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否需要公证
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是不需要公证。赠与之后,不可以无条件收回。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赠与不需要公证,但经过公证赠与不可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 赠与的法定撤销情形:(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赠与任意撤销的限制: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之后,是不可以无条件收回的。
(1)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律师扩展阅读: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财产的返还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②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需要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你爹妈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这个孩子单独继承,就可以。
无遗嘱,这个孩子需要和自己祖父母,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继承这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