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比例关系有一定限制。
有关究竟配置多少服务人员以及员工如何适应经营者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创业者可在结合相关指导政策的基础上,依据服务宗旨和经营风格,进行针对性筛选和甄如携别。配置比例和技能要求如下:
(一)比例要求
1.护理员与住养老人的比例为:
(1)护理员与一级老人比例1:2.5至3.5;
(2)护理员与二级老人比例1:3.5至5;
(3)护理员与三级老人比例1:5至10;
(4)护理员与专护老人比例1:1.5至2.5。
注:一级老人指不能自理老人、二级老人指可半自理老人、三级老人指可自理老人、专护老人指完全不能自理和瘫痪老人。
2.行政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下;
3.城市养老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主要领导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接受社会工作类专业知识的培训;
4.养老机构内各专业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护理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合格,由市民政局发给《市护理员执业证书》后,持证上岗;
5.城市养老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配备一名以上的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
6.城市养老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专职厨师不少于一名;
7.各养老机构有专(兼)职营养士(师)。
(二)基本技能要求
1.管理员
(1)编制长中短期工作计划;
(2)定期统计资料;
(3)撰写年度总结和评估报告;
(渣脊伏4)分析经营和管理问题,积极谏言并采取的相应对策;
(5)制定工作人员、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的职责说明、工作流程及组织机构图解;
(6)制定工作人员选拔、培训、使用、管理、奖惩的相关制度;
(7)组织管理老人物质生活、文化娱乐、保健康复、医疗卫生等工作;
(8)创建并实施有序的生活、娱乐、康复、医疗等活动;
(9)根据住养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督导护理员实行分级护理和分类管理;
(10)建立完整的入院老人档案资料和数据库,包括入院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老人照片及联系人等与老人有关的所有资料
(11)接受并接待社会咨询,及时处理各种投诉;
(12)及时处置照明、报警、取暖、降温、通讯、生活设备、排污等设施出现的问题,保证其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13)维护并保持院容院貌整洁、室内外环境干净舒适,绿化布置合理,四季常绿。
2.护工
(1)清洁居室卫生,整齐摆放室内物品,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无积灰,定期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2)供应开水,并提供洗澡用水和膳食,代为传呼电话、邮递信件、代购物品、代办储蓄,存放保管贵重物品等;
(3)在设有电视机、报纸杂志、书刊的老年人阅览室协助老年人娱乐;
(4)督促老人按时起床、休息、参加院内组织的各项群体性活动;
(5)保持老人服装得体、干净;
(6)酌情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
(7)为行走不便的老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等;
(8)24小时值班并巡视居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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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师暨康复师
(1)每天组织能起床活动的老人开展群体康复,对卧床老人开展个体康复,并定时进行康复评估;
(2)为老人建立身体健康档案。保健病史(无医务室的养老机构作老人院程记录)原则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对入住病区的患病老人按完整病历(大病史)书写,并按卫生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病史质量评比;
(3)定期查房,每周一至二次,做到护理、治疗到床头;
(4)入院前做到每位老人进行体检,入院后每年体检一次;
(7)医务人员确保各项治疗措施的落实,严禁医疗事故。
4.厨师暨营养师
(1)每周有食谱,一周食谱不重样,荤素、干稀搭配合理;注意饭菜的保温;一日三餐适(2)根据老人需要,制作软食、流质及特殊饮食,尊重少数民族习惯,根据需要分灶供应;
(3)饮食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每天对荤、素食品进行留样,并保留24小时;
5.心理咨询师
(1)建立老人与老人、老人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的氛围,让每位能开口说话的老人每天开口说话半小时以上,工作人员定期与老人谈心,并做好谈话周记(在个案记录中体现)。及时掌握每个老人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办法,保持老人最佳的心理状态;
(2)每周组织老人开展一次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娱乐活动和各类兴趣小组,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
(3)每年至少二次组织大型的为老人送温暖、送欢乐活动,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碍。帮助老人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努力营造大家庭色彩,基本满足老人社会交往和社会情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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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注册
注册的目的在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成立合法生产经营企业,创业者可就近前往区县所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注册登记手续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发给《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填写完《申请登记表》后,将《申请登记表》送交发表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将有关文件报送区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申请者获得营业执照后,即成为个体合法工商户,就可以开始营业。
