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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

发布时间:2020-12-27 02:58:49

㈠ 计生奖励扶助独生女父母每月可领取多少钱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可以领多少年?可以领多少?答: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如何领取?答: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他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在校研究生等)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3、我市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答:持有市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等方面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1)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可按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销保育费和杂费,杂费报销至初中毕业;(2)独生子女医疗费由其父母双方工作单位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二百元的报销,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报销至十八周岁。夫妻所在工作单位实行子女统筹医疗的,按统筹办法执行。有条件的企业还可建立工资总额4%补充医疗保险,列入成本;(3)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户,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学的学费,有关学校应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以上(1)(2)项报销费用,有工作单位的,上半年男方单位支付,下半年女方单位支付;丧偶或者离婚后,没有再婚的,由抚养孩子一方所在单位支付。4、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答:(1)年满60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农村居民,可享受奖励扶助金。(2)年满50周岁、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农村居民,可享受奖励扶助金。(3)农村居民中“享受国家规定退休待遇”的以及2003年1月1日后按户籍制度改革关于准入制度规定条件由农村迁入城镇的,不能享受农村奖励扶助政策。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为多少?答: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6、哪些对象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政策?答:扶助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苏人口计生委(2007)110号文件规定)①女方年满49周岁。②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③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⑤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7、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的标准是多少?答:扶助金按月计算,每年12月发放,独生子女死亡的,每月领取100元,独生子女三级(含三级)以上伤残的,每月领取80元。 1、已按2002年9月1日施行的《省条例》第三十九条领取(或部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职工后,其所生育(收养)的独生子女因故死亡,现能否按无子女人员的政策兑现或补差生活补助? 答:不能。按照政策规定是退休时给予奖励补助,因此应以退休时的婚育状况予以界定,退休时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就按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执行,退休时是无子女的就按无子女的政策执行。
2、某职工2000年退休,所在单位以社会养老保险无奖励政策为由没有为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现市政府出台的文件规定,对没有领取退休时奖励的人员,单位按职工退休时上年职工年收入的30%兑现奖励,即按1999年的年职工收入为基数兑现奖励,该职工认为不合理,要求兑现奖励时把奖励金这几年增值的利息部分计算在内才合理? 答:1998年9月公布施行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25条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按工资百分之百发给的除外)。无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按本人工资百分之百发给。领取养老金的,按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见,该职工退休时,所在单位按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违反政策规定。但考虑到这条政策的推行对实行了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有失公平,市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新出台的政策中规定,参照2002年9月1日施行的《省条例》39条,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因《省条例》39条只规定了由所在单位给予奖励或生活补助的政策,对不按规定兑现奖励或补助政策的,没有制定处罚条款,所以市政府新出台的政策如果要求单位超额支付奖励或补助金的利息部分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政府的所有行政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授权。
3、因历史遗留问题的时间跨度大,企业对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如何核实其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和是否加发了5%的退休金? 答:如无法核实其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可要求退休职工回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街(镇)计生机构予以核实;因职工档案移交无法掌握其退休时是否加发了5%退休奖励金情况的,企业可指导职工回其档案的保管机构请求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4、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计划生育奖励补助金单位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贯彻〈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一条(六)项规定,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操作是由职工本人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级市)按相关程序办理。
5、有职工咨询,退休时间是2008年12月,但办理退休手续是在2009年1月,应享受何种奖励? 答:退休时间的界定以职工的退休证作为依据,退休证填写的时间是2008年12月的,就享受退休时的一次性奖励,退休证填写的时间是2009年1月的,就按照政策规定的年龄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
6、有单位咨询,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职工是单位的合同工,不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是否由单位支付奖励金? 答:按照省条例的规定是由职工退休时的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因此职工退休时由该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且发放退休证的,就由该单位支付其奖励金。

㈡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国家有规定吗

在全国已实行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奖励扶助的,城市和农村奖励标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庆为例: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扶助标准为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2)合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扩展阅读: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是对农村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年老后,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的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须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等。

一、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的是奖励扶助制度。

二、对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开始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金后,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

㈢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7发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版10块钱的保健费权。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㈣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政府补贴是多少

各省市政策不同,以北京市为例,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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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抓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兜底线、保基本、补短板、调结构,推动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质量更加优良。

一、加大独生子女家庭财政补贴保障力度。完善现有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等扶助政策,提高扶助标准,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支持力度。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二、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政策研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监护责任等方面政策研究,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㈤ 四川省也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享受奖励扶助金政策

是的。

四川省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享受奖励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加发5%的退休金;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成都市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基清州本条件的通知》规定执行。即,享受由人口计生专项经费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在本市,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包括《独生子女证》)。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裂正拦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肆胡。

三是农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计生专项经费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但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双女户。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㈥ 计划生育奖励金

那个省的? 想要申请什么福利?

㈦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

各地规定不同,以山东为例: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此项政策,对于解除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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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及发放办法

1、资格确认。正常运转企业的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企业负责;进入破产、改制、重组程序的企业,由企业或破产清算工作组组织资格初审,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确认;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由企业主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人社部门负责资格确认。

在政策过渡期内(2001年1月到2002年9月企事业退休的部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政策解释)未享受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参照上述内容予以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资格确认。

2、发放办法。正常运转企业退休职工及与正常运转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托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由所属企业负责发放;进入破产、改制、重组程序企业的退休职工,由相关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发放;

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职工,由企业主管部门初审,经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确认,并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卫生计生部门委托银行进行发放。

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企业,每半年向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一次发放情况,企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市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所管辖企业发放落实情况。

㈧ 独生子女父母满60岁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领960元需哪些证件

除河南省外,各地社保政策和计划生育地方法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在专退休时,增发3-5%养老金或退休属工资,农村户籍人员领取一次性补贴。所以说,目前流传的满60周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每年还会给予每人960元的奖励是不可信的,是低成本的谣言,起于微信,不要相信。或者你明天就到居委会去询问,保准碰一鼻子灰。

㈨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政府补贴是多少

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全国各省都有相应的政策;
一、农村户口的,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有相应的奖励扶助政策;
二、城镇户口的,最近几年也在慢慢普及。比如河南省,今年就刚刚推出这项政策。
目前,在全国已实行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的省份,城市和农村奖励标准各不相同。河南省从2005年起,对部分农村地区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但并未覆盖到城镇。这次新政不但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同样享受到奖励扶助,而且奖励扶助标准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执行。也就是说,从2015年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今后每人每月都将领到不低于8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市但仍在本市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市城镇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4张,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

㈩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年龄是几岁每年奖励扶助金是多少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年龄是60周岁,每年奖励扶助金是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这是省里规定标准,有的市和县(区)另外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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