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的独生子女证是给谁发的
从领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在农村居住,在年满60岁之后,每月各发给50元的生活补助。山东各地从2005年已陆续开始兑现。独生子女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将享受优先照顾。政府还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办理机构: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申办对象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B. 独生子女证夫妻各人一本吗
独生子女证只有一本,自从2016年开放二胎以后就取消独生子女征。
C. 独生子女证持证人是对方的名字,我办理退休手续社保认可吗
独生子女证是夫妻双方一个证,上有双方名字,你怎会对方名字,对方是谁?
在社保办理退休,社保不需要独生子女证,不存在认可不认可问题。
D. 独身子女证持证人原来是男方名字怎样改成女方
这个为什么要改呢!改过来国家给的福利也不会变,我觉得还是用一家之主的名字,比较好,除非你有非份之想。
E. 独生子女证应该在男方办还是在女方办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F. 办独生子女证对女方有年龄限制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以山西省为例,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之前未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才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 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二)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之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
本条第(四)、第(五)项可不受年龄限制。
G. 办理独生子女证要女方开具证明吗
办理独生子复女证需要上环证明。
首先制,现在办理的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你是可以办理的,只要你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同时也是抚养过1个孩子就可以(这个是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定义),你是可以单方申请并享受其奖励的。其次,独生子女父母的孩子不一定是独生子女,这是两个概念。
H. 独生子女证持有人是女方,男方可以拿上注销吗
说实在的,复你的提问根本就没有说清制楚。
首先,所谓的独生子女证应该就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很显然,这儿的“女方”应该早孩子的母亲。那么,这“男方”又是谁呢?是孩子的父亲,还是女方在与男方离婚后又与他人再婚的那个男的?
其次,无论是孩子的父亲或是再婚后的男方,根本就无需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予以注销。因为无论是正常的夫妻在已领证的情况下要再生育第二个孩子,或是女方在只生过一个孩子的情况下与丈夫离婚后又与他人结婚的,也无需将该证注销。因为只要你们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即使再生育子女,也会由当地计生部门收回女方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何需自行去注销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I. 独生子女证持证人是我老公的我自己要不要办一个
独生子女证本身就只有一个,
不可能再给你办理一个的。
你老公拿着和你拿着没有区别。
J. 男方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女方还需要办理吗
不需要,你 只要拿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本单位申请,奖励金就可以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