申请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开业登记,除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以及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外(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申请表格),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1.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经营场地证明:
(1)租房协议书或产权证明
(2)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
(3)利用公共空地、路边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经营场地的应提供市政、城管、土地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件或许可证
3.其他证明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职业状况承诺书
4.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六、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成功获得工商营业执照以后,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在工商注册或单位所在的区县(地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所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及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证明;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5.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6.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
7.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七、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并刻制公章之后,即可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每个法人仅可开立一个基本帐户,用以提取现金及日常结算支付等,并可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再开立其他的一般帐户。
(一)开立账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5.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7.法人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副本的复印件(通常招商银行需要);
8.房屋租赁协议(一般基本户开户行需要);
9.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支票领购手续
1.经办人的照片;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3.设置开立帐户的密码(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三)购领支票
1.支票购领本(要经办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工商银行)
3.预留银行印鉴,当时填写手续费和工本费的单子。
❷ 办养老院的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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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养老院可行写报告编写纲要
前言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养老产业现状与发展
第三章项目背景和特点
第四章项目的建设内容
第五章项目的技术与保障体系
第六章管理与经营
第七章行业与市场分析
第八章市场营销策略
第九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第十章融资计划
第十一章财务预测
第十二章风险控制
第十三章结论
第十四章附件清单
❸ 想开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给你一个完整的程序,
目前养老走社会化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办设养老机构。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一个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详情参考以下 第二章 审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二条
社会福利机构在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执业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补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1999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1999年12月30日 (中央法规) 最好去民政局咨询
❹ 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写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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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养老院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项目运营、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科学预测与分析研究,为项目决策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投资与工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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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概述
1.2 编制依据及研究范围
1.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主要结论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背景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三章 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3.1 项目选址
3.2 项目区概况
第四章 项目运营
4.1 功能服务
4.2 主要任务
4.3 服务半径
4.4 服务方式及时间
4.5 与周边福利机构的关系
第五章 建设方案
5.1 工程方案
5.2 设备方案
