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税app中赡养老人我是非独生子女《本年度月扣除金额》是什么意思我填了1000元可以吗
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最多扣1000,也可以填写低于1000的金额,独生子女每个月可以扣除2000。
可以平均分摊或者按老人指定分摊,两种方式以老人指定分摊为主,所以只要老人指定由你个人承担赡养老人的话可以由个人全额扣除赡养老人这一项。
例如: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可以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1)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扣除额度最高扩展阅读: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B. 四兄弟赡养两个老人,工薪扣减个税按平均分摊扣减额是填写父亲扣减500元,母亲扣
那你们的工资都已经很高了。扣圈说是要在万元以上工资。才扣减的。你们抚养孩子老人这都可以免税。但是要确认。免税的人抚养。不能平摊在四个兄弟身上。如果平摊过后。一个人就没有多少免税的金额了。
C. 非独生子女(2个子女)共同赡养两位老人,如果是平均分摊,每个子女每个月扣除额度是
不管是一个还是两个老人,最多都只能是1000元。
D.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是不是可以不与兄弟姐妹分摊
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因此纳税人可以协商,约定由其中两名子女均摊,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但另一个已方死亡,怎么分摊
以18岁为界限,18岁以前去世的,可以不列入共同赡养人分摊;如是18岁或以18岁以上去世的,应列入共同赡养人分摊。该情形在当前没有明确的解读,但税务内部暂以此作为执行标准,期待以后有更详细的解读。
F. 2019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1. 工资低于5000,不需要申报了,因为都扣不到税;
2. 独生子女赡养超过60岁的老人(一位或者两位),都是减免最多2000块;
3. 一个小孩满3岁后,一直到上大学(包括本硕博)以及再教育,可以减免1000块;2个孩子就2000,可以累加。但是这一笔钱,可以在父母中任何一方单独减免,或者平均分摊减免,比如一个孩子,父母可以各减免500;
4. 租房或供房,减免1500元;
5. 大病减免:年度清算时扣除,纳税人或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年内,除去医保消费的自费部分,超出15000元以外的部分,可以扣减,最高不超过80000元。
6. 这里说说减免是什么意思。假如每月工资是10000元,扣除每月的五险一金(假设是1000元),就是9000元,按之前的标准扣税就是9000-5000,用4000这个基数去扣税。
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例出来之后,你就可以少交很多税了,可以用9000-2000-1000=6000,超出5000的部分需要扣税,就相当于用1000这个基数去扣税。如果你租房子住,或者供房子的话,还可以继续减1500的额度,那样就根本不需要缴税,每个月节省下来的钱也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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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2000是算一个老人的还是两个老人的
2019年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税务总局将陆续为您发布相关问答,以下是赡养老人篇。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H. 为什么个税申报系统赡养老人只能选一个
赡养老人抄申报不是按赡养袭老人的数量而是按照每月分摊标准额度分摊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被赡养人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除此以外的附加扣除还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均。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I. 新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扣除在父母之间应该如何分配
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每个子女按1000元每月的标准定额扣除。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同时该通知的第六条规定了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即可以按父母任意一方扣除100%,也可以在父母之间各扣除50%。
(9)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扣除额度最高扩展阅读:
新个税专项附件扣除的其他项目:
1、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前面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J. 非独生子女,其中一人为残疾,无工作无收入,无法尽赡养义务,可否指定一人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兄长不具备能力,可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且只能享受1000元标准