第六章 项目组织管理
6.1 组织机构
6.2 劳动定员
6.3 实施进度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 编制依据
7.2 估算范围
7.3 投资估算
7.4 资金筹措
7.5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八章 社会效益分析
8.1 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8.2 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8.3 社会评价结论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9.1 结论
9.2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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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老人入住养老院,需要进行哪些入院评估
分析体检报告
老人入住前,应按养老机构要求提供其最近两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内容应包括胸透、肝功能、骨密度、血糖、血常规等,以及养老机构认为应该提供体检报告对于老年人能力评估至关重要,它是快速判断住养老人基本身体状况,判定护理需求的重要依据。因此,老年人如有住养需要,首先要准备好符合养老机构具体要求的体检报告。
通过观察询问,初步判定能力等级
在试住期就能接受较有针对性的护理服务,养老机构首先会对新入住老人进行初评,了解其基本行为能力和精神认知状况,如考察他们肢体协调能力、语言表述力、记忆力等。
通过知识问答、对话交流、询问家属的方式进行,工作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会通过直接观察、间接询问、借助道具等方法,对老人进行基本评估。某些养老机构对新入住老人需到评估室接受包括用餐进食、洗澡梳妆、穿衣穿裤、平地行走、上下楼梯、如厕等在内的对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以及精神状况的初评,从而为确定护理等级和入住区域等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
依据评估体系,得出系统评估报告
通过初评的老人,便会进入养老机构开始试住生活,并在试住期间完成系统评估。养老机构在整合各种参考量表基础之上,会构建起一个评估体系,对新入住老人的日常生活能力、精神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和适应能力、营养状况、疾病等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定。
❻ 办养老院为什么要资产评估
目前养老走社会化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办设养老机构。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一个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详情参考以下
第二章 审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二条 社会福利机构在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执业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补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❼ 有谁知道福利中心、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编写
这是一家养老机构的可行性报告的案例,可以参考
现在是市场经济,与其他行业一样,要办养老院,也要进行市场调查,进行可行性分析。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开办养老院,仅有爱心是不够的,抱着赚钱的目的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养老服务是微利甚至是不盈利的。当然,也确有人投资建养老机构纯为回报社会,不为赚钱也不图虚名,即是如此,养老机构开办以后,也还有个维持良性动转的问题,即如何保持其自身发展。
盈亏的主要因素是入住率和服务成本,这里的服务成本是指为老人服务所必需的,有房租、防暑降温取暖费、水电煤气费、工资、办公费用、维修费、大型资产折旧费等,都要考虑在内。其计算公式为(预期入住人数╳收费)-服务成本即为盈亏,收费项目主要有床位费、生活费、取暖费三项,养老机构也可就其他服务项目收取约定的费用。
一、办院可行性分析
养老服务业是一个投资回收周期比较长的行业,对此,投资者要有清醒的认识。进行可行性分析要考虑的因素有:目前本地区同行业总量(床位数)及分布情况,本地区老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尽可能了解和收集其他养老机构的入住情况,地理位置的交通和环境情况等。
盈亏的主要因素是入住率和服务成本,这里的服务成本是指为老人服务所必需的,有房租、降温取暖费、水电煤气费、工资、办公费用、维修费、大型资产折旧费等,都要考虑在内。
办院的主要风险在于,一是入住率的不足,房租、人工费和取暖费等硬性开支不能得到有效摊薄,导致开办一年内甚至更长时间处于净投入状态,不能实现资产的良性循环。二是入住老人的收费风险,由于老人及子女的财务状态恶化等原因,造成入住老人不能及时续费,养老机构又不能强行将老人赶出门,造成垫付费用的局面。三是老人的意外伤害风险。老人属高发意外伤害和突发死亡率较高的人群,一旦产生纠纷,诉讼和调解对养老机构都带来人力和物力上的负担。
就深圳现状,试做开办养老机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 从市场角度
深圳是个适合老年人养老的的城市,各种公共设施以及一些收费较高的主题公园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深圳养老。目前深圳实际人口1200万,其中老年人口占到102万,占到9%多。全市现拥有养老机构21家,床位共计800余张,刚刚达到老年人口千分之二的最低要求,应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区域角度来看,——区和——区养老机构相对密集,市南老城区和——路东部人口居住密集区、——新区存在养老机构床位上的不足。
二、 目前深圳市内养老机构发展评价
深圳市养老机构应该说从数量上发展较慢,但总体运营水平不够高,特别是缺少象天津鹤童老人院、广州市寿星大厦、上海福利中心这样行业领军型的养老机构。具体来讲,
1、百床以上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收费较低(全部费用800元以下)的入住率一直很高,床位全年紧张。办这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前期投入较大,一般需要建设专门的院舍,配套设施齐全。
2、百床以上收费在1000元左右的养老机构,在深圳市场目前属于中档以上养老机构,目前存在一定程度的入住率不足,经营情况多在盈亏平衡点以下。但这种类型的养老机构是外地来养老的老人的首选,市场前景看好。
3、30张床位至100张床位之间的中等规模养老机构是深圳市养老机构的主流。这部分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数达到了规模效应的要求,硬性投入和老人生活费用都得到了合理摊派,机构管理还处在简单层次控制的范围之内,用人成本较低。这种养老机构经历前期的经验积累期,多数都实现了盈利。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这部分养老机构多自觉不自觉将服务群体逐渐定位在不能自理和半自理的老人群体。这一群体服务需求层面较少,日常消耗低,且收费较高。只要辅助于较好的医疗,是目前盈利概率最高的院所类型。
4、30张床位以下的小型养老机构,也称家庭式养老院,这种院所经营形式灵活,前期投入较小,特别适合生活小区内建设。经营这种类型养老机构的关键是争取物业和居委会的支持,在房屋租金等方便实现优惠。可能的情况下争取到福彩基金的投入,“星光老年之家”用这种方式争取到前期经营者少投入,再辅助于水电暖方面的优惠,压缩一下前期投入得不到摊薄的风险。经营这种养老机构可以附设开办学生餐桌和居家养老老人的午餐派送,以弥补盈利能力不足。
目前这种养老机构在本市经营平均状况较差,对经营者的运营水平和承受压力的能力挑战较大,每年都有不能通过年检被淘汰的养老院。迫切需要专业人士介入,对这种养老机构财务运营进行专业指导,或采取集团式经营方式,统一采购、统一配餐、统一调配医护康复设施,达到降低服务成本的目的。
二、收支情况分析(以50张床位,四人间养老院为例)
一、 开办养老机构前期投入
1、租金投入,选择房屋时多选择租用经营状况不良、非网点性的疗养院、旅馆、幼儿园和工厂附设后勤设施,租金必须控制在200元/床/月以下(通常收费床位费为200元-600元),例:5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总建筑面积在700平方米以上,合理租金控制在年10万以下。
2、 房屋改造和简单装修费用,约投入6万元。
3、 基本设施配备。
a) 床、床头柜和一人一格的衣橱,约计800元×50=40000元。
b) 床上用品700×50=35000元
c) 室内每人一个圈椅200×50=10000
d) 电视每房间一个1000×15=15000
e) 活动室设施家庭影院一套,麻将桌2个,健身器材2件,预算约10000元。
f) 餐饮设施,灶具二套,餐具60套,消毒柜一个,冰箱一台,总控制在8000元。(可在开业时争取区政府或赞助单位的捐赠)
g) 洗衣设备,预算2000元。
h) 洗澡设备,预算5000元。
i) 办公设施,电脑、打印机各一台,面包车一部。(可时机成熟时再到位)
合计最小投入280000元。
4、开业仪式和相关宣传费用,约20000元。
以上租金+装修+设施+宣传=300000元
二、 养老机构年度运营投入
1、 员工工资。
院长(兼会计)1人计4000×12=48000元
副院长 兼采购1人计2000×12=24000元
护理员5人计1000×12×5=60000元
厨师2人计1200×12×2=26400元
以上共计9人计158400元。
2.伙食费成本300×50×12=180000元。
3、水电费400×50=20000元
4、 取暖费700平米×20=14000元
5、 办公费用600×12=7200元
6、 设备耗材、维护等2000元
7、 租金10万元。
以上投入合计482000元。
三、 养老机构收入预测(按80%床位利用率,680元收费)
1、床位费四人间200×12×50×80%=96000元。
2、服务费200×12×50×80%=96000元
3、餐费260×12×50×80%=124800元
3、水电费20×12×50×80%=9600元
4、取暖费80×3×50×80%=9600元
以上收入计336000元
四、 经营评估
1、 此种规模设计养老机构盈亏平衡点为全年平均入住率55%。
2、 可期达到全年平均80%的床位利用率,每年做1万元的资产折旧,5000元意外损耗,保守收入280000元。
3、每位老人入住时收取5000元意外保证金,可暂收付200000元,可60%用于抵付前期投入,其它做为周转资金和出院返还。
三、开办养老机构相关手续
一、开办养老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当地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规划;
(二)有规范的名称;
(三)有固定的场所和服务设施,有室外活动场所;
(四)有相应的资金(前期投入约1万元/床);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医生护士可通过与属地医院诊所签约实现)。
二、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构章程;
(三)资金状况证明;
(四)场所证明;
(五)消防安全、卫生防疫证明;
(六)与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的提供医疗服务协议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
三、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应办理如下手续:
1、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以及非本市组织、个人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人直接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本市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人应当向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市)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报市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审查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的时限为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
2、核准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申办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民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筹建,经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市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
3、 申办人取得登记证书后,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一)利用非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人凭登记证书到开办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利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人凭登记证书按事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三)开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人凭登记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四、养老机构享受优惠和社会资源利用
1、养老机构用水、电、安装电话实行居民价优惠。需每年到民政部门审批一次。
2、符合星光老年之家投入条件的,可申请福彩基金的注入。
3、可利用志愿者开展服务,降低用人成本,实现亲情服务。
4、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争取捐赠和赞助,补充老年生活费用的不足。
养老院的建设地块不仅要求土地属性、拆迁补偿、水电气市政条件等落实,更重要的是要分析地块周边环境,包括交通条件、居民区距离、周边人口数量和素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分析该地块是否适合建养老院、养老院服务对象(消费群体)市场